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向亂發證、亂辦班、亂收費亮起“紅燈”
違反規定、利用職權,強製或變相強製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參加培訓並從中漁利的行為,在寧夏將不會再無所顧忌了。最近,自治區人民政府就清理整頓亂發證、亂辦班作出專門部署。
一個時期以來,一些部門和單位以職業技能培訓為名,違反規定舉辦或委托中介機構舉辦各種名目的培訓班,強製或變相強製單位和個人參加培訓,濫發各種資格證、上崗證,從中收取培訓費、辦證費及其他巧立名目的費用。有些部門和單位超範圍培訓、重複培訓,已經達到過多過亂的程度。有的辦一次班發一個證,發一個證收一次費。有的培訓班隻收錢不上課,不培訓也發證。有些本有免費規定的培訓,也違規收費。有些本應自願參加的培訓,竟被當作考核、審驗、鑒定的先決條件,培訓和收費也就沒有絲毫商量的餘地。亂辦班、亂收費、亂發證,不僅加重了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負擔,而且幹擾了正常的教育培訓和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了群眾利益,損害了黨政機關的形象,助長了不正之風。
為此,寧夏決定對此進行清理整頓。重點治理各級行政機關所屬或管理的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團組織超職能、超範圍、超計劃亂發證、亂辦班的行為。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取消、停辦,對確需保留的要提出保留意見和依據,報有關部門審核批準並在媒體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原載2005年6月21日《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