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正直與貪婪(2 / 3)

王處長則從另一方麵來勸導我不要擔憂。他說:“這次行動並不是例行公事無的放矢,而是市紀檢委書記親自安排的,絕不會不了了之。隻要有確鑿的證據,腐敗分子一定會被揪出來,到時都要被撤職查辦,他們還有機會打擊報複嗎?”我說:“我們企業並不願意看到這個結果!你想想,眼下的幾個官員我們已經混熟了,現在去辦事,至少還有一副笑臉與一杯熱水,還能心平氣和地給我們解釋幾句。再換一個人,企業豈不又要費錢耗時從頭再來?說不定,後來的手更長心更黑!”

王處長不服,說:“這還是你們企業膽小怕事。你想想,如果你們遇到腐敗就堅持舉報,而我們又常抓不懈,腐敗分子出一個抓一個,企業又何必擔心打擊報複呢?說不定我們處理了這一個,後麵的人就不敢胡來了,你們企業辦事不是更順利嗎?”我說:“你肯定做不到出一個抓一個,到時我舉報了,你不去抓,那我們企業不就等著挨宰?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們真的做到了出一個抓一個,後來的官員肯定就不敢腐敗了,他們一點都不肯腐敗,那我們的企業就要關門了。當然,不止是我們企業,其他的企業也差不多厄運難逃!”

沒有腐敗,企業卻要關門?兩位處長一頭霧水滿臉狐疑。我接著分析:“因為現在官員自由裁量的權力太大,一次違規可以罰款幾千到幾萬,相差十倍不止。如果官員們都堅持原則不肯通融,每次都往最高額上靠,企業還有活路嗎?”

兩位處長似乎抓到了我的軟肋,說,“那你們不違規不就沒事了?你們不能一方麵痛恨腐敗,一方麵自己又要違規!”

“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裏”,我接著說,“有些地方企業做不到不違規,即便是一個非常有道德有原則的企業家。因為,現在的政府權力太大,幾乎什麼都要管,而且都有一套規範。”

我緊跟著說:“有些規範是沒有必要的,有些規範是不合理的,有些規範甚至是不可能做到的,你們這次要查的消防局,他們執行的規範可能就是中國最嚴格最苛刻最不合理的規範。這些消防條例編製的唯一目的是防止火災,可是,企業家開酒店做餐飲,不僅僅是防止火災,更要賺錢。依據現在的消防條例,消防局可以叫你在大堂中間設一個水龍頭,可以讓你在走道中間做幾道防火門,至於這樣做美不美觀、省不省錢、可不可以營業、能不能賺錢,他們一概不管。如果官員們肯腐敗,那麼企業尚能在變通中活下去;如果官員們不肯腐敗,那麼企業當然隻有死路一條!”

“那依你說,腐敗就不要反了?”兩位處長不依不饒。

我趕忙強調:“當然要反,但是在反腐的方向上要作根本性調整。在目前輿論監督仍然缺位的情況下,最有效的辦法是縮減官員的權力。把不該管的事從政府的權力中抽出來,官員們自然就失去了腐敗的便利,腐敗不反可能也不嚴重;相反,如果我們一方麵不斷賦予官員們更多的權力,另一方麵又對官員的腐敗咬牙切齒,那麼,再嚴厲的反腐敗措施恐怕也無濟於事!這並不是哪個官員的事,走了張三又來了李四,官員們“前腐後繼”已經不是新鮮事。

“正因為消防局可左可右的權力太大,所以,消防局隨便一個辦事員,到賓館、酒店、KTV裏消費,任何一個老板都不會收他們的錢,就是買房子也要為他們大幅度打折。為什麼這麼牛?因為,他們權力太大,讓你企業今天關門,也許你就活不到明天。那套條例與細則,就是他們宰殺企業的尚方寶劍。你要想消防局的官員不腐敗不貪婪,最好的辦法就是拿掉他的尚方寶劍。”

兩位處長覺得我講得有些道理,但又心有不甘:“如果所有的企業都與你們持有相同的觀點,那我們的工作怎麼辦?”我趁熱打鐵獻上一計:“你們去找對麵月亮山莊的老板,他可能會把實際的情況告訴你們。”劉處長不解地問:“你們不肯說,他們又怎麼肯說呢?”我說:“兩家情況並不一樣。月亮山莊已經開發完畢,而且他們企業在本市又沒有新的項目,估計下個月就會撤出去,在這種情況下,為你們提供相關證據是沒有什麼風險的,不像我們還有幾萬平米沒有開發。”我笑著說,“如果你們願意等的話,兩年之後我也開發完了,到時我一定積極舉報。”

