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如果我們希望孩子有“善心”,平時要注意不要讓孩子隨意浪費一張紙、一滴水;不要讓孩子虐待一隻小貓,一隻小雞,甚至不要去無故害死一隻昆蟲。當孩子心靈尚幼時,甚至不要讓他們去看殺雞宰鴨的場麵,不要去看暴烈的電視片…賦有善良的心理素質的孩子,長大後就不會輕易害他人,不會具有反社會人格,他會有一種心理上的與世界的合諧感。
隻有真正懷有善的品性的人,助人會是一種內心需求,而不是為了表揚;當他人有危難時,他一定會勇於相幫,因為不這樣做,他會感到良心不安。
上一節我們說到一個母親麵對現實社會與培養孩子的同情心相悖時的迷茫,無獨有偶,我們看看下麵這位行者的所見所聞:
一天中午,路過一所中學,正值上學時分,遠遠看到一個衣衫襤褸,
蓬頭垢麵的老頭兒跪在學校門口,麵前放著一個搪瓷盆。老頭兒機械而刻板地把額頭不斷地觸向地麵。拋開此刻他與環境構成的特殊關係所要表達的真實含義,他更像一位瑜伽者,簡單的動作已經幻化為身心的高度平衡和統一。
孩子們三三兩兩地走過來,一些人好奇地看一看又轉身走進校門,但總會有一部分人掏出一點兒錢放入搪瓷盆裏。捐錢的多數是女孩,她們走過來,掏出錢,投入盆裏,然後轉身走開,顯得那麼自然而純潔,一點兒也沒有矯揉造作,給我們一種無名的美的感受。這個場景再一次證明了我的判斷,女人要比男人更善良。但我想,為什麼捐錢的人中女孩多於男孩,孩子多於成年人呢?
答案可能在那個老頭兒身上。當行乞不再與饑餓相關,而是與欺騙相伴的時候,它就變成了毒害人靈魂的毒素。
我們可以想象,當一個孩子把愛心和善良投放在乞討者的盆裏碗裏後知道了真相,他幼小的心靈將會受到怎樣的震撼。第一次,他可能原諒了他,第二次他可能為自己的衝動找到了一個理由,甚至是第十次他也隻會為自己的脆弱而難過,但是,還會有下一次麼?還會有第十一次嗎?事實告訴我們不會有下一次了,不會有第十一次了。
隨著年齡的增長,閱曆使成年人很容易分辨乞討者眼神裏渴望的成分;與女孩相比,男孩理智地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更高一點,情感外露得更少一點,自然他們也會更早地識破乞討者威脅他們錢袋的小伎倆,因此,最後被騙的隻能是這些善良的女孩。但無論怎樣,最終她們總會與成年人一樣,與男孩子一樣,用理智、清醒、提防這些鈦合金材料編織一幅冷漠的鎧甲來保護自己,學會了回避善良,拒絕善良,把善良這人類天性中最美好的一麵深深地藏在心底,成為一個成熟的人,一個安全的人。那時,我們的社會不僅僅是乞討者又失去了一批施予者,更可怕的是善良像乞力馬紮羅山頂的皚皚白雪,那樣美麗卻又那樣遙不可及,而我們又隻能站在無邊的荒漠裏哭泣。
3、親愛的,要學會分享
楊揚3歲半的時候,小丫頭正是到了那種什麼都是“我的”的階段,楊揚有一個非常漂亮的加菲貓,佳玲看了很羨慕,也想玩一玩。爸爸對楊揚說:“你能借給佳玲玩會兒嗎?你的加菲貓太漂亮了,她想玩一會兒。”楊揚有些不情願。爸爸又啟發他說:“你和佳玲是好朋友,你讓她玩一會兒,她會還給你的。”楊揚把加菲貓遞給了佳玲。爸爸說:“你看佳玲多高興,她很感謝你呢。”這使楊揚從帶給別人快樂和幫助別人中也獲得快樂。這一時期的孩子願意接近同伴,要讓別人也分享快樂。
爸爸做得很好,不是強迫孩子,而是用啟發方法、商量的口吻讓孩子把玩具給別人玩,使楊揚樂於接受。對二三歲的孩子來說,父母的態度和做法是很重要的。父母在引導孩子與別人分享快樂時,應該明確強調有關分享的幾個關鍵詞:“借”、“還”、“一會兒”,如“楊揚,請把你的玩具借給小朋友玩,過一會兒,他就會還給你的。”而不要籠統地用“給”字。還要滿足孩子對自己東西的支配感,要經過孩子自己同意,家長不要武斷地自行處理。這樣讓孩子學習短時間讓出屬於自己的東西,東西歸還後,再次獲得擁有權,孩子就會養成與人分享東西、分享快樂的習慣。
