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嚴禁超采、破壞。森林是有生命的可更新資源,在一定的自然環境條件下,有其自然生長規律。同時人們對森林的經營利用活動,能影響其數量和質量及分布、發展,如人們對其科學經營、合理利用、及時更新,森林的生命力則將永不枯竭。森林資源一旦破壞,由於森林生長的長周期性,需要相當長時期才能恢複。人工林中以木材為主要產品的用材林,完成全過程少則幾十年,多則上百年,即使是速生樹種,其生長周期也多在10年以上。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必須以可持續為前提,嚴禁超采和破壞。理順營林與采伐的關係,促進營林生產。
2.堅持森林的生態功能優先於木材功能。森林功能的多樣性。表現在森林作為一種自然資源,能為社會提供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包括木材和其他林產品。森林作為陸地生態係統的主體,又具有為人類提供環境保護和改善生存空間條件的效能,即森林兼具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森林的生態效益遠大於其木材功能。如果因為采伐木材而破壞森林的生態功能,實際上是得不償失。因此,破除傳統林業經營思想,按照森林資源的經濟、生態雙重功能和社會結構性需求,按照“森林多種功能主導利用”的原則,采取“局部上分而治之,整體上合而為一”的策略,重新構造森林經營格局,是發展中國森林資源的重要對策之一。“分而治之”,就是對森林資源采取劃區分片經營,靠少量林業用地集中進行木材培育,承擔起全國所需的大部分木材的生產任務,從而把大片森林從沉重的木材生產負擔下解放出來,保持其相對穩定性,提高森林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從而達到多種效益的整體統一,據此,可把林業經營劃分成商品性林業、公益性林業和兼融性林業三種方式。
3.盡可能擴大森林資源麵積。增加森林資源量要增加森林資源。主要是廣泛植樹造林,以擴大森林麵積。同時對現有森林進行科學經營,提高資源密度,以促進其各種效益的發揮。開展人工造林,既是綠化祖國、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手段,又是擴大森林資源、保證木材供應的有效途徑,是林業發展的生產戰略措施。因此,要堅持多林種、多樹種、多形式、多層次的植樹造林。當然。由於林業生產周期長而又為國計民生所必需,隻有國家給予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支持,林業才能有較快發展。
4.提高森林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森林是複雜的陸地生態係統。森林所生產的木材和其他林產品都是人類衣食住行不可缺少的物質資料。因此,林業應由“獨木”支撐的單一經濟結構轉變為以林為主、綜合利用、多種經營、全麵發展的多元型經濟結構,對林地資源實行立體開發,綜合利用。隨著森林資源的減少以及科學技術的進步,應重點發展森林資源培育和木材的綜合利用,以滿足社會對木材不斷增加的需要。要在控製原木采伐量的同時,一方麵提高木材綜合利用水平,另一方麵充分利用森林多種生物資源,爭取以較少的森林蓄積量消耗來獲得較多的林產品。開發非木材產品是提高森林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的重要方麵。非木材林產品主要有纖維產品(如竹類、藤條、葉莖纖維、絨毛、樹皮纖維等)、可食用產品(包括木本植物食品和動物產品,如葉、花、根、莖、果、蘑菇及蜂蜜、可食用鳥,蛋和昆蟲等)、藥用植物產品和植物中的提取物(如樹膠、樹脂、丹寧、染料、芳香油等)及非食用性動物及其產品(如蠶、昆蟲、鳥及其皮、蹄、芽、骨頭、羽毛等)。這些非木材林產品是林業經濟收入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予以綜合開發,合理利用。其他非木質植物纖維原料也可製成木製品以替代木材原料,這些都是節約木材資源的有效途徑。中國已成功地利用竹材、麻屑、蔗渣、棉稈、麥秸、煙梗、豆稈等製造人造板。試驗表明,其產品的物理力學性能類似於木材原料製成的人造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