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季氏篇第十六(2)(2 / 2)

16.12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伯夷叔齊餓死於首陽之下,民到於今稱之。其斯之謂與?

【語法分析】

①齊景公有馬千駟,②[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①伯夷叔齊餓死〈於∧(首陽)之下〉,②民[到〈於∧今〉]稱之。其斯之謂與?

【譯文】

齊景公有馬四千匹,死的時候,百姓們覺得沒有什麼德行可以稱頌他。伯夷、叔齊餓死在首陽山下,百姓們直到現在還在稱頌他們。那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吧。(這個意思指上章的“隱居以求其誌,行義以達其道”。)

【說明】

一、本章說明了“公道自在人心”的道理。

二、本文似有闕文,有人將12.10章中的“誠不以富,亦隻以異”放到“其斯之謂”之前,讀來也還是文通字順的。

三、1.“其斯之謂與”即“其謂斯與”,為了強調賓語“斯”而把它提到了動詞“謂”的前麵,並在中間加了一個“之”字。“其”也可以看作語氣副詞,表示測度語氣。2.①②分句之間都是轉折關係。

四、本章采用了對比的修辭方式,把齊景公畜馬彌山與伯夷叔齊一無所有、“死之日”“到於今”的時間短長以及“民無德而稱焉”“民到於今稱之”進行對比,向讀者鮮明地展示了“伯夷叔齊”在人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為了避免行文呆板,本章還運用了錯綜的修辭方式,把表示時間的狀語一個置於句首,一個放在句中;第三人稱代詞一處用“焉”,一處用“之”。

16.13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嚐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

【語法分析】

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①∨[嚐][獨]立,|②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①[(他)日]∨[又][獨]立,|②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

【譯文】

陳亢問伯魚:“(作為老師的孩子)您在老師那裏聽到過什麼不同於其他學生的教誨嗎?”伯魚回答說:“沒有呀。有一次他曾獨自站在那裏,我快步從庭前走過,他問:‘學《詩經》了嗎?’我回答說:‘沒有。’他說:‘不學《詩經》,就無法說話。’我回去就學《詩經》。另一天,他又獨自站在那裏,我快步從庭前走過,他問:‘學禮了嗎?’我回答說:‘沒有。’他說:‘不學禮就無法立身。’我回去就學禮。我就聽到過這兩項教誨。”陳亢回去高興地說:“我提一個問題,得到三方麵的收獲:聽到了關於學《詩》的道理,聽到了關於學禮的道理,又聽到了君子不偏愛自己的兒子。”

【說明】

一、本章表明孔子對學生一視同仁,即使是自己的孩子,也毫不偏心。

二、“無以(有以)”是動詞和介詞結合而成的凝固結構,其功能相當於能願動詞,意思是“沒有(有)用來……的東西、方法”等。

16.14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語法分析】

((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譯文】

國君的妻子,國君稱她為夫人,夫人自稱為小童;國人稱她為君夫人,麵對外國人則稱她為寡小君;外國人也稱她為君夫人。

【說明】

一、本章講的是稱呼的禮節。這套稱號是周禮的內容之一。對同一個人規定了不同的稱呼,是為了維護等級名分製度,以達到“名正言順”的目的。

二、“君稱之曰夫人”等句是命名式兼語句,前一個動詞一般用“稱”、“謂”、“名”等字,後一個動詞一般用“曰”、“為”等字。2.“諸”是兼詞,兼有人稱代詞“之”和介詞“於”的意思和作用。“稱諸異邦”是“對異邦人稱她”的意思。3.“二者”的“者”是特殊代詞,與數詞“二”組成“者”字詞組,表示事物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