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也需要配秘書?(1 / 1)

副縣長也需要配秘書?

筆者最近在采訪中了解到,一些縣和縣級市的政府領導成員中,不僅縣長、市長配有秘書,副縣長、副市長也配有秘書,有位市長助理(正科級)也配有秘書。

一位副縣級幹部的秘書說“:當秘書沒多大意思。一天忙到晚,費力不討好。我每個月光講話稿就要寫十幾份。當然,領導的講話稿也有外麵人弄的,但很少有中用的,我往往還得重弄。秘書的工作很雜,什麼都得幹。上麵來人,安排接待,陪人吃飯,要代酒,幹的都是很瑣碎的工作。”

而一位與筆者相識的副縣級領導,在聽筆者詢問此事時頗有幾分自豪地說:“我有秘書。有個秘書好啊!他可以代你辦很多事,省去許多時間和精力。不過,我不像有的人那樣什麼都讓秘書去幹。我每年的述職報告都是自己親自動手,而像我這樣堅持的人並不多。我的許多講話稿都是自己動手寫的。現在出去講話沒有講話稿還不行。一次,我在會上即興講了話,大家反映很好,非讓我整理出個講話稿不可。沒辦法,我隻好根據回憶再整理。像這樣的東西,秘書是弄不來的!”

當筆者問某縣一位秘書是否是某副縣長的專職秘書時,他很警惕地說:“還算不上,我的工作隻是與那位領導分管的業務相通,因而與他配合,為他服務更多些。”筆者對副縣職幹部配秘書表示詫異,一位在縣上工作的同誌卻表示很理解。他說:“秘書應當是專職的。誰對誰要固定,不能亂,否則,就可能推諉扯皮,爭權奪利。”不能說這種說法毫無道理。

縣長、副縣長配秘書,縣長助理也有配秘書的,筆者親耳聽到一位“助理”因對他的秘書不滿而對政府辦公室的人說:“我不要秘書了,你們以後也不要給我配了!”

盡管有些秘書抱怨在縣級機關當秘書沒多大意思,但外界仍有人對他們羨慕不已。一年多以前,某縣政府機關麵向社會招聘秘書,應聘者眾多,最後幾名任教多年的骨幹教師入選。在他們上任不久,筆者曾見過他們,他們告訴筆者:到機關來不僅丟了原來的職稱,而且工資也減少了許多,但他們不為這個選擇後悔。據知情者透露:他們工資表上的數字可能少了,但實際收入並未減少,有的可能還增加了。幹好了,不用幾年搖身一變就能當上科長、副科長,而在學校幹一輩子也不過是個窮教師。據說,有人為到機關當個秘書還不惜花錢送禮呢!

那麼,一名副縣長該不該配秘書呢?某自治區黨委一位領導同誌告訴記者,關於領導同誌配秘書等問題,黨中央在兩年前曾專門發過文件,省部級幹部才能配專職秘書、配專車。

但據筆者了解,現在不僅省級黨、政機關正職、副職配有專職秘書,不少地、市黨政機關也配有秘書。上行下效、一些縣、市黨政機關便也配秘書,正職配,副職也配。

接受筆者采訪的那位自治區黨委領導同誌說:“不按規定亂配秘書,容易助長官僚主義、滋生腐敗,現在有些人離開秘書、離開別人準備的講話稿,就不能正常工作,甚至連話都不會講,這是很可悲的。”

(原載2000年《中國國情國力》第12期)

★俗話說: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在可持續發展越來越重要的今天,前任有責任、有義務為後任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然而,在固原縣三營鎮,前任鎮長留給現任鎮長的竟是110萬元債務(其中包括欠營都飯店的7萬元吃喝款)。現任鎮長因其前任的問題已當過五次被告,且每次都以他敗訴告終,他向記者訴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