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七章(1 / 3)

齊家:遠遠超乎愛情的含義

隨著新《婚姻登記條例》的頒布實施,今後人們的結婚、離婚手續、更加方便、自由了,這時不是意味著中國人一向看重的婚姻將不再那麼意義重大與神聖呢?我並不是這樣認為。

婚姻,在中國其實有著遠遠超乎愛情的含義,從我們的祖先便開始了聚族而居的農耕生活,古代的先賢者早已將“齊家”與治國緊緊地聯係在一起。在這裏所謂“齊”與“治”並列使用,齊家便有了治家,使(家)整齊完備的意思。在儒家的經典著作《大學》中,就有“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的至理名言。可見從中國傳統倫理道德方麵看,一個人一旦成家,他或她,從婚姻關係的一開始,便承擔起家族和家業薪火相傳的責任,還由此承擔國家安定繁榮的義務。據統計,宋代的大家族人口高達數百人以至上千人,族中的男性讀書做官或者經商理財或耕田運輸,而女主人要統領全族婦女經營管理家中的紡織、炊飲,相夫教子(家庭教育)、保健、養老扶幼等等許多相當今天我們社會分工的第三產業的工作。

有一位西方的詩人說“隻有流浪在路途的人,才會天天把愛情歌唱。”對於我們這個有著久遠的農耕定居曆史的中華民族,生存環境決定我們一旦成家,肩上扛著的就不僅僅是你與另一個人在人生旅途的愛情。而是你與你的家人還有你愛人與她的親戚家人。還有你家和他家幾畝地,幾間屋,地裏的莊稼,幾頭牛,還有門前的水塘屋後的山,你的她的鄰居好友。由此也有學者說,中國是一個超級人情大國,盡管今天我們的生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可是人均資源的限製,人口密度的壓力依然是存在的。例如教育、醫療、養老保險等等,在西方發達國家有較為完善的社會福利來管,而我們通常都要由構成家庭的男女承擔這一份社會責任。這種生存環境決定男女成家之後必然擔負齊家興國的重擔,不可能憑著感情用事,今天合夥,明天散夥。按照新婚姻法新條例的規定,今後政府和單位都不再“幹涉”個人的婚姻問題,每個人對自己的婚姻負責,個人“管理”個人的結婚、離婚事宜。有工作單位的人,想結婚或是要離婚,都不用到單位開介紹信了。沒有工作單位的人,想結婚或是要離婚,也不用到街道開介紹信了。準備結婚的人,隻要帶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去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能順利領到結婚證。需要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人,隻要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即可到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去辦理,而不必像過去那樣要經過單位或街道這一“關口”,才能領到離婚證。可是在婚姻問題上我們仍然得看到東西方觀念的激烈衝突,在傳統中國,婚禮是禮節中最大的禮。和傳統西方觀念不一樣,傳統中國將婚姻看成是愛情的開始,而不是愛情的墳墓;是家族增添新的細胞,而不是從此告別家庭。從婚禮開始,從今往後,他們不僅僅要學會互相關愛,還要愛自己的孩子,愛有血親和姻親關係的親戚,愛雙方的老人,這樣的愛當然早已超乎男女之情愛了。我們今天不再由父母來包辦婚姻,一般說來,婚姻是有愛情作為基礎。但是在往後家庭關係的漫長歲月裏,常常在“齊家”與“情愛”上會因為二者不可兼得而做出的克製和犧牲,不可否認的這種為了婚姻承諾和社會責任所做出的犧牲,同樣是一種關愛:一種對父母兄妹妻子兒女家人的關愛。中國人常說做事要合情合理,也是常常將“情”擺在首位的。當然這其間的所謂“情”,首先指的是親情而不是男女愛情。

