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和哲學有什麼關係呢?作者說,這種不是由於技術應用而是由於對我們常識的世界圖象的影響所引起的對科學的興趣,我們不妨簡稱為“哲學的”興趣。我們的高等學校的科學教學大多忽視這種哲學興趣,甚至宣告教師在講授科學時的責任是完全割斷科學同哲學的牽連關係。這種訓練的結果,使科學教師在他們同胞之間所處的位置變得不適意了。各種雜誌論述文化問題的專欄中,以及我們一切教派的教堂的講壇上,都宣稱20世紀科學對於解決人類迫切問題已作了重大貢獻,這些問題是:科學和宗教的和解,唯物論的否定,對意誌自由和道義責任的信念的重建。可是在別的地方又有人宣稱,現代科學支持了唯物論或者相對主義,有損於對絕對真理和道德價值的信仰。像相對論和量子論這些現代物理理論都被引用來證明這些論點。
作者指出,許多人認為,可通過下麵的辦法來讓人們了解科學:普及科學成果;舉辦成人教育課程,使得聰明而有興趣的男女能以一種容易消化的方式來吸取科學家所發現的“事實”。但是作者提出這樣的論點:靠著吸取“成果”和“事實”,外行人不可能對科學的報告作出任何判斷。公民所需要的倒是在於:了解科學家在取得他的成果時,他的精神是怎樣起作用的;同時,了解究竟在什麼意義上來說,這些成果是“有效的”,或者是“可靠的”,並且可以用來作為判斷的根據。對於科學的了解以及關於科學的戰術和戰略的係統方法,是任何科學哲學的主要內容。作者認為,以往的有些科學標準決不會令人信服。根據它來判斷,比如我們發覺從某一組原理所得出的結論是符合於觀察的。在這情況下,我們隻能判定些原理可能是正確的,但是不能斷定它們必然是正確的,也可能是,同樣這些觀察結果卻也能夠從另一組不同的原理導出來。這樣,靠我們這些觀察無法在兩組不同的原理之間作出判定。比如,某人的錢包忽然不見了。我們可以假設它是被一個男孩偷走了,並且能夠下這樣的結論:要是不被男孩偷走,錢包是不會不見的。但是如果錢包是被一個女孩偷走的,也該得出同樣的結果。如果我們假設某一男孩偷了一個錢包,然後觀察到並沒有錢包丟失,我們就能斷定這假說是錯誤的。但是,如果錢包是丟失了,那麼這假說就可能是正確的,不過不是必然正確的。既然我們永遠無法想出一切可能的假說,我們就無法說某一假說是正確的。沒有一種假說是能夠由實驗來“證明”(prove)的。正確的說法是:實驗“證實”(confirm)了某一假說。如果有人在他的口袋裏找不到他的錢包,這件事就證實了這樣的假說,附近可能有小偷。但是它並沒有證明這假說。他可能把錢包丟在家裏了。因此,所觀察到的事實證實了這樣的假說:他也許忘了帶錢包。任何觀察都可證實許多假說。問題是需要怎麼樣的證實程度。科學像偵探故事一樣。所有事實都證實某一假說,但是結局,正確的假說也許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假說。
盡管如此,作者說,在科學中,除了假說這種真理標準,再沒有別的標準了。一個假說隻要可以從自明的、清晰的、易領悟的原理推導出來,就被認為是有效的。這兩種標準在我們鏈條的兩端起作用。在科學那一端上,我們說原理是由它們的可觀察的結論來證明的。這對於大多數普通原理是成立的。但是,如果我們從因果原理或者充足理由原理出發,試圖導出可觀察的結論,並且用實驗來檢驗,其結果就相當曖昧、麻煩。從哲學觀點看來,這些原理都是自明的,這是它們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