現在,由於家庭結構的日益“核心”化,大多數家庭隻有父母和一個孩子。獨生子女在家庭中往往是父母、祖輩、親友等照顧和撫愛的集中對象。因此,“分享”對他們來說比較困難,可是這是一個需要合作的社會,不懂得分享,很難在社會上立足。
與人分享不是自發的。小孩子不肯與人分享是很自然的,而且很多孩子常常認為凡是他能夠得到的東西都是屬於他的。但是他們也渴望得到大人的歡心,尤其是注重“關係”的小女孩們,如果父母由於分享他們給予的東西而表現得很快樂,那他們就會形成分享的習慣,越是受到家人的讚賞,女孩子就越覺得自己幸福,而這時,她們“奉獻”出的那
些東西與這種被讚賞的感覺相比,則顯得無足輕重了。
在孩子們的交往中,總是那些願意與人分享的孩子容易融入群體,被小夥伴們所接納,同樣,由於受到了大家的歡迎,小孩子會感到輕鬆愉快,而那些孤僻的孩子往往是由於冷漠,不善於關心別人,而感到緊張孤獨。
下麵是一些聰明的爸爸媽媽們為孩子精心準備的“分享”遊戲:女兒快到1歲半了,在她和其他孩子一起玩的時候,我會注意觀察女兒,如果她對其他孩子做了什麼不公平的事我就會進行幹涉。比如,如果她從其他剛學步的孩子那裏搶玩具,我就會對這種情況注意,把玩具還給那個孩子,而且我會向女兒解釋玩具被別人搶走的孩子會非常傷心。
另外,我知道讓孩子看到媽媽把玩具給另一個孩子是非常困難的,所以我試著找點什麼讓孩子興奮的東西來代替還回去的玩具。對剛學步的孩子來說,和別人分享是非常困難的,但是有爸爸媽媽的一點幫助,孩子還是可以學會與人分享的。
為了教會我一個3歲、一個快2歲的女兒學會輪流玩一樣東西,我想出了“ABC時間”的方法。每個孩子可以蕩秋千或者玩玩具的時間是整支ABC歌曲的時間。孩子們知道歌曲結束的時候,就輪到另一個孩子了。
大孩子會高興地大聲唱著ABC的歌曲,而小家夥則一起哼唱,而且歌曲結束的時候,兩個孩子會高高興興地讓出自己玩的東西。
我們2歲和4歲的女兒常常和附近的孩子們進行玩具“交易”。我們發現這是鼓勵孩子們與人分享的好方法,特別是這樣規定:孩子們必須向另一個孩子—而不是另一個孩子的爸爸媽媽—借他們想要的玩具。
這樣的話玩具的小主人就會有一種控製意識,而且他們知道他們的決定是算數的。借玩具的孩子也知道為了能借到東西,他們必須拿出什麼東西作為交換。到了要把玩具交換回來的時候,孩子們—而不是家長們—會負責保證每個人的東西都歸還回去。
最近,我在教2歲的女兒如何和別人分享東西。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從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教孩子這麼做,而且要堅持不懈。無論什麼時候孩子說“我的書,”我都會這樣回答,“是的,但是你願意和我分享嗎?”我還學會讓女兒玩他8個月大的小弟弟的玩具,但是我會首先告訴他,“這是查理的,但是他願意和你分享。”
這些方式讓女兒明白了分享是雙方的事情。
4、送人玫瑰,手有餘香一次,幼兒園老師為小朋友們進行心理測試,其中有這樣一個題目:“有個小妹妹病了,凍得直打哆嗦,你願意把自己的外衣借給她穿嗎?”結果所有的孩子們都沒有回答。老師不得不點名,可是聽到孩子們的答案,老師感覺很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