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八章(2 / 3)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

評價女作家創作時我們應力圖避免兩種偏差:既不能以昔日男權文學批評的價值尺度來否定女作家創作從而否定女性處境、經曆乃至生存的價值。更不能因循不完全的男權主義文學批評模式,給女作家的創作一種虛設的地位,用各種功利性尺度替代藝術尺度來貶低或抬高女作家創作。

女性主義批評文學認為值得注意兩個方麵:

一是應該注重女性獨特的經曆和感受,盡力超越男權社會的種種價值標準,專注於開掘為以往曆史所忽視而現實生活中大最存在的婦女題材,女性作家沒有理由回避這一點而與男權主義文學準則相認同;

另一方麵是女性作家應盡力避免直白、簡單的渲泄型創作方式,而深入挖掘女性經曆和感受中最本質的東西,開闊自身視野,使之創作成為人類精神財富的一部分。

身體寫作等於私小說麼?

這些年來,一直有一種十分蠱惑人的說法,女性寫作等於“身體寫作”等於“私小說”等於“下半身”,等於“美女作家”甚至在一些商家看來,身體寫作就等於勾引讀者購買欲望的性描寫。

我曾經就此說法上網做過一次搜尋:網絡實名查詢結果:"身體寫作"相關網站共找到6160個(可見影響之大)。“讓人擔憂的“快感讀物”一文是這樣評述的:“這一類讀物"印數欲試,競相向社會和盤托出她們的隱私、戀愛史、同居史、離婚史或性史等等,有的索性用"和發行量當然不會少。有那麼高的、直接的豐厚利潤,用"身體寫作"的美女或醜女也就躍躍下半身寫作"、用"上半身賣書"。”不必再一一列舉了,就從以上這些網上資料,我們足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身體寫作”等於“私小說”等於“美女作家”還等於女權。

而最為有力的理論根據是這個“身體寫作”是西方的舶來品,這是在西方世界極有影響力的法國女權主義文學理論代表人物埃萊娜·西蘇(HélèneCixous)提出來,這麼一來,似乎有一個可以專為移植過來鳴鑼開道的理論,似乎這個“身體寫作”等於“私小說”等於“美女作家”還等於女權的等同關係堂而皇之地成立了。而且誰也不能說這個東西低俗,不高雅,不時尚,不前衛,不先鋒。似乎他們(她們)一方麵在商業運作獲得滿堂彩的同時,也成為純文學領域的先鋒派和探索者。

為了達到商業目的,為了掙錢,如果明說,倒也是一種坦率和真誠。可是不,有理論家評論家的捧場而且聲稱有西方女性主義理論的支撐,這就讓人覺得有必要來考究一番了,今天這些充斥圖書市場的"私人寫作"、"七十年代人"、"身體寫作"、"下半身"等一係列果真就是法國的埃萊娜.西蘇提出來的“身體寫作”代表作品?他們她們又是如何能夠這樣完美地名利雙收地與國際接軌呢?

現在我們市麵上流行的身體寫作的代表作品一般是這樣的結構:大幅的女詩人或者美女的玉照,甚至還有她們的生活寫真影集;加上有關本作品均與作家本人的最隱秘的“私人生活”接通的宣傳廣告詞。

埃萊娜.西蘇的《美杜莎的笑聲》(《TheLaughoftheMedusa》,1981)一貫被奉為新法國女性主義的代表作,“身體寫作”理論的經典文本。埃萊娜.西蘇對於什麼是身體寫作有著最為本質的解釋,她寫道:“當我說‘婦女’時,是指在同傳統男人進行不可避免的抗爭中的婦女,是指必須被喚醒並回複她們的曆史意義的世界性婦女。”“婦女必須把自己寫進本文——就像通過自己的奮鬥嵌入世界和曆史一樣。”(埃萊娜·西蘇:《美杜莎的笑聲》)隻要我們看看這一段論述,我們就不難發現,埃萊娜.西蘇所說的婦女寫作,身體寫作,與所謂“私小說”完全不是一回事,她反複強調的是嵌入世界和曆史,把“身體寫作”解釋為等同“私生活小說”完全是一種曲解。

埃萊娜.西蘇提出婦女用身體寫作,是因為曾幾何時,“我們可愛的嘴巴被脂粉堵塞著,”“他們陰險地凶暴地引導婦女憎恨自己,與自己為敵,發動她們巨大的力量與自己作對,讓婦女成為他們男性需要的執行者。”可是我們看看街頭占居顯要位置的那些“身體寫作”的美女作家的大幅照片,有幾個不是被脂粉堵塞著的嘴巴呢?有幾個不是濃妝豔抹在向男性獻媚眼呢?我們能說這就是真正地看到她們身體想說的真話?

埃萊娜.西蘇所強調的身體寫作是基於這樣的理由:婦女與男性相比更富於直觀感受更富於感性,她和男性寫作有不大一樣的地方,也許是男性寫作更傾向理性的張力,而女性在寫作時“能保持感動的力量,——這成分就是歌,活在每一位婦女心中出自愛的第一聲鳴響的第一首樂曲。”(同上)

其實這種對於創作的表述,在我們中國的文學傳統理論中早已有之。在古代論及詩歌的時候常用“心”、“誌”、“意”、“情”來說明文學創作,從來不排除直觀感受和潛意識的表述。古代典籍給詩下的定義最為人所熟知的,像《詩大序》的“詩者,誌之所之也,在心為誌,發言為詩”。《尚書·堯曲》的“詩言誌,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以及《隋書·經籍誌》的“詩者,所以導達心靈,歌詠情誌者也”,都把詩與人的內心活動緊緊聯係在一起。講訓詁之學的《說文》,《廣雅·釋名》甚至肯定認為“詩,誌也”,有人還認為,詩字本來是“言”、“誌”二字組成的,後來“誌”才被形聲的“寺”所替代。

中國古代學者對於詩的本性和素質的把握是切實、準確的。西方就不一樣,希臘神話的阿波羅(Apollo)是主神宙斯的兒子,掌管光明,青春,醫藥,畜牧,音樂,詩歌,還代表宙斯宣告神旨,在我們看來,這個阿波羅管得太寬,詩歌的地位並不突出。柏拉圖甚至認為第一流詩人是諸神的翻譯,他們所從事的模仿、再現,是將一般人聽不到的神的語言模仿、再現為人的語言,他們是"被神驅使的人",或"神靈附體的"。埃萊娜.西蘇提出"身體寫作"是針對西方的文學傳統而言,讓文學從神的侍從回歸到人性的立場,當然是很具有文學的革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