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權力的準則(1 / 1)

運用權力的準則

領導人本領的高低,其實就是他們運用權力能力的高下。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雖然掌權令人興奮,但也要懂得合理妙用才好。平衡,是水最平靜的狀態。這也是領導藝術的最高境界,可以說是我們運用權力的準則,即內部保持穩定而外表不動蕩。

一、怎樣提拔下屬

第一,升他官。這是最明確,也最為人所認同的提攜,但也要看他的才幹才行,扶不正的阿鬥反而會害了你自己,成為你的負擔。第二,調整他的職務。這不一定是升官,但卻可讓他的才幹充分發揮,而不致“悶死”。第三,給他助力。例如不綁他手腳,讓他可以獨立自主地做,以便磨煉他的才幹。第四,替他解決困難。一文錢可以逼倒英雄漢,如果某人真是英雄,那麼就幫助他解決點困難吧。第五,幫他脫離危險。在懸崖前拉他一把,明告他、點醒他或暗示他,讓他免於毀滅或受傷。第六,鼓勵他。在他灰心的時候,遭遇逆境的時候,被小人打擊的時候,在精神上支持他、鼓勵他,讓他振作起來。這也是一種提攜。

不過提攜以後,你也要有心理準備,最好能承擔風險。看人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有時也會把庸才看成將才,也會因個人的好惡而把惡狼當家狗,因此你提攜了他之後,有時候會有被拖累、背叛的危險。你還要有承擔流言的心理準備。“提攜”的動作如過大過廣,會被人認為是在培植勢力,甚至引起別人的反感和抵製,在大的團體裏這種情形尤其常見。

二、怎樣培養自己的親信

領導下達的命令,無論如何也得全力以赴,忠實執行。這是下屬幹部必須嚴守的第一原則。

幹部必須是上司的代辦人。縱然上司的見解與自己的見解不同,上司一旦有新決定,幹部就要把這個決定當作自己的決定貫徹到底,這為第二大原則。

能夠看清什麼事是權限之內,什麼事自己無權決定,超過頂頭上司與上級領導交涉、協調,應該列為禁忌。非得越級與上級聯絡、協調的時候,原則上,也要先跟頂頭上司打個招呼,獲得認可。作為上司,在培養自己親信之前,你要反躬自問,你能得到屬下真心的幫助嗎?他們願意為你效力嗎?你的同事肯協助你嗎?他們代你操勞時,是否心甘情願?看見你有困難時,下屬是否會支持你?

如果真能這樣,那麼你已經走向成功的道路。此時隻要能夠獲得外界援手,就已經有成為領導的希望。

三、怎樣防止自己被架空

有時,下屬常驕傲自滿,甚至氣焰囂張。如是這樣,最好安排下屬逐步接替他的工作,不過在時機未成熟前,最好別讓他知道,可以鼓勵他多放假,好趁機將他的工作交給別人。必要對,可用幾個人來分擔他的工作。

隻要一切準備好,不妨立即把他解雇,盡量減少他對單位的壞影響,同時向其他員工解釋解雇他的原因。假如這人一直恃功專橫,員工也會慶幸把他解雇,這對鼓舞士氣也有幫助。

四、怎樣一碗水端平

有的下屬缺點明顯,比如工作能力差,與同事不和,衝撞領導等等,領導的冷淡和無視則使這些人失去了動力和力量,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許多單位裏也不乏“功高蓋主”的下屬,一些下屬在某些方麵也超過領導,從而使領導處於一種不利的局麵,小肚雞腸的人容不下這些強己之人。對待這樣的下屬要不偏不倚,把握好分寸,不能表揚過分過多,也不要不批評。

有的領導怕別人看出與某個下屬關係密切,因而不批評和表揚,這都是妥善的方法。評功論賞不能歸於一人,否則有失公道。而如果為向上司請賞,彙報工作時往往把成績據為己有,這種做法也很不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