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操之在我(3)(2 / 3)

然而,控製憤怒卻並非易事,需要有很強的忍耐力和樂觀的心態。操之在我為控製憤怒情緒提供了很好的方法。當遇到煩惱和不順心的事情時,積極調整固定的思維反應,改變看法與認識,逆向思維,就能以積極的、愉悅的心態去麵對,從而避免發怒。非常值得關注的是,控製憤怒可以采用忍耐和調整心態兩種方式來實現。操之在我提倡的是積極調整心態,能動地、主觀地適應環境的改變;而忍耐則是壓抑住自己的情緒,使之不以發怒的形式爆發出來,亦即“心怒而色悅”。

所以,操之在我並非壓抑感情,相反是釋放感情,壓抑感情是通過由外而內的強製性作用,使得內心情感的惡性變化不顯露出來,而操之在我則是通過由內而外的建設性作用,使得內心情感發生良性變化而非惡性改變。

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說:“憤怒從愚蠢開始,以懊悔結束。”

學會製怒是高情商的重要標誌之一。

操之在我的自我管理技巧是要讓人們學著聰明,而不是甘於充當壓抑感情的笨蛋。

案例中李遠的指責、好開玩笑導致朱華在情緒上產生了抵觸和反感,但朱華顧忌二人的關係沒有顯露出來,這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操之在我,而僅僅是懂得容忍和壓抑,沒有從認識上適應對方、接受對方,因而導致了內心情感的長期不適應、焦躁、痛苦,這種痛苦在短期內可以通過忍耐來加以控製,但每個人的忍耐力都是存在極限的,當內心的痛苦累積到一定程度,就會通過其言行表現和釋放出來,這正是導致朱華與李遠決裂的直接原因。

適當宣泄等於操之在我

盡管操之在我是控製情緒的最佳方式,但在實際生活中,始終以積極、樂觀的心態去麵對不順心的外部刺激,是非常難以做到的。所以人們在控製情緒時常常綜合應用忍耐和操之在我的方法,而且往往為了顧忌全局而暫時忍耐的方法用得更多。所以,盡管在麵對不愉快時,要努力做到操之在我,但往往並非能做到真正的灑脫,一部分情緒還需要通過個人的忍耐力來加以控製。然而每個人的忍耐力都存在極限,當情緒上的煩躁、內心的痛苦累積到一定程度,最終會非理性地爆發出來。所以,在實際生活中,不能一味地操之在我,還要懂得適當地宣泄,將內心的痛苦有意識地釋放出來,而非不可控地爆發。

對於情緒的宣泄,可采用兩種方法:直接發怒和借物出氣。宣泄方法之一是直接對刺激源發怒。如果發怒有利於澄清問題,具有積極性、有益性和合理性,就要當怒而怒。這不但可以釋放自己的情緒,而且是一個人堅持原則、提倡正義的集中體現。何時應當發怒,主要從對方能否理解和是否堅持原則兩個方麵來分析。對待朋友,主要考慮對方能否理解;對於敵人,主要考慮原則和正義的堅持。“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周總理溫文爾雅、平易近人,但在重慶談判時怒斥國民黨的暗殺活動,堅持了原則,伸張了正義。

宣泄情緒的方法之二是借助他物出氣,把心中的悲痛、憂傷、鬱悶、遺憾,痛快淋漓地發泄出來,這不但能夠充分地釋放情緒,而且可以避免誤解和衝突。日本的大企業、公司近幾年專門設立“出氣室”,讓職員在裏麵宣泄自己對公司的不滿。而且,宣泄還必須在法律和道德允許的範圍內進行,違反道德的宣泄,如辱罵、誹謗也是錯誤的。不正確的宣泄:借助他人出氣,將工作中的不順心帶回家中,讓自己的不得意牽連朋友,都是不對的。

解除不良刺激源

如果一個人對其周圍的環境感到不適,對於短期而言,可以通過忍耐、適度宣泄得以平衡,而對於長期而言,通常會出現三種結果。其一,改變自己,適應環境。采取操之在我的做法,主動改變自己的看法、認識,以接受環境,適應環境。其二,改造環境,使之與自己相適應。當自己難以適應環境,而環境有可能改變時,這種結果更可能出現。其三,離開環境。當自己不能適應環境,又不能主動改造環境時,離開環境是不可避免的。

案例中朱華與李遠最終決裂正是這種結果的集中體現。朱華應該明確向李遠表示他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相信人人需要朋友,為朋友願意改變自己。當我們不能調整自己去適應對方時,就應該設法與對方主動溝通,使對方知道自己的不適,並做出積極的改變,這樣才能真正維係相互的關係。案例中朱華對李遠的指責、逗樂和好開玩笑始終感到不適、痛苦,而隻是因為顧忌而忍耐,實際上並沒有做到操之在我,真正地接受對方,而且沒有與對方主動溝通,使之了解自己的痛苦,讓自己痛苦的不良刺激源沒有得以解除,從而導致長時間的不適應,終會不可避免地走向決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