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的力量(2 / 3)

理性

說話者的特質和引起哀愁的力量被善加運用後,剩下來的理性則是說服者手中致勝的法寶。以下是一些須避免及要做好的事情。

最重要的,說服者應該避免冗長、複雜及紛亂的爭辯。他們要執行的並非從數學方麵的證明或科學的推理而來的信念。有效的說服旨在對於一項產品、一位候選人和一種政策能較其他的產品等獲得偏好、采納。因此被采用的爭辯方式應是較省略、精簡和扼要的。

因而說服者必須在推理時省略多步驟來抓住聽者的心理。此種推理的古典名字為希臘字省略推理法,它意味著在推理過程中許多前提被省略。而這些未被提及的前提當然必須是普遍化概括性的,以致說服者能確實地斷定那是共同參與的。在一個法庭前爭辯,原告或被告的辯護律師團可以對司法上已知覺注意的某些普遍化視為當然,因為既已是眾所周知、大家認同是對的,他們就無需特別明白地強調聲明。

由於此種普遍化被視為當然,說服者可以立刻地從一個被歸列為不被提及的普遍化特別例子,到適用於普遍化所伴隨而下結論。這裏從實例來爭辯。如果我們想說服聽者購買一件特別的產品或采用自己的政策,可以有效地做到——展不產品或政策,如何列示了為一般所接受的事實。

我們不必硬說什麼東西對人的健康有益,隻需要充分地描述產品。不須聲明每個人都有權力謀生並且那些毫無過失而失業的人遭受極嚴重的傷害,隻要敘述我的一項能夠增加就業的政策。

如果想起訴某人犯重大的罪,不必聲明突然四周有了罪惡的顯示,隻需拿出證據出示在法庭的囚犯確實做過那件事,並且讓他沒有解釋的理由。

推理的簡潔並不是有說服力的爭辯中惟一的因素。另外則是所謂的修辭疑問。修辭疑問是被用話來表現,當你與聽眾談話時所期盼的答案隻有一個。在這方麵,他們很像在省略推理中未被提及的前提,他們之所以不被提及乃是他們被認為是一般地被認知的事情。

因此,舉個例子,布魯特斯問羅馬人民:“誰是那麼卑賤的以致願做一個奴隸?”立刻加上一句:“如果有的話,請說吧,因為我已經冒犯他了。”又一次布魯特斯問:“在此有誰是那麼卑鄙不道德的以致不愛他的國家?”他也說,“如此我冒犯了他。”布魯特斯敢大膽地問這些修辭疑問問題,乃因為他非常了解到沒人會反麵地答複他。

因此,安東尼也在敘述凱撒的征服充實了羅馬的國庫之後,問:“難道凱撒這樣看起來是有野心的嗎?”並且在提醒群眾凱撒屢次拒絕登上王位後,安東尼問:“這樣是有野心的嗎?”上麵兩個問題都是修辭疑問,他們隻期望一個也隻可以有一個答案。

善於聆聽

會說話的人,必善於聆聽,心靈才會舌巧。不管你多麼能說,總有些時候閉嘴會比說話好些。

每一個人,當他還年輕時,都有一種天賦,那就是認真地聽。

他們能同時認真聽和說。然而當他們稍微年長,大多數人便厭倦了,而愈來愈少用心去聽。隻有微乎其微的少數,仍繼續原來的用心。到了最後,他們已年邁而不再注意傾聽,這是非常難過的事情,我們不便再談它了。耳朵跟眼皮是不可相提並論的,但有時耳朵能封閉就如眼皮能緊閉不張開一樣。有時這二者同時關閉,但通常都是耳朵閉而眼皮開,這並不是很重要。當耳閉眼開或眼閉耳開的時候,注意力通常會轉向其他事物。

傾聽,跟閱讀一樣,主要都是心智的活動,而不隻是耳朵或眼睛等的感官運動。如果在這過程中沒有心智的參與,那隻能稱為是“隨意地聽”而非“用心聽”,是“看”而非“閱讀”了。

