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3 / 3)

而《古今》雜誌的創辦者朱樸,恰恰是汪偽政府的交通部次長,他見陳公博賞識蘇青,便主動點撥,希望蘇青寫篇文章稱讚陳公博。於是,蘇青寫下《〈古今〉的印象》一文,大大吹捧陳公博,其中有“在辣斐德路某照相館中,他的16寸放大半身照片在紫紅綢堆上麵靜靜地歎息著。他的鼻子很大,麵容很莊嚴,使我見了起敬畏之心,而缺乏親切之感”這樣的句子。1943年夏天,她還應陳公博之約,做過汪偽政府上海市政府專員,3個月後辭職,但陳公博在批準其辭職的情況下仍照發工資、

到了1943年10月10日,天地出版社和《天地》雜誌開業,其支持者就包括了周佛海和陳公博這兩位大漢奸。

這些事情,都讓日後的蘇青有了漢奸嫌疑。抗戰勝利後,司馬文森編撰的《文化漢奸罪惡史》中,蘇青就與張愛玲、張資平等人一起位列16名漢奸之中。

對這指控,潑辣的蘇青自是不承認的,她曾在《關於我》一文中分辯道:“我在上海淪陷期間賣過文,但那是我‘適逢其時’,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選定的這個黃道吉日才動筆的。我沒有高喊打倒什麼帝國主義,那是我怕進憲兵隊受苦刑,而且即使無甚危險,我也向來不大高興喊口號的。我以為我的問題不在賣文不賣文,而在於所賣的文是否危害民國的。否則正如米商也賣過米,黃包車夫也拉過任何客人一般,假如國家不否認我們在淪陷區的人民也尚有苟延殘喘的權利的話,我就如此苟延殘喘下來了,心中並不覺得愧怍。”她也曾說,自己寫稿無非是為了賺錢,而且從來未曾歌頌過什麼大東亞。而且,要說她當時內心一無所察,也決計不是,在她日後出版的幾部散文集中,都未收錄她為陳公博寫下的那篇《〈古今〉的印象》。

後來也有許多人為蘇青鳴冤,比如謝蔚明曾說“蘇青從來沒有寫下一個字替敵偽唱讚歌”;季廣茂曾寫道:“(淪陷區的人民)他們被自己的政府遺棄在固有的土地上,他們有權生存……但更多的百姓則生活在灰色地帶之中,他們隻能生活在夾縫之中,忍氣吞聲。”

染上漢奸嫌疑的蘇青,曾遭國民政府傳訊,但因為確實未有做漢奸的確鑿證據,當時並未被追究,但1949年後的她,就大吃苦頭。

1949年後,她留在上海,在芳華越劇團擔任編劇,她寫過不少劇本,如《江山遺恨》、《賣油郎》、《屈原》、《寶玉與黛玉》和《李娃傳》等。

1955年,她因“胡風案”受牽連入獄,一年半後出獄,但已遭劇團開除。重病纏身的她連看病的錢都沒有,隻好向親戚和孩子們求助,可在那個年代,背景不佳又曾入獄的蘇青儼然一個傳染病患者,人們避之不及,哪怕是骨肉至親,也堅決與她劃清界限、斷絕關係。

後來,她好不容易在一個名為紅旗錫劇團的小劇團裏找到工作,擔任編劇,整理、改編老劇,偶爾寫點應景新劇。可到“文革”時,她又遭衝擊,被抄家批鬥,工作又一次被辭退。據載,“1975年,蘇青從黃浦區文化館退休。退休證上寫明:原工資61.7元,按7折計算,實發退休費:43.19元”。

她晚景淒涼,據說她本住市區,因為和鄰居共用廚房和衛生間,常受欺負,隻好搬家至郊外,身邊陪伴她的僅有已離婚的小女兒李崇美和外孫,三代人擠在10平方米的小房間裏,基本不與外界往來。唯一與她有聯係的是抗戰時的《女生》雜誌主編王伊蔚,蘇青在給她的最後一封信裏寫道:“成天臥床,什麼也吃不下,改請中醫,出診上門每次收費一元,不能報銷,我病很苦,隻求早死,死了什麼人也不通知。”

彌留之際,她最大心願是找一本已被列為禁書的《結婚十年》,重溫往昔歲月,好在有一位忠實讀者花了不少錢,複印了一本給她。

1982年12月7日,身患糖尿病、肺結核的蘇青病情突然惡化,大口吐血,離開人世,時年69歲。她的靈堂裏沒有哀樂也沒有花圈,送行親友不過四五人,全程僅七八分鍾,一代才女身後事,竟如此寂寥。

關於身後事,其實她曾在《歸宿》中寫過的:“十年後,青山常在,綠水常流,而我卻魂歸黃土……總有我的葬身之地吧。我將在墓碑上大書‘文人蘇青之墓’,因為我的文章雖不好,但我確是寫它的,已經寫了不少,而且還在繼續寫下去,預備把它當做終身職業,怎麼不可以標明一下自己的身份呢?也許將來有人見了它說:哦,這就是蘇青的墳嗎?也許有人會說:蘇青是誰呢?——是文人,她有什麼作品?待我去找找看。雖然那時我已享用不到版稅了,但我還是樂於有人買書的……什麼地方是我的歸宿?我真正的靈魂永遠依傍著善良與愛。”

隻可惜,1949年後,她再也沒有寫過小說和散文了,而且,也再沒用過“蘇青”這個筆名,改用本名馮和儀,她終究沒能繼續寫下去,這個“終身職業”在1949年戛然而止。

1984年,上海市公安局做出《關於馮和儀案的複查決定》,表示“經複查,馮和儀的曆史屬一般政治曆史問題,解放後且已向政府作過交代。據此,1955年12月1日以反革命案將馮逮捕是錯誤的,現予以糾正,並恢複名譽”,此時,蘇青已逝世兩年。

值得一提的是,他那位前夫李欽後,新中國成立後一度在法院工作,但年輕時的不靠譜一直在延續,不久後他便因貪汙罪被政府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