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體語言的運用原則和要求
形體語言的運用要符合一定的規則,隻有恰當的使用形體語言我們才能更好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對於演講者來說,掌握形體語言的運用規則能幫助演講者更好地安排演講活動。
形體語言的運用原則
具體來說,形體語言的運用要掌握下麵幾個原則。
一、以對象、場合出發來考慮問題
無論表情、動作、姿態、衣飾都須考慮和適應特定的對象及場合。跟情人約會與會見同事時的衣著打扮和神態應該是有區別的;參加喜慶活動與參加悼念活動時的舉止、儀態也應該不同。
二、要服從情緒表現
任何表情動作都是人的內在情緒和感情的體現。形體語言的設計必須和著感情的脈搏,服從情緒的支配,該哭則哭,該笑則笑,該怒則怒,該怨則怨,所有動作須隨著說話情感的起伏自然而然地發出,切不可故作姿態,裝模作樣。
三、服從內容表達
美國曆史上有位叫雷布斯的政治家,他在倫敦作《關於勞工問題》的演講時,中途突然停了下來,取出懷表,站在那裏望著聽眾足足有一分多鍾。聽眾都覺得奇怪,怎麼回事?難道是忘了詞?就在大家猜疑之際,他突然大聲說道:“諸位,方才大家都感到局促不安的72秒鍾的時間,就是一個普通工人砌一塊磚頭所需要的時間。”於是,大家恍然大悟。
雷布斯設計的中途停頓動作,既新穎別致,又生動且深刻地表達了他在“勞工問題”上的思想和見解。
運用形體語言首先要從演講內容出發,做到形體語言與有聲語言的密切配合、協調一致。這是形體語言設計的根本宗旨。
四、服從審美
無論何時何地、或坐或站、一顰一笑、一招一式,都要服從審美的需要。體態動作更是直接作用於人們的視覺器官,美則令人賞心悅目,醜則令人反感生厭。按照我們民族的審美觀,演講時的表情、手勢等應自然含蓄,溫文爾雅,既不拘謹,也不造作,即使是表現強烈的感情,也不做過火的態勢。
1.自然是對體態語的首要要求
有的人說話時,動作生硬、刻板木訥;有的則刻意表演,動作和姿態做作,像在“背台詞”。這都會使人覺得不真實也缺乏誠意。
孫中山曾這樣告誡人們,“處處出於自然”,即使“有時詞拙”,也“不可故作驚人模樣”,這樣才能博得人們的信賴。因此有人說,寧要自然的雅拙,不要做作乖巧。這不是沒有道理的。
2.體態動作簡單精練
舉手投足要符合一般生活習慣,簡潔明了,易於被人們看懂和接受。不要搞得煩瑣複雜,拖泥帶水,不要齜牙咧嘴、手舞足蹈地像在表演戲劇。否則,不僅會喧賓奪主,妨礙有聲語言的正常表達,也會使聽的人眼花繚亂,不知所措。要注意克服不良的習慣動作,多餘的體態語必須去掉。
3.運用要適度得體
所謂適度,就是要求動作要適量,以不影響聽者對你說話的注意力為度,不要用得過多。有的人做的動作比說的話還多,那不是口才,而是表演。所謂適宜,即要求動作必須與說話內容、情緒、氣氛協調一致,不要故作姿態、故弄玄虛甚至手口不一。據說美國前總統尼克鬆在一次招待會上舉起雙手招呼記者們站起來,嘴上卻說“大家請坐”,使記者們大傷腦筋。於是,這一說話與動作的不協調成了逸聞。
4.要生動有活力
生動是對體態語的細節要求,使它在運用中富有活力,能夠感人。隻有生動的體態語,才能藝術地表情達意,才能給人以美感,從而產生感染力和征服力。事實上,體態語也是豐富多彩的,如“看”這個動作就有三百多種不同的表現方式,如正視、斜視、注視、凝視、仰視、輕視、鄙視等,每種都代表不同感情,而之間的區別就在眉眼的細節上。因此靈活運用體態語技巧,充分展示其表情達意的活力,才能取得優美、生動的表達效果。
體態表達技巧的基本要求
作為人類交際信息載體的體態語言,既要求準確、鮮明、生動,又要求端莊、高雅、大方,符合生活美學的標準。具體而言,有下麵幾個要求。
一、精煉、適宜
體態語言畢竟是口語的輔助手段。使用時切忌過多過濫,喧賓奪主,而