講這個故事,是想讓大家明白一個道理,減少權力是減少腐敗減少貪婪的最佳途徑,不減少權力,不管多少貪官進去了,後麵的貪官永遠止不住貪腐的腳步。

4.產權不清容易導致貪婪

唐駿的假學曆事件曾經在中國一度沸沸揚揚,對此事評論的文章不少,但輿論基本都是批評唐駿或者維護唐駿的,很少有人問,為什麼假學曆在中國能夠大行其道?如果我們沒能搞清這其中的根本原因,隻是一味地對造假學曆者進行道義譴責,這對今後減少學曆造假恐怕並無些許幫助。

明知是荒唐的事情,大家卻趨之若鶩,這裏麵一定不是哪個人搭錯了神經,而是必在著深刻的製度原因。從表麵上看,中國人崇尚學曆似乎是受了“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傳統思想影響,追求學曆隻是附庸風雅,其實不然,這裏麵有著精妙的利益計算。說白了,就是假學曆可以為人帶來利益,比如無論行政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官員提拔,就少不了必要的學曆,否則會因為學曆缺失而影響前途與收入,這一點已是眾所周知。追求利益是人的本性,自然無可厚非。

為什麼這些單位提拔人一定要看學曆?按道理,單位提拔一個人,要看的無疑是他的才識與能力,而這些與學曆並無必然的聯係。問題是,才識與能力是屬於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東西,並無客觀的標準,這就需要單位領導來甄別。

如果在一家私營企業,這不是一個難事,老板從維護自己的最大利益出發,一定會綜合評價一個人的才識與能力並委之以相應的職位,用錯了則意味著自己的利益受損,沒有人會跟自己的利益過不去,所以他們一定會小心謹慎全麵考察,絕不會把眼睛隻盯著學曆。當然,老板們也會用錯人,但旁人最多是說老板看走了眼,絕不會懷疑老板用人的動機,絕不會說老板是故意把一個庸人蠢人放到關鍵的崗位上。

但是,在私營企業並不太難的問題,在行政或者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成了一件比登天還困難的事情。因為在行政或國有企事業單位,用錯了人的成本並不是由領導個人支付,而是由社會或者國家來支付,單位領導完全有可能為了一己之私而故意任人唯親。單位領導要提拔使用一個人時,如果這個人沒有特別突出的貢獻,百姓會覺得用人者在以權謀私,上級會覺得用人者在關照親友。當誰也信不過誰的時候,使用高學曆者爭議最少,因為學曆畢竟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而特殊的貢獻經常是可遇不可求的。

其實,隻要單位的產權沒有清晰到個人,類似的弊病任何時候都無法免除。即使在文革期間,仍然少不了看得見摸得著的用人標準。那時的用人標準就是出身成分要好,如果祖宗三代都是純正的工人農民,那麼他們得到重用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

因此,當產權沒有明晰到個人的時候,是需要一條看得見摸得著的硬性標準來選拔人才的。

現在,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等傳統國有事業單位的產權屬於政府,政府是一個機構不是個人,因此,就得有一個篩選人才的整齊劃一的標準。在知識經濟時代到來的今天,學曆無疑是這個標準的最佳選擇。因此,很多人哪怕頭破血流,也要拿到一個高文憑。

問題是,為什麼有人不通過努力學習便能輕鬆地拿到顯赫耀眼的學曆?假學曆固然很多,不過,那種通過街頭小廣告而製造出來的純正假學曆是沒有殺傷力的,充其量是讓小青年在求職時有個麵子。但那些名牌大學通過不正當手段頒發的真學曆卻有非常大的欺騙性,這正是那些謀求提幹升職的人孜孜以求渴望得到的。

按道理,大學要給一個學生頒發學曆,當然要設置相應的入學門檻,進行嚴格的畢業考試,這也是人們為什麼把擁有高學曆者視為人才的基礎。奇怪的是,現在的一些大學往往熱衷於舉辦各種函授本科或者在職研究生之類的教育,對一些並不合格的學生也濫發畢業證,對於當權的官員更是有求必應,一天課不上,一篇作業不交,一頁論文不寫,也照樣能夠披上名牌大學畢業生的炫目外衣。

大部分人認為這是大學見錢眼開的結果,但這種認識恐怕過於浮光掠影。許多企業想賺錢,為了錢卻未必會鼠目寸光飲鴆止渴,尤其是一些擁有品牌的知名企業。我們很少看到國內外知名企業為了賺錢而偷工減料或者製造假冒偽劣的案例,因為保證產品質量,追求長遠利益才是企業安身立命的根本,砸了牌子就意味著斷了未來的生路。