愛情,當然是十分美好的事情,可是親情,也是十分感人的。所以有人說,中國人喜歡團團圓圓。在中國不可輕言離婚,你如果對待婚姻很隨意很輕率,離婚往往得罪的不止一個人,而是眾叛親離,因為這不僅僅是你一個人的私事。而是關係到兩個家庭,兩大家子人口的治國齊家之公事。說苦澀也罷,說不自由也罷,不能否認的是,正是這一份獨特的親情的哺育,讓我們從祖祖輩輩的點點滴滴的資產和文化的積累中,延續著中華民族自身獨特的生存方式和文化特征;正是這份親情和溫暖,使我們一次次承受了緩解了種種變故和災難。

當然社會在進步在發展,但是也許對於大多數的人求得發展的第一步是學會生存,所謂跟著感覺走,所謂將婚姻當成遊戲的人生態度,我以為是不可取的。當年魯迅先生在《傷逝》感歎過子君今後的路怎麼走,在散文集《墳》中提出娜拉離家出走以後怎樣?年青時讀這話總是覺得迷惑。隻有曆經滄桑之後才會明白其中三昧。

“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一封家書而不是一封情書抵萬金,這恐怕也要算是東方文化獨有的魅力吧。當我們要學會自己管理自己的婚姻的時候,是否也該掂量掂量自己肩頭的那一份社會責任呢?

也說魏晉清談風度

談到魏晉時期,不少的人認為那是一個文學從不自覺進入自覺的年代,竹林七賢如何放蕩形駭,如何天馬行空,如何不拘泥於禮教而行為不羈。其實認識一個時代的文學風格,還必須從它的製度根源上來分析的。

魏晉時期,北方少數民族拓跋鮮卑族建立的北魏王朝統治了148年(公元398-494年),當時的鮮卑人屬於遊牧文化,以有限兵力,竟勢如破竹橫掃東西南北,先後擊潰了一個一個城鎮,當他們進入中原進而要統治中原的時候,遊牧文化與中原的農耕文化產生了激烈的衝突。

北魏統治的一百多年間,從第三代皇帝太武帝滅佛到第六代魏孝文帝遷都,那個時代的拓跋鮮卑族人為了統治中原,學習中原文化可以說曆經磨難,皇帝曾經下令禁止胡服、摒北語、禁歸葬,變姓氏,獎通婚,下令遷都後,因洛陽霪雨綿綿,皇太子思鄉心切,企圖策馬返回草原,被孝文帝處死。後有2000餘名皇室人員被沉江,釀成是曆史上有名的孝文帝改革悲劇。北方的政局如此動蕩,無數善男信女紛紛將自己的精神寄托於佛門,雲崗的大石窟是當時的皇家下令開鑿(圖14),而大量的小石窟群則是民間開鑿的。雲崗石窟可以說是一部血與火的石刻的《魏書》。

北中國如此,而南遷的名門貴族為了避免殺身之禍,開始移情山水不談國事時事,所謂的士大夫清談風度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比如說談藝術、書法、詩的韻律和曲的格調,山水詩畫、田園詩畫、開始盛行。除了政治上的原因之外,當時的士大夫清談風度形成還得力於當時出現的一種經濟形態:莊園經濟,魏晉時期名門豪族南遷之後,紛紛占山圈地,形成以家族單位的經濟形式,過著一種自給自足的生活。文人士大夫們不再像先秦時期文人那樣追求執拗入世參政議政,他們的人生的局麵出現了根本的變化。

錢穆先生在《國學概論》一書中談到:“餘嚐謂先秦諸子,自孔子至李斯,三百年學術思想,以一言弊之,為“平民階級之覺醒”,類似我們看到的歐洲文藝複興,今魏晉南朝三百年學術思想,亦可以一言弊之,曰“個人自我之覺醒”是已。此其端,肇自王充,倡內心批評之說,傳統之尊嚴既弛,而個人之地位漸以襮著。又值世亂,生命塗炭,道義掃地,誌士灰心,見時事無可為,遂轉為自我之尋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