一般人最常犯的錯誤總是將聽和閱讀視為被動的接受而非主動的參與。但對於寫作和說話則不會有這種誤解。人們往往認為寫作和說話需要付出精神和注意力,及經由寫作和說話等的溝通方式來了解對方的心意。人們也會發現一些能熟練掌握談話的藝術規則,並能將這規則實踐出來使之成為習慣的人,他們在這方麵的表現常常比一般人優秀。

如有人針對“如何閱讀一本書”這樣的問題指出,首先要學的就是要“用心”讀而不隻是“用眼”看,並且要跟寫作一樣主動。被動的閱讀,通常隻是以眼睛看代替用心讀,這樣並不能稱為閱讀。

如果我們隻用眼睛或耳朵來接收文字,而不用心去洞察發現文字者的心意,我們就沒有展現出讀或聽所想達到的目的,結果隻是浪費時間和完全失敗的溝通。

在考慮有效的傾聽所需要的努力與技巧時,對別人所說的話細心留意,並盡力運用技巧來了解。

必須做到知覺不受無關情緒的蒙蔽,保持客觀的態度,且假設說者的內容是很有趣而值得一聽的。

洞察文字語言背後深藏的思想。在嚐試了解中,必須克服語言的障礙,因為表達方式的不同,說者和作者使用的字詞通常很少和聽者讀者相同,而聽者和讀者這時就必須努力來了解其意義了。

聽者和說者得達成溝通,就如讀者和作者一樣。

在聽和讀中,都需要注意重點的陳述,因為並非說者和作者所說或寫的每件事都是重要的。大部分的演講中,其真正的重點隻是一小部分。這時聽者和讀者就須察覺出來,並將焦點集中在上麵。

了解說者所要說的,注意說者為達到結論所采用的論點和理由,觀察他如何設法表達是絕對必要的。但這些還不夠,不管是聽或讀,決定自己的立場——同意或者反對是絕不可少的。一個人如果做不到上述的立場問題時,要不是因為對所說的不能充分了解而無法確定自己是同意或反對,就是因為個人希望能有進一步的說明及證明。這時,好批評的讀者和聽者就該暫時停止決定,而更進一步追求真象。

(1)一般的準則:

①在你還未完成分析和了解前,不要作任何批評(當你能說“我了解”時,才可以說“我同意”、“我反對”)。

②不要爭吵式的反對。

③尊重和你不同的觀點。

(2)批評重點的特定標準:

①指出哪裏是知識的不足。

②指出哪裏是被誤導的。

③指出哪裏是不合邏輯的。

④指出分析和根據不完全的在哪裏。

在這四項中,前三項是反對的標準。如果無法做到的話,那你就必須同意了——既使你根據第四點能做暫時性的判斷。

雙向溝通

用語言溝通是智慧者的遊戲,交談可以縱橫捭闔、攻城掠地,一張嘴抵過三千毛瑟槍,也可以咳唾成珠,戰勝對手,贏得聽眾和榮譽。

在語言的雙向溝通中,可分為四種主要的會話:社交性會話,心對心交談,教育性、啟發性的非私人且理論交談,說服式的非私人且實際談話。

這裏我們要區分遊戲性與認真嚴肅會話的不同。遊戲性的會話,指沒有任何目的、任何主題,沒有事先安排的談話。此外,就像遊戲本身,它的活動是純粹為了樂趣,是娛樂式而沒有任何嚴肅的動機或用意。

還有另一種類似如此的談話,我們稱之為“社交性會話”。它是一種輕鬆、非正式的談話,隻要有一群好朋友或令人可喜的友伴聚在一起即可發生。它可以是見聞廣泛,帶來情報消息的,也可以不是;它可以是具有啟發性的,亦可以不是。總之,它主要是帶來娛樂,並能使朋友間的感情更好,或者幫助認識彼此。