用同樣的類比方法可知,學生其實就是學校的產品,不合格的畢業生是劣質產品,為什麼這些大學願意貪圖眼前利益源源不斷地生產劣質產品,而置長遠利益於不顧呢?校長們難道不怕生產太多的劣質產品會砸掉自己的牌子?是的,他們的確不怕,因為大學是公辦的,做了幾年他就得從這個位置上退下來或者被調走。

既然長遠利益與校長們無關,他們自然會把眼光盯在眼前利益上,濫發學曆便是牟取眼前利益的最好辦法,這樣做既可以有大量的額外收入供自己聲色犬馬,又能夠以此巴結權貴,何樂而不為?中國有句古話,叫做“有恒產者有恒心”,既然大學不是校長的恒產,身邊又沒有擁有恒產的董事會的監督,就不要指望他們會對學校擁有恒心。

再舉個例子,多舉例子有助於大家理解。江西有個鄱陽縣,就在我國第一大淡水湖鄱陽湖的邊上,我是那個地方的人,曾經在縣裏一家國有酒廠當廠長。那時候企業搞改製,員工們都不同意把企業賣給私人。開會時我不經意問了一個問題:為什麼野生動物會滅絕?員工開始發言,有的人說因為環境變遷。我認為這有道理,恐龍滅絕就是因為環境問題,那時候人類還沒誕生,這個答案是對的。但是我想問的是,現階段野生動物為什麼越來越少?有職工說是因為人類的殘殺。對,是因為人類的剿殺才使它們滅絕。但人類為什麼要剿殺野生動物,卻不去剿殺家生動物?為什麼不把雞、鴨、牛、豬也殺個一幹二淨?而對待大象、老虎卻要趕盡殺絕?員工回答說,那是因為大象、老虎比牛、馬更值錢。我說這個是人類剿殺野生動物的結果,而不是人類剿殺野生動物的原因。大家想想,假如這個世界上隻剩下一頭牛的時候,這頭牛的價值一定會超過老虎,物以稀為貴嘛。正因為人類不斷地剿殺,老虎、大象才會越來越值錢,而不是因為值錢,人類才去剿殺。

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使那些偷獵者不顧物種的滅絕喪心病狂貪婪無恥呢?那是因為野生動物的產權是不明晰的,而家生動物是明確到個人的。沒有一個養雞、養鴨的人會把自己養的雞鴨殺絕,殺得太多,賣不出好價錢。有最好的價錢也不會殺絕,殺絕了是殺雞取卵,隻有慢慢地繁殖、慢慢地殺、慢慢地賣,飼養者才能獲得最大的利益,所以家生動物才會繁榮興旺生生不息。而野生動物為什麼會滅絕?因為它們是公有的,從理論上說你也有一份,但是如果你不打到它,它絕對不會屬於你所有,唯一的辦法就是把它打死,打死以後再賣了錢,才真正地歸你所有。正因為野生動物並不是真正地屬於我們大家所有,所以,除了政府會緝拿打擊偷獵者外,其他人是不會去保護它們的。也許我們會在輿論上罵幾句,也許我們偶爾會在市場上買下一兩個奄奄一息的野生動物放生,但如果要你們去深山老林裏保護野生動物,或者要你們傾家蕩產保護野生動物,你們會願意麼?不會。一個物種,很多人都想打死它,但卻無人保護它,所以野生動物脫離了政府的強製保護就注定會滅絕。公有製的企業也一樣,表麵上屬於全民所有,但又不是真正屬於每一公民所有,這就導致人人都想把它據為己有,而不會有人真心去保護它。因為產權沒有明確到個人,這就容易激發人們的占有欲,因為人的貪欲永遠沒有盡頭,這樣就容易導致腐敗。所以對於這樣的單位,就需要專門設置監管機構!

關於野生動物的保護,這裏涉及到一個產權理論問題,可以多聊幾句。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這是由成龍和姚明出演的兩則公益廣告中的一段台詞,想必大家耳熟能詳。廣告的目的是呼籲大家不要購買食用魚翅與虎類製品,這樣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老虎及鯊魚等野生動物。兩位大牌明星的愛心行為無疑是值得讚許的,但是其倡導的保護野生動物的方法卻有待商榷。

從表麵上看,人們是為了牟利而獵殺野生動物,如果大家都不購買,偷獵者便無利可圖,他們就會放棄屠殺,從而也就拯救了野生動物。至少,兩位明星是這樣認為的。

不過,殘酷的事實卻告訴我們,野生動物的買賣很難禁止,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日趨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