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自殺 (2)(2 / 3)

討食客,我害得你母親死不瞑目,我害得你終身沒有出息。我是多麼希望你能恢複記憶,成為一個健康的人,但我又擔心你一旦記起往事不能原諒我。所以,我既要請吳醫生來,又要製止他治療;我懷念水漂萍,又不能在家裏留下她的任何蛛絲馬跡。所有這一切,都是因為我不能失去你。孩子啊,我心裏的苦有誰知道?我想一死了之,可是我到了陰曹地府有什麼臉麵見水漂萍呢?我既不是一個男人,又沒有良心,閻羅王不丟我進油鍋那就怪了。

現在好了,我可以死了。我可以告慰水漂萍,文武已經知道真相,而且與七斤父子相認了。關鍵的是,我一口氣吃了五粒萬艾可,水漂萍見到我的時候,我至少是一個雄糾糾氣昂昂的男子漢。

討食客,我現在死還來得及,你才剛到五十歲,還有機會做一個正常人,還有機會結婚生子。如果我再拖個十年八年不死,那就什麼都來不及了。

兒子啊,我對你雖然沒有生育的功勞,但畢竟有養育的苦勞,我對你隻有一個要求,唯一的要求:不要公開否認你是我兒子。你的名字已經上了楊氏族譜,連我父親的墓碑都是用你的名字立的,一夜之間否定了我們的父子關係,讓我如何麵對列祖列宗?

再次說聲:對不起!

你惡貫滿盈的養父:楊仁傑

文字結束了,遺囑要表達的語意可沒有結束,淚水,豆大的淚水一滴緊接一滴滾落在信箋上,洇濕了楊仁傑的名字。與他有關的種種猜測,現在都有了答案,包括那五粒偉哥。這個可憐的老人,愛一個女人,卻不知她的下落;撫養一個兒子,卻不是親生;背叛自己良心,卻要自食其果。遺囑給我留下答案的同時,仍然給我留下一個屈辱老人的懸念,比如水漂萍的死因、我的病根。我聽不到自己的哭泣,似乎沒有哭,隻是我的淚珠成串成串地跌落紙上,宛若綿綿細雨中的屋簷水。

楊仁傑說得好,他對我有養育之恩,盡管罪不可赦。我年過半百,不會去做改名換姓的無聊事;我的生活單調無趣,幾乎沒有朋友,不可能為自己的身世四處張揚;至於娶妻生子,就好比買桃花彩選中獎,那是想都不敢想的。楊仁傑已經得到他應有的下場,不用我來懲罰他,也不用我來報答他,但至少,我不能公布一個古稀老人的內心隱痛。

想到這一層,我把信箋折好裝回信封,擦幹眼淚對老虎雄說:“對不起,這封信我不能給你們看,因為涉及我們家的隱私。”

四個警察麵麵相覷,老虎雄整個前額的頭皮都在劇烈跳動,眉宇間陰鷙的殺氣慢慢浮現出來,看樣子他是要生大氣,發大火了。我不怕他,我連死人都不怕還怕一個活人?我把信塞進黃布包,再將黃布包橫在胸前抱緊,看他老虎雄能把我怎麼樣。事實上老虎雄沒有把我怎麼樣,他的臉上甚至堆起笑容,因為說的話隻有滿臉堆笑才能與內容相配。他說:

“我們努力的最後目的就是盡快破案,把盜墓人逮捕歸案,還你母親水漂萍一個尊嚴,這就需要你的積極配合。因此,你要轉變思想,改變觀念,不能認為是為我們工作,而是為你自己工作。水漂萍是國家的公民沒有錯,她更是你的母親,難道你願意她死不瞑目屍體受人汙辱嗎?”

老虎雄自以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我卻無動於衷,盜墓人是誰對我並不重要,更不願意因偵查工作大動幹戈使我母親在九泉之下不得安寧。我甚至對盜墓人心存一絲感激,要不然光靠七斤的自言自語,我不一定能在閩西的崇山峻嶺中找到豎無字碑的老墳頭。

說動我的是水發,知識分子就這樣,態度更謙卑,說話更平和,聲音更柔軟,讓我費解的是他的話更有殺傷力。好比一個壯漢推不動水牛,一個兒童卻能牽著它的鼻子走,這叫抓住要害。水發是這麼說的:

“停止土葬提倡火葬是一項移風易俗的好政策,我們海源市前幾年就成立了殯改隊,殯改隊對土葬有起屍火化的權力,而且要向家屬收取五千塊的強製費用。你母親的墳墓既然被盜了就不可能在原位安葬,這叫二次葬,二次葬也是嚴令禁止土葬的。還有,你母親現在要火葬也是不允許的,她的幹屍冰凍在殯儀館的冷櫃裏,我們已經立案就要破案,不破案,作為最重要物證的幹屍就不能火化。我問你,你願意讓她一直冰凍在冷櫃裏嗎?另外,配合我們的工作也是你自願的,你回憶一下,在蠱惑寨的寨牆外,我們就達成口頭契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