一個好的社交性會話絕對沒有預先的安排。隻要偶然的情況適合即可發生。如果是事先預定要討論的就好像是有計劃安排的商業會議一般。社交性的會話是隨意漫談的,它沒有想追求的目的,也沒有要決定的事情。

剩下的其他三種會話,根據分類的標準,都是屬於較認真、嚴肅性質而非遊戲式的。它們都是有目的且經過引導的。而這三種會話的主要區分是某些是個人的、某些是非個人的。

使用“個人的會話”,我們都能從自己的生活經驗裏回憶出一二次這種事件。我們都會對極親近的人說:“讓我們對××事來個心對心交談吧!”或者:“關於××,我們私下談一談吧!”

“心對心的交談”這個名詞,如果被解釋為隻有心情的參與,那麼就容易被誤導了。所有的交談,不論是遊戲式或認真型,不論是個人的或非個人的,都需要有心智頭腦的參與。而“心對心的交談”就是既包括心智的活動又加入了我們的情緒、感覺等。這種談話是關係到個人的情感問題,它是極嚴肅的,可能比任何其他的交談都要來得認真。因為它的目的是要除去感情上的誤解、偏差,或者如果不能消除情緒上的緊張,至少也要使之緩和些。

另外的兩種談話,都是嚴肅且非個人的。一種可以稱之為理論性的談論,它的目的是要影響一個人心意的改變。如果說是使人獲得以前不知道的學問知識,那麼它就是具有教育意味的;如果說是使人了解以前不了解的,或者更進一步了解以前知道的,那麼它就是具有啟發性質的。

如果談話的目的是某種行為的接受、影響行動的決定、感情態度的改變或鼓舞人做某事等,這種會話即是較實際的。而這些實際目的,例如欲銷售商品、贏得政治支持、商業政策的接受等,仍都是非個人的交談。

基於這些實際的目的,說服者通常都會利用被說服者的心理情緒,而他自己的情緒感情則很少牽涉在內。但在私人的會談、心對心的交談中,雙方的感情都是牽連一起的。這種談話大都發生於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子女、家庭組員、朋友戀人間。我們絕不會對不熟悉、不親近的人做這些交談。

在私人及心對心的交談裏,參加的人都彼此視為平等。既然他們之間存有年齡的不同、成熟度的不一,如父母和子女、友情、愛情等,但他們都應重視這些存在的不平等,而彼此不存隔閡、距離地交談。

至於非個人的會談則不是如此。雙方之間可能有極大的不平等和差別,如業務會議是主管指導員工;如座談討論會可能是老師教導學生……如果他們隻是第一次見麵,那麼必須先了解彼此的觀念、成見。

這裏有某些特定的規則可以適用於各種形式的認真會話。同樣也是對此會談非常有效果的因素。我們必須都將這些要素列入考慮,因為它們能幫助我們克服其中的困難和障礙,讓我們先從認真嚴肅的會談下手,而後再討論社交性的會話。

“語言”是我們溝通的一種道具,並且也是使用最多的。如果我們能善於應用語言,那麼它將成為一個幫助我們了解對方心意的完美媒體,並使人類的會話能達到要點。不幸的是,事實卻非如此。由於人類不會善用它,以致於造成溝通媒體——語言的失敗。

人們使用的語言大都是模糊不清、模棱兩可並充滿了誤解的陷阱。

有時候,大部分的人都無法使用正確重要的話語來讓對方了解,尤其是那種具有較難意義的話。如何使它們發揮出正確的意義來,的確是個問題。而即使我們非常努力去注意到、探求到這些字的意思時,往往這些重要的言論卻沒被聽到。從與我們溝通的人的反應中,我們很難過地發現,他們要不是沒聽到就是不專心。

當然,人們會話的詞彙有些含有多種意思,各人都有自己使用的方法和意義。這雖是不能改變的事實,但卻可以做些補救。比如,我們可以記下同樣字眼的不同意思。這工作比較起其他使會話更具溝通性的方法是需要更多的細心和耐力,但除非我們這樣做,否則結果可能產生誤解及不能調和的衝突。

