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爭訟掌故(2 / 3)

此掌故通過兩件命案談到了一個有勇有謀、剛正不阿的平民形象,讚頌了關木匠見義勇為、殺身成仁的崇高品格。

關木匠不識一字,也不是滿嘴的仁義道德,然而言語舉動充滿了義俠氣概。

天性不嫉恨人

蘇子瞻的為人、天性不嫉恨他人,樂意稱道別人的好處,應該說與現實沒有什麼衝突了。可是當時恨他的人,總是要陷害他才甘心,但他是無罪的。以後飄流到嶺南沿海。子瞻生平的著作,自從遷謫宿州的命令下達後,一半沉入水中。他磨墨揮灑留下的文章,被人藏在夾牆中,還不能保全。直到宣和年代,有道士上奏章指稱子瞻是天上的星宿下凡,然後才放鬆了對蘇子瞻文章的查禁。

蘇子瞻即是蘇東坡,任何一個朝代,都有一些人躲在陰暗角落裏,製造著流言蜚語,像蜘蛛吐出的絲網粘附在人身上,使人動彈不得。由於宋皇好道,道人便利用皇帝的迷信,營救了蘇東坡。

玉堂春

河南人王舜卿,父親是個大官,退休回到老家。王生留在京城,領取朝廷賞賜給父親的津貼。因為與一個姓蘇,藝名玉堂春的妓女相好,為她蓋房屋,置辦家具衣飾,不到一年,所帶的錢全部花光。鴇母就羅哩羅嗦有閑話,王生不得已離開妓院,流落京城,寄住在一個廟宇的走廊內。有個賣果子的小販看兄他,說:“公子竟然在這兒?玉堂春為了公子,發誓不接客人,讓我尋訪公子在什麼地方,如今請你不要到別處去。”小販就趕回去報告玉堂春。玉堂春騙鴇母說要去廟裏還願,見到王生,抱住哭道:“君是有名望家庭的公子,如今淪落到這個地步,全是我的罪,還有什麼可說的?然而為什麼不回家?”王生說:“路途遙遠盤纏多,想回也回不了。”妓女就給他錢,說:“用這些錢買點衣服首飾,再到我家來,慢慢想辦法。”於是王生穿著華麗,帶著仆人再次來到妓院,鴇母大為高興,比以前接待得更周到,還安排了酒宴。等到夜深,王生把玉堂春積蓄的所有錢財卷走回家。鴇母知道後,把玉堂春差一點打死,並剪去她的頭發,讓她光著腳,貶為廚房的使喚丫頭。

過了不久。有個山西商人聽到玉堂舂的名聲前來求見。知道了她的遭遇,讓她留起鬢發,花了100兩銀子為她贖身。過了一年,頭發長了,麵容像以前一樣,就把她帶回去作妾。商人的妻子姓皮,起初因為丈夫外出,鄰居有個監生,便托一個老婦作中間人,與她私通。等到丈夫娶回妓女,皮氏很妒忌。就趁著晚上喝酒,在酒中投了毒藥。妓女遲疑沒有喝,丈夫代她喝了,因此而死。監生想娶皮氏。就唆使皮氏告到衙門,說妓女毒殺丈夫。妓女說:“酒是皮氏準備的。”皮氏說:“丈夫起初騙她娶她作正室,她不甘心作次室,所以毒死了我丈夫,企圖改嫁。”監生在暗地裏左右打點,於是妓女被判了罪。

王生回到家中,父親憤怒地斥責了他,於是就專心讀書,中了進士。後來提升為禦史,到山西巡察複審囚犯,暗中查訪到監生和老婦的事情,就把他們抓來,他們不服。於是把一名吏員偷偷地藏在公庭下的櫃子中,監生、皮氏與老婦都在櫃旁受刑。官員假裝退下,吏員衙役也散開。老婦年老,忍受不了刑罰,私下對皮氏說:“你殺人連累我。我隻得到監生的五兩銀子和兩匹布,怎麼能為你們受刑?“監生和皮氏兩人懇求說:“老媽媽再忍受一會兒,我們罪名能洗脫,一定會重重地報答你。”櫃中的吏員聽到這些話,就大聲說:“三個人已全部招供了。”官員把吏員放出來作證,三個人全承認了罪名。王生讓同鄉人假裝妓女的兄弟,把她領回原籍,暗中置買別墅安頓玉堂舂,把她作為偏房。

