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有了“行為規範”(1 / 1)

寧夏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有了“行為規範”

在寧夏,省級領導身邊工作人員將受到種種約束:一份專門針對他們的《行為規範》,剛剛由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印發。這是寧夏在2003年年初印發《關於加強省級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教育管理的意見(試行)》的基礎上重新製定的。

在新的一年開始之際,寧夏召開了一個特別的會議:會議的“主角”是在領導幹部身邊工作的秘書、警衛、司機等工作人員。專門為這些人開會,這在寧夏還是第一次。這個會議是根據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建國的指示精神召開的。這些與會人員,多處在各級領導機關和決策層的“貼身”位置,因此常常被人“特殊”看待。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到機關形象和領導的威信,有的甚至成為一些人謀取私利、拉攏利用的對象。事實上,在國內的一些黨政機關裏,確有個別工作人員不嚴格要求自己,擺譜訓人,頤指氣使,橫行霸道,招來很多非議。在河北省省委機關當過秘書的吳慶五、李真最後竟蛻變腐化,違法亂紀,成為人民的罪人,這個教訓極為深刻。一位領導說,領導身邊的工作人員多數表現良好,但也有個別人擺不正自己的位置,說大話、亂表態、越俎代庖、亂發指令,有的人甚至打著領導的旗號為自己和親友辦一些不該辦的事,使有的領導因此“背上黑鍋”。為加強對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約束,寧夏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大機關做了很多工作。

在這次會議上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於革勝向他們提出要求:自覺用高標準嚴格約束自己,做到按程序運作,按規矩辦事,盡職不越位、主動不越權、幫忙不添亂。無論是接聽一個電話、辦一件事情,還是提一個建議、答複一個問題,都要注意身份,堅持原則,不說無原則的話,不做不利於工作的事。領導布置的任務不在自己手中延誤,任何差錯不在自己這裏發生,所有來辦事的人員不在自己跟前受到冷落,機關和領導的聲譽不因自己受到影響。要抗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不僅要管好八小時以內,而且要管好八小時以外;不僅要守好自己的工作圈,還要收緊自己的社交圈;不僅要管住本人,還要管好家屬和子女。

於革勝希望這些工作人員都能成為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服務到位、優質高效的高素質人才。

(原載2004年2月10日《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