有兩件事可以方便我們克服這種語言的不良媒體的障礙,一種是包括文法、修辭、邏輯的密集訓練,另外一種則為學習一般的傳統,普遍的閱讀及對有關的基本意見的了解。

在嚴肅性的非私人會談中,第二個要因是情緒的加入。這並不同於心對心交談的例子。心對心交談中情感是討論的主要實質,但在某些實際上的說服目標裏,情感亦占有一席之地。如果我們做得好的話,亦就是這情感經過了巧妙安排和控製,那麼目的也不難達成。但無論如何,在非私人會話欲追求的了解和同意裏,該是知性的話題而不存有感情、情緒的進入。

如感情侵入了這種會談,那麼將會把這會談搞壞,使得本該是純粹的知性麵對麵變為感情的衝突。結果呢,以彼此成見的衝突之戰代替了意見的交換和觀念的爭辯。

還有另一個因素就是“自覺”。我們有了自知之明即能方便這種知性的會談,反之,則成了會談的阻礙。了解自己是互相了解中的一個非常必要因素。一個人至少要能很清楚地對自己交談,這種自言自語是不可缺少的,如此才能跟他人交談時非常清晰有條理。如果缺少了這項知性交談的要點,就無法預期自己能在知性會談中的洞察他人。

最後,同等重要的便是在從事嚴肅認真式會話所需要的努力。

一方麵是由於我們可經此得到好處,另一方麵是鑒於從好的會談中能得到的樂趣。把你的意思說出來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而聽出別人所說的意思來也是同樣的困難。這二者都需要花費腦力,但卻有很多人不願意如此花費心思,這些人都是懶惰的交談者。

他們的這種腦力怠惰是不智慧且不正確的,更是妨害他們從中獲取利益的基本原因。大部分的人隻有在逼不得已或有利益引誘時(如金錢或愛情)才會努力如此做。假如我們感到有一股相當的力量和需要時,我們為了心靈交會、互相了解以及同意協定時,就可能努力地使這交談更具深度、思想。

那麼可適用於各種形式的會談的一般規則,將有助於我們達到雙向溝通。

(1)選擇一個適當的地點及時機交談。並有足夠的時間進行,不要有任何足以打擾會談、使人分心的事物。

並非所有的時機都是適宜真正正式的會談。比如說,當你走進某人的辦公室,你想花上一二個小時與他談些重要事情,但你發現他正十分忙碌於公事或者私事,那麼這絕對不是一個好時機,因為你無法預料對方完全注意或專心。

(2)事先知道你的會談是哪一種形式,就像讀書的方法,要將一本書讀好的第一個原則便是知道你要讀的是哪一種書。讀一本小說和讀一本曆史書的方法是不一樣的,而讀這二種書的方法又不同於讀有關哲學或科學的書籍。

例如,認真嚴肅型的會話,其主題、討論目的都彼此不同。要先清楚你將進行的會話特性,是實際的呢,還是理論的?以及它的大要。

(3)不管是那一種形式的會話,注意選擇適合的人選。不要想跟每一個人討論每一種話題。就算是你最好的朋友,如果缺少這項能力及興趣亦不要和他們談論。但是有時候也並非是能力及興趣的缺乏使然,而是有些人性情不易親近,或者彼此個性不合等。

如果說張三和李四彼此厭惡,那麼就不要將他倆牽扯在一起會談,因為這麼做隻會引出他們情感上的敵對罷了。

最重要的,絕對不要和一個對討論主題排斥且敬而遠之的人談論。當你知道某人是無法說服的,就不要嚐試去說服他。當你知道某人對這話題的真實性抱著強烈的懷疑態度時,你就不要嚐試去和他討論、解釋以改變其心意。因為他隻會對所有的論點和答案裝聾作啞,或者堅決站在反對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