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演講語言的特性(3 / 3)

2.任意重複

反複是一種積極的辭格,能達到強調的目的。但任意重複,則成了語言中的毛病,是思維跟不上時間的一種拖延。比如:“我說啊、我說啊”,“我的意思是說、我的意思是說”,這是句子的無效重複。與那種“前進,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冒著敵人的炮火!”有意反複不同,後者有積極修辭的意義,前者無語言實際意義,沒有提供給對方(聽眾)任何信息。如:有一位領導在演講時,任意重複“哼、啊”之類的語氣詞:“今天嗎,我們——啊,開個大會——啊!

要說的——哼,隻有三點——哼”。這樣重複,割斷了詞或句的連貫性,破壞了語言的一般規範,造成了不良的演講效果。

3.用語粗鄙

語言文明、典雅,才能表達精神文明。口出穢語的演講,是最不應該也是最遭人厭的。

不管是詞語、句子的重複,還是用語的粗鄙,不文明,都應該盡力避免,就拿口頭禪來說,也是可以克服的,這要在練習時、預講時有意糾正過來,正式演講時才會不犯類似的毛病。

4.故弄玄虛

演講語言要生動、漂亮,但也要樸素、自然。不能故弄玄虛,亂加渲染,以至弄巧成拙,事與願違。比如,有一個學生演講的題目是:《生活在改革時代》,開頭就說:

改革,這可是神聖的字眼,偉大的事業。我來給大家講一個改革的故事:這個人哪,說偉大吧,不大偉大;說不偉大吧,又很值得敬佩;說他勝利了吧,又沒有勝利,說他失敗了吧,似乎又不大正確;他的改革精神在今天有沒有意義呢?大家想想還有沒有意義呢?……大家可能要問,這位改革家是誰呢?原來他就是譚嗣同!

聽眾聽起來感到不太舒服,因為這段話明顯是故作驚人,華而不實,繞了半天彎子,結果又沒有給聽眾任何驚奇的內容,所以聽眾連續發出了“噓”的聲音。聽眾覺得你在耍弄他們,有些油滑之嫌。這種現象是應該避免的。演講語言要生動,要出奇製勝;又要實在,奇而不怪,才能受到聽眾的歡迎。

5.節奏不當

所謂節奏不當,是指語調、語氣運用不當。比如過慢或過快、過低或過高,不該高時高了,不該快時快了,等等。一般說來,初學演講的人,容易激動,語言一味激昂慷慨,以為這樣就有好的效果,其實這種認識和做法都是不對的。比如,有的演講者一講到事情重大、感情激越的內容時,就語調提高,甚至呐喊。通篇激昂,也就沒有激昂了,看是音量很高,情感熾烈,其實平淡得很,蒼白無力。

會演講的人,不是這樣。

曲嘯同誌在講到自己所受的錯誤打擊時,有這麼一段是用低沉的語氣、緩慢的語調講出來的,效果卻異常突出:

我愛人從自己身上脫下一件棉背心,給我披上,當時我戴著手銬。我孩子剛剛會在地上爬,不過一歲多點兒,還說不出幾句完整的話。他總摸著手銬子——銀光閃閃的手銬子,一邊摸,一邊說:“爸,啥?爸,啥?爸爸,這是啥?”我怎麼告訴孩子這是手銬呢?

這是關係到一家老小生死存亡的手銬啊!

如果這裏也一味抬高聲調,激昂呐喊,效果反而會削弱。

6.態勢語過多

態勢語在演講中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輔助作用也更大。但是,事情都會過猶不及。態勢語過多,手舞足蹈,眉飛色舞,或在台上走來走去,或者身軀前仰後合,不管配合是否恰當,都是不可取的。一則會使聽眾感到疲勞,影響收聽和思考;二則會給聽眾造成演講者不莊嚴、不穩重、不老練、毛手毛腳的印象,覺得演講者風度不佳;三則態勢語一多,就會重複,反而會妨礙有聲語言準確達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