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1 / 3)

中國有句俗語:“錢字有兩戈,傷盡古今人。”此語不僅將錢字的形象表達清楚了,更將它的含義說得淋漓盡致。那“戈”是古時的武器,“錢”字是由“金”和兩把“戈”組成的,即指“錢”是靠武器維護著或是經過鬥爭而得來的。為了“錢”,古今中外多少人傷透腦筋,傷盡勞力,傷盡情感;亦有多少人為其折腰卑膝,以靈魂肉體相換;亦有人視“錢”為糞土,絕不沾染一切不義之財,絕不為銅臭折腰。

猶太人對錢的觀念自有所持,特別是猶太商人,他們認為“金錢無姓氏,更無履曆表”。他們不像有些國家和民族那樣,把錢分為“幹淨的錢”或“不幹淨的錢”。他們自信,通過經營賺來的錢,均是心安理得。因此,他們通過千方百計的經營,盡量賺取更多的錢,不管這些錢是農夫出賣了產品得來的,或是賭徒贏來的,還是知識分子腦力勞動得來的,都是收之無愧,處之泰然。

伊拉克猶太人哈同,1872年來到中國上海謀生,當時他24歲,年輕力壯,但身上除了穿著外,幾乎一無所有。他立誌來中國賺錢發財,但自己一無資本,二無專業知識或技術。他決心從一個立足點開始,因自己長得身體魁梧,在一家洋行找到一份看門工作。要是換作別人是不願幹的,自己相貌堂堂,年青高大,卻屈於當站門雇員。而哈同卻不那麼想,他認為看門賺來的錢是一種報酬,沒有丟臉和失身份的感覺。另外,他更有深層次的考慮,“千裏之行始於足下”,在這份工作上找到個立足支點,今後通過自己的努力奮鬥,積蓄力量,最後終要找到能賺更多的錢的路子。

哈同自辦的商行取名為“哈同洋行”,為了賺取更多的錢,以經營洋貨買賣為主。他看到洋貨在中國市場上相對競爭不那麼大,消費者難以“貨比三家”,因此,他的經營獲得了高額的利潤。幾年間,他賺了許多錢。

隨著資本的增多,哈同沒有放棄自己追求,開始買賣土地和放高利貸業務。他買入的土地往往從一些急於等錢用的人手中獲得,所以他把價錢壓得很低,賣主不得不就範。接著,他將低價買入的土地租給別人造屋,到一定年限後收回,這樣連房產也歸他所有了。另外,他自己也投資建造樓房供出租,從中獲取驚人的利潤。幾十年間,他成為大富豪了。

賺錢有術的猶太人數不勝數,以放債發跡的亞倫也是典型的一例。這位移居英國的猶太人從打工開始,把積蓄的一點小錢做些小生意。由於生意的擴大,他需要資金周轉,不得不向錢莊或銀行借錢。他在自己的實踐中發覺,向別人借錢的代價確實太高,往往與商業經營獲得的利潤相差無幾。他想,自己辛辛苦苦經營全為銀行打工,而且風險比銀行還大,倒不如自己從事放債業務。

幾年後,他開始了放債業務。他一邊維持小生意經營,一邊抽出部分資本貸給急需用錢的人。另外,他又從銀行借來利率相對較低的錢,以較高的利率轉貸給別人,從中賺取差額利潤。有些等錢應急的生產者或個人,寧願以月息20%借貸。這樣,等於100元放貸1年,可獲得240%的回報率,這比投資做買賣更能賺錢。亞倫就是盯著這個賺錢的路子,迅速走上發跡之路的。據統計,亞倫63歲逝世時,留下的錢財在當時的英國是首屈一指的。

以上兩個例子說明,猶太人賺錢方法無所謂貴賤,也無所謂方式,他們所賺的錢是你肯我願,受之無愧,這是猶太人的賺錢秘訣之一。

猶太人對錢的觀念還有一點與眾不同的,是現金主義的實踐者。猶太商人做買賣,是以現金為標準的,不願意放賬。他們對貿易夥伴的信譽評估,首先考慮他的公司值多少錢,他的財產可換成多少現金。然後在此基礎上與其做買賣或確定價格條款。他們認為,世事多變,禍福相依,一旦發生天災人禍,除了現金鈔票外,別無他物可以立即東山再起。猶太人重視現金,也許與他們長期來遭受迫害排擠有關。他們在許多國家多次遭受排猶,每次排猶活動都遭到財產沒收,能逃生者不外有現金在手。這種曆史教訓使他們形成了現金主義的觀念。事實上在當今的貿易中,現金仍是十分重要的,瞬息萬變的市場中,風險潛伏在各種買賣活動中,如果忽視了現金主義,往往會導致血本無歸。所以,猶太商人的現金主義觀念不是全無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