第14章 ?風雨裏的探索——“三期九段戒治法”的曆史記憶(5)(3 / 3)

結論:勞教戒毒模式“三期九段戒治法”在對戒毒勞教人員的戒毒治療幹預中,操作性強,具有一定推廣價值。勞教戒毒後續照管模式——“回歸家園”,針對性強,對解教人員能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

(第四節) “三期九段戒治法”的科學性

“三期九段戒治法”以創新與突破使其充滿活力,以求真務實的方法具有可操作性使其充滿生機,同時,它以科學的方法創造“三期九段戒治法”,做好勞教戒毒工作,而使“三期九段戒治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為戒毒事業的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一、定性戒毒勞教人員的角度客觀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將勞教人員定性為違法有輕微犯罪的人員,對因強製戒毒而又複吸的吸毒人員一律送勞動教養,對他們實施的勞動教養就是法律強製性的懲戒行為。但吸毒者的行為、吸毒者的病態有其特殊性的,如果用簡單的懲罰來處理戒毒勞教人員,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沒有作用的,或作用很小。通過對吸毒行為的理性認識和對戒毒勞教人員的感性觀察,認識到阿片類物質成癮是一種頑固性反複發作的腦病,病態人格是吸毒成癮者的一個主要心理特征,受藥物依賴性的驅使,覓毒和攝入毒品的行為成為吸毒成癮者個體生活的核心,並使其喪失起碼的責任感、人格尊嚴和羞恥感。吸毒者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精神係統出現了障礙和變異,使其人格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嚴重地影響其思維、行為和情緒,對他的意誌力、注意力、記憶力、耐受力、持久力都有明顯的破壞作用。同時,在我國吸毒又是違法的,它違反的是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因此,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和吸毒的病態行為顯示,將戒毒勞教人員定位為“觸犯法律、法規的病人”。既是要對自己行為負責的違法者,也是一個需要社會幫助、治療和康複的患者。改變了對戒毒勞教人員就是違法輕微犯罪人員的片麵認識,對戒毒勞教人員的認識更客觀、更科學。

二、創建“三期九段戒治法”的方法科學

“三期九段戒治法”的創建,至少融入了以下新的思想和方法:

一是確定理念。將過去倡導的“遠離毒品”轉變為“教會戒毒勞教人員如何拒絕毒品”,從堵到疏,更加符合戒毒的實際,更加貼近勞教戒毒的實踐。

二是轉變觀念。管理者,需適應不同的場景的角色扮演,而非單純的看守、裁判,真正做到平等交流、尊重戒毒勞教人員的感受和人格,將注意力從缺陷轉移到患者的資源上,把“問題”與他們的品質分開,鼓勵戒毒勞教人員重建精神家園,從而改變不良行為。

三是走出誤區。不僅注重戒毒勞教人員的勞動康複和體能訓練,更為重要的是要幫助他們轉變人生觀和價值觀,促進他們行為的改變。

四是調整思路。將以往單純的管理教育拓寬到如何幫助戒毒勞教人員樹立戒毒的信心,消除心理障礙,並通過多種矯治手段增強回歸社會後的信心和抵製毒品誘惑的能力。同時將戒毒勞教人員的戒治從所內延伸到社會,形成一條集家庭、社區、派出所、社會團體和戒毒工作者為一體的共同監督、後續照管體係,竭力遏製吸毒者複吸。

五是改變方法。讓戒毒勞教人員在勞教期間看毒品、接觸毒品、逐漸弱化毒品對感官的刺激,從而不斷強化抵禦毒品的能力。

六是滿足需要。戒毒康複工作應盡量滿足戒毒勞教人員的正常需要,滿足他們行為改變的需要,隻有以戒毒勞教人員需要為基礎的戒毒康複程序和行為幹預活動才能真正幫助他們擺脫毒品,回歸社會主流。

這些開拓創新的思想,科學求實的方法,為我們科學的、實用的“三期九段戒治法”勞教戒毒模式奠定了基礎。

“三期九段戒治法”從創建到發展的曆史,都證明了它的生機與活力,它的創新與發展,是勞教係統的戒毒工作、勞教事業的發展。事實證明,“三期九段戒治法”是科學發展的一個成功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