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科學思想(10)(1 / 3)

構成科學的事實基礎的觀察和實驗的結果,可以用日常生活用語來描述,換句話說,可以用常識陳述來描述。在亞裏士多德的和中世紀的物理學中,像岩石這樣下落到地麵的“重”物,同像煙霧這樣上升到天空的“輕”物是被劃分開來的,這是“大街上的人”的語言。在近代科學興起以前,大約在1600年以前,這種常識語言不僅用來描述觀察,而且也用來表述科學的普遍原理:“如果物體是重的,它就下落。”在伽利略的理論體係中,一切物體都以同樣的加速度下落到地麵。他為牛頓的體係開辟了道路,而在牛頓的體係中,行星的運動同石頭的下落都遵循同樣的一些定律,盡管我們的常識經驗似乎告訴我們這兩種運動是根本不同的。這段話對於了解當代科學非常重要。科學語言中以前用過的許多名詞所以不能再用了,那是因為當代科學現在所使用的名詞要更加不同於常識語言了。像“物質”、“精神”、“因果”及其類似的詞語今天都不過是常識名詞。為了明白這種進化,作者說,我們必須把20世紀物理學同它在18世紀和19世紀的前身作個比較。牛頓力學所使用的像“質量”、“力”、“位置”、“速度”這些名詞,其意義似乎近於它們的常識用法。在愛因斯坦的引力論中“事件的坐標”或者“張量勢”這類名詞,是要通過一長串的解釋才能同我們常識語言中的語詞聯係起來。量子論中的名詞,像“波動函數”、“位置矩陣”等等,情況更是如此。愛因斯坦於1933年在牛津作的一次演講中講到,“以基本概念和基本定律作為一方,以那些同我們的經驗發生關係的結論作為另一方,這兩者之間的缺口,隨著邏輯結構的不斷統一,即隨著整個體係的基礎所需要的邏輯上獨立的元素不斷減少,而不斷加寬。”

很多科學家和教育家認為,科學理論的技術目的同社會目的之間的衝突存在於曆史上的某些“黑暗”時期,現在也還存在於某些“黑暗”的國家裏,但是隨著科學的進展,特別是自由的科學的進展,這種衝突已大部分消失了。按照這種意見,現在就可以用“科學方法”無歧義地決定究竟哪一種理論是有效的。隻要我們考查一下那些具有高度普遍性的理論和前提,就可知道這種意見肯定是錯誤的。比如,在20世紀的物理學中,我們就看到,量子論原理的某些特殊說法的被接受或者被拒絕,是取決於人們是不是相信,把決定論帶進物理學會對可取的倫理行為有鼓勵作用。許多教育家甚至許多政治家堅定地深信,“自由意誌”同牛頓物理學不相容,但是同原子論就非常相容。他們還深信公民應當相信自由意誌是可取的,他們作出一定的影響來支持亞原子物理學的非決定論的說法。他們所想的肯定是科學的科學目的,而不管技術目的會是怎樣的。

作者指出,除非我們給科學理論以一定的目的,否則我們就無法判斷它的有效性。這一目的是否達到,要取決於科學理論的各種不同準則的滿足程度,這些準則就是:符合於所觀察到的事實,簡單性和優美,符合於常識,適宜於支持可取的人類行為,等等。因此,理論的有效性不能靠狹義的“科學”準則(符合於觀察和邏輯一致性)來判斷。應用於所有這些準則以後,時常還留下幾種理論讓人選擇。但是,如果我們所說的“科學”不僅是物理科學,而且也包括人類行為的科學(心理學和社會學),那麼我們就能夠在幾種物理理論中間判定哪一種是以最好的途徑達到人類的某一目的的。

作者認為,借助於形而上學的解釋,科學時常被用來作為人類行為的直接指南。科學在它的技術解釋中支持了機械工程、電機工程和核工程;通過它的形而上學的解釋,它為那個有時被稱為“人的工程”的事業效了勞。如果我們想盡可能清醒地表達我們的意思,我們可以說,“科學的哲學”終於會導致“科學的語用學”的研究,這種研究所著眼的是一個既包括物理科學、生物科學,也包括人類行為科學的統一體係。

總之,本書可以作為一本關於科學哲學、科學思想史、科學社會學和科學學的參考資料,特別是關於古代和中世紀的機體論科學觀到近代科學觀的變化的論述,關於三種幾何觀的比較,關於物理學基本概念發展的敘述,以及對於各個時代為一定的政治上或宗教上的目的而對科學的種種曲解所進行的分析。本書具有一般邏輯實證論著作所具有的優點和缺點。論證縝密、嚴謹,部分地闡明了古代科學同近代科學(包括20世紀的現代科學)的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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