此則掌故描寫玉堂春與王生之間曲折的愛情經曆,揭露了封建勢力對玉堂春的摧殘和迫害,在激烈的矛盾衝突中塑造了一個機智勇敢、忠於感情的女性形象。這個動人的愛情掌故,經馮夢龍改寫為通俗小說《玉堂春落難逢夫》流傳得更加廣泛,至今戲曲舞台長演不衰。

餘杭人為什麼到錢塘來做賊

明朝隆慶末年,鄉民在夜間抓獲一個盜賊,是慣偷。送到裏長那兒,裏長怕事不肯受理;交給巡捕,巡捕與賊熟悉不抓他。沒有辦法,送到驛丞那兒。驛丞審問他:“你是什麼地方的人?”回答說;“餘杭人。”驛丞說:“餘杭人為什麼到我們錢塘來做賊?”公堂下的衙役聽了都遮著嘴笑。這個賊隻是不應當越境嗎?驛丞又用自己的酒和食品犒勞他,說:“你太受苦了。”並且把他放走了,是在兩次向他索取賄賂後才罷手的。有人私下對驛丞說:“抓賊怎麼能這樣?”驛丞笑著說:“這些人都是供給我衣食的父母。”

當時推行保甲製度,有民謠說:“要民安,先保官;官養賊,賊生翼。”

此掌故諷刺明代吏的腐敗,說驛丞格盜賊視作衣食父母,可謂辛辣至極。驛丞視盜賊為父母,殊不知官吏是盜賊的祖宗

關漢卿《竇娥冤》寫張驢兒拖竇娥到官府告狀,太守桃撫見了告狀的就下跪,說“但來告狀的,就是我衣食父母”。可見驛丞所為,自有師承。

羅道宗斷詩案

羅道宗,唐朝名儒,高宗時官至太學博士。為人慷慨尚義,處事果斷明白。國子祭酒辛弘智曾作詩一首:

君為河邊草,逢春心剩生。

妾如台上鏡,照得始分明。

辛弘智的同房學士常定宗,將第四句的“始”字改為“轉”字。於是,二人各爭此詩為己作,一直鬧到太學博士羅道宗那裏,請這位名儒予以定奪。羅道宗判的結果是:“取詞多為主。詩歸弘智,‘轉’還定宗。”時人皆以為羅道宗對此詩案判斷得公平合理。

將“始”字改為“轉”字,未嚐不好。然而,替別人的詩改動一個字,即以全詩據為已有,這種行為確實惡劣。羅道宗的判決是高明的,即或這個字改得再好,原作者也寧可維持原貌了。

金陵女子王善聰

王善聰是金陵城中的一個女子,12歲時失去了母親,姐姐也嫁了人。父親某人,一向在江北各縣做販賣線香的生意。因為考慮到女兒年紀幼小,又是孤身一人,留在家中不放心,就把她假扮為男孩,帶著同行。後來父親死了改換姓氏,名字叫作張勝。碰見同鄉人李英,因而與他合夥,仍然從事販賣線香的業務。兩人同睡同起有一年多,王善聰隻說有病,從不脫去衣衫長褲,大小便一定要等到晚上,睡覺也不脫鞋襪。李英起初不知她是女子。’

明弘治癸醜年春天,王善聰與李英到金陵,這時善聰已20多歲了。善聰去看姐姐,姐姐不認識她,並且說:“我上麵沒有哥哥,下麵沒有弟弟,隻有妹妹。我父親把她帶到別的地方去了,做了幾年買賣,消息不通,活著還是死了全不知道。”善聰哭著說:“我就是你妹妹。父親去世了,我孤苦伶仃又貧困潦倒,不能回家,不得已與同鄉李英合夥做生意。如今才回來拜訪姐姐。”姐姐說:“男女相處久了,難道沒有私情嗎?”於是到密室檢驗,善聰果然還是處女。善聰就仍恢複女兒打扮。過了兩天,李英來問候,善聰躲著不肯出來,姐姐硬是叫她出來。李英一見十分驚訝,經過詢問才知道事情的原由。當時李英還沒有娶親,就親自當麵求婚,善聰害羞,默默無語地趕緊退出。李英回家後,不停地想念善聰,隨即派媒人前去提親。善聰堅決地拒絕說:“男女相處有嫌疑的時候,不可以不謹慎,今天假若與他結合,當初沒有私情也變得有私情了,幾年的貞節付之流水,不怕人嘲笑嗎?”李英欽佩她有操守,對她的愛慕更加迫切。李英請媒人提親往複四次,善聰始終不答應。這件事被東西廠和錦衣衛知道了,太監讚賞善聰的節義,下令逼她成婚,並且贈送了資金。善聰不敢違抗。就與李英結為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