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有一富家之人溺死,屍體被別人所收。富人想用錢贖回屍體,但收屍人索價很高,富人求教於鄧析。鄧析說:“安之,人必莫之賣矣。”(意即,你不用急,收屍者肯定不會將屍體賣給別人的。)收屍者急了,也去問鄧析怎樣應付,鄧析同樣回答:“安之,此必無所更買矣。”(是說,你不用急,這個富戶必定不會改買別人的屍體。)
《呂覽·離謂》篇引證這個故事批評鄧析為“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後來劉歆在《七略》中說鄧析是“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今天根據辯證矛盾說:買與賣雙方處在不同的位置,所謂的“急”有不同涵義,賣者的急,是急於賣出;買者的急,是急於贖回。同樣,鄧析所說的兩個“你不用急”也是根據買賣雙方的實際情況作出的。賣者不會把屍體留下,要急於賣出,不會不賣,似也不會賣給別人,你買者是惟一人選,所以買者不用急;買者要急於買回屍體也是肯定的,所以買者也不會買別人的屍體以充數,賣者也不用急。急與不急都是屬於特定的利益、特定的條件、特定的原因而產生的,這樣的“兩可之說”並沒有混淆“可”與“不可”的界線,並不違背排中律。
現實中也有類似的情況,魯迅曾說過這樣的話:
有的人活著,卻已經死了。
有的人死了,卻永遠活著。
這是否違反排中律呢?不違反。顯然,這是就同一對象的不同方麵說的,“有的人活著”是指其肉體活著;“卻已經死了”,是指其精神死了。當時的漢奸、賣國賊顯然人還活著,但他喪失了民族的尊嚴和人的價值,如同行屍走肉。“有的人死了”是指其肉體死了;“卻永遠活著”是指其精神沒有死。那些為民族貢獻出生命的烈士,人雖死了,但其精神卻永遠活在人民的心中。
無真無假兩不可
“模棱兩不可”也是違反排中律的一種表現。與“模棱兩可”相反,“模棱兩不可”是對必有一真的相互矛盾的判斷和命題都加以否定的一種手法。如故意運用此法以維護某種不正確的觀點就是詭辯術,如誤用此法則可使人們之間的信息交流無法正常進行。
請看下麵的對話:
甲:你說,上帝是否真正存在?
乙:不能這麼說。
甲:那你的確認為上帝不存在?
乙:也不能這麼說。
甲:那你是什麼觀點?
乙:有無上帝的爭論延續幾千年了,也沒爭出頭緒。這種爭論沒有多大意思,兩種觀點我都不讚成。
甲:……
對話中,“有上帝”與“無上帝”是兩個互相矛盾的命題。按思維排中律,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在兩個相互矛盾的命題之間,要麼肯定A要麼肯定非A,不能同時加以否定,因二者必有一真。而乙的態度是“都不讚成”,也就是對兩種觀點都持否定態度,違反了排中律。表麵上,乙的觀點貌似公允,對兩種觀點各打五十大板。實際上,乙的觀點搞亂了是非,混淆了真假,搞的是“模棱兩不可”的詭辯。
違反排中律,就會使思想遊移不定,聽者不知所雲。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遇到這類現象。
如在一次會議上某單位的一位主管向青年演講:“青年沒有遠大理想不好。沒有遠大理想,也就沒有人生的支柱,失去前進的動力;但是,有了遠大理想也不見得好。有了遠大理想,容易滋長個人主義。”
這位主管的發言究竟想表達什麼呢?是主張樹立遠大理想,還是不主張樹立遠大理想呢?看來兩者都不是。他把這對相互矛盾的命題都否定了,導致了“模棱兩不可”的邏輯錯誤。
需要指出的是,“模棱兩不可”隻能出現在對兩個相互矛盾命題都持否定的斷定中。倘若兩個命題之間不是矛盾關係,對這樣的命題同時否定,不僅是允許的,有時也是必要的。比如下列的對話。
甲:這類藥品老年人服用比較好。
乙:我看最適合中年人服用。
丙:你們說的都不對,根據使用說明和藥品的成分,這種藥是為嬰幼兒準備的。
丙雖然把甲乙兩人意見否定了,但所否定的兩人意見之間不構成矛盾關係,因此丙的意思不是“模棱兩不可”。依此還可看出對兩個相互反對的矛盾命題都持肯定的斷定,那就是“模棱兩可”,這也是二者的區別之一。
不置可否模糊戰術
不置可否又稱“無可無不可”,是指對兩個相互矛盾的命題,既不否定,又不肯定。也就是在黑白、是非麵前騎牆居中,含糊其辭,支吾不清,對問題“永遠不下明確的斷語”。這是詭辯的一個主要手法,也是以違背矛盾律、排中律為其主要理論特征的。
在政治思想鬥爭中,機會主義者往往采取這種態度,正如列寧指出的:
“談到和機會主義作鬥爭的時候,決不應該忘記現代機會主義者在各方麵表現出來的特征:模棱兩可,含糊不清,不可捉摸。機會主義者按其本性來說,總是回避明確提出問題,企圖抓住一種合力,在兩種互相排斥的觀點之間像遊蛇一樣地回旋。”
在其他領域,也時有名人、權威曾嫻熟地玩弄過這種手法。
如:
1822年留學巴黎的挪威學生阿欠爾,完成了他的數學論文,上報法國科學院審定。當時,科學院指定數學權威勒讓德和勾摩兩人審定,麵對這後起之秀的大作,勾摩沒有表態,勒讓德則大筆批道“或可通過”。
兩人是異曲同工,搞的都是“無可無不可”的“模糊”戰術,對到底是否通過均“不置可否”。
現實生活中,人們也不難發現,麵臨是非總有人用此法明哲保身,以示公允。在評選先進、提拔幹部問題上,有的人的表態總是“他嗎,有優點也有缺點,提拔不提拔都可”。
不過,在某種特殊場合,用“不置可否”的方法對那些喜歡阿諛奉承的人,不啻是一妙法。魯迅在短文《立論》中曾講過一故事,不妨摘錄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