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了解到這樣的曆史背景:東漢時期,大富豪大地主瘋狂兼並土地,大量的農民流離失所,賣妻鬻子,甚至出賣自身償債,淪落為豪門中的家奴,使社會的奴婢數量激增,農民起義狼煙四起,民不聊生。無獨有偶,在同一時期同一種社會背景下,不僅僅出現官方的班昭修《女誡》,民間也出現了最早的男耕女織夫唱妻隨的藝術形象——《牛郎織女》的故事。“董永,家貧。父死,賣身貸錢而葬。及去償工,路遇一婦,求為永妻。俱至主家,令織縑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歸至槐蔭會所,遂辭永而去。①”
據考證這一段故事為漢魏的文字記載。以上事例說明,東漢時期不僅官府重視夫婦倫理道德觀的確定,有班昭修《女誡》是傳給她家族後人的,也有來自民間相同的呼聲。在這種情勢之下,班昭著《女誡》實在有著強烈的“養生”和“仁治”的道德力量。如何看待班昭的《女誡》,將之全盤否定,未免過於簡單化了。應該放到中國傳統文化的大背景下來認識。《女誡》中所謂卑弱、夫婦、敬慎。婦行、專心、曲從與和叔妹,統稱為七誡,是與三綱五常的內涵一致的,是在規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道德倫理之下對女性的規範,這裏對女性所擔負的社會責任論及較多也較為詳細,無論從個人的修養還是持家相夫教子對於社會穩定的教化作用,多有強調;而對於女性的權利和利益沒有言及。
班昭講的是人倫之大節,弘揚的是禮教之大義,在當時的社會生產力所決定的特定的社會環境中,她倡導女學,的確起到了養生和穩定家庭進而穩定社會的作用。據《後漢書》記載東漢的女學者班固稱"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數乎!②"意思是說,如果教男而不教女,他們(夫婦)之間對於法則和道德倫理的認識如何能夠彼此溝通呢?為了消除男女在認知上屏蔽,達成共識,所以對於女子教育也應該"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至於學矣③"。宋史也有"男有塾師,女有師氏④"的記載。班昭作為漢王朝的一代女宗師,在哥哥班固去世後續寫漢書的後半部分,尤其是撰寫《天文誌》,她在朝廷擔當著教書育人的重要職務,被封為“大家”,也被稱之為曹大家。應該說她以自己一生的業績和言行所完成的,班昭是我國曆史上傑出的女史學家,天文學家和教育學家。她在朝廷擔當著教書育人的重要職務,被封為“大家”,她自謙為一位執箕於家室的主內的主婦,其實她的一生是造福於天下大眾,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女學者形象,她為國為民操勞,將自己的一生奉獻於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社稷大業。當然班昭的思想受到當時的曆史局限,這是受到當時農耕社會生產力生產關係的種種局限所至。
中國傳統強調家庭的穩定性,確有壓抑性的問題,但這一點有人口資源的背景。史載越王勾踐“欲民之多”以強國,便鼓勵臣民們淫蕩,多生孩子。唐以後人多地少矛盾突出,又沒有避孕方法,隻好男女大防。我看了一個曆史資料,在漢代,全國吃皇糧的官員不過13萬人,平均400-500人中有一名官員。這樣的政府行政管理成本之低,政府官員工作至有成效,不僅僅在當時是世界矚目的先進文化代表,就是在今天,我們擁有電腦網絡等等先進的通訊聯絡工具,也不能不說漢代的政府機構是十分精簡了。當時的政府機構之所以能夠如此精幹,在於政府的確是實現了“小政府,大社會”這樣一種管理模式。政府主要管理的事物是三個方麵:一是管理全國的稅收;二是國防,軍隊主要用於對外防禦入侵;第三項是朝廷內部的協調更新等內部事務。那麼管理人口眾多的國家和人民,靠的是什麼力量呢?在西歐,當時的社會用於內部社會管理靠兩支力量,一支是教士,負責心靈感化和懺悔;一支是警察,負責用武力維持治安平息內亂;而傳統中國主要依靠的就是禮教的教育感化力量和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樣由個人到家族最後到政府的內部管理模式了。甚至有人說在傳統中國,一個人(或者一家人)如果免去稅收,又不想當官,也沒有犯法,幾乎可以一輩子與政府不發生任何關係。我們不能不看到,正是因為這種低成本的行政管理是符合我們這個人口眾多和相對資源緊缺的國情,才使得中國的政體即便有皇朝的更遞,政體卻沒有改變,一直延續兩千多年。相比今天全國人均28人養一官,區區一個鄉政府一個縣龐大的公務員人數眾多機構臃腫,官員腐敗成風。我們不得不承認從建立政體和社會秩序來看,班昭是一位在道德倫理方麵有著卓越貢獻的女政治家。
還讀到另一個織女的民間故事版本,題為《神奇的織錦》,描寫一位老婆婆織出的織錦被天上的仙女看中了,將她的織錦卷入天宮,老婆婆晝夜思念織錦,得了重病,兒子為了救母,到天宮找仙女,仙女黎安為了能夠長期向老婆婆學藝,將自己繡在織錦上,隨織錦來到人間,後來這位仙女黎安成了老婆婆的媳婦,而這位老婆婆成了天宮中仙女們的導師。
這個牛郎織女的故事比起漢魏時期記載的牛郎織女來,女權色彩強烈多了,老婆婆不僅僅能夠靠“女織”養家,而且擁有家庭經濟的決定權,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將采購生活物質的錢購買了天宮圖作為織錦的摹本。而且她的織錦突然失蹤後,兒子上天入地,曆經千辛萬苦,隻為了替母親找回心愛的織錦。而仙女為之感動,下凡人間。人間的老織女還成為天上仙女的導師。可見同在傳統的中國社會,就織女的形象和故事就有男尊女卑或者女尊男卑的不同色彩的民間傳說。它反映出古代婦女的生存狀態的多元和豐富,正如有人認為在中國曆史上由於地域文化的不用,曆史時期的不同,在家庭經濟活動中既有男主女從的模式,也有女主男從的模式。
總之,一代漢儒在當時所提倡的禮教用意是十分明確的,他們本著那種文人士大夫兼濟天下憂國憂民的情感,實現“仁治”和“養生”是他們最為關切的政治理想。“夫為妻綱”的定位,除了男女尊卑的消極的一麵,也強調了男人的社會責任,丈夫和父親不能任意買賣妻子女兒,有贍養妻子的義務和責任,細細分析,倒也讓人體味其間有保護婦女生存權益的積極的人道的一麵。
古代賦稅製及蠶絲女人
“男主外,女主內”有史家認為此語最早見於《大易通解》。這種社會分工也是我們常見批判封建禮教的罪證。其實這一分工要根據曆史情況,具體情況作具體分析的。以賦稅來說,秦漢時期婦女所承擔的經濟義務就與男子相同,西晉時期,成丁女子也要承擔不小的賦稅義務,男人交租四斛,女子也要交一斛六鬥。正因為如此才促使“女織”與“男耕”並駕齊驅,成為是古代中國農業社會中人們生產與生活的主要方式。“女織”始終作為中國古代婦女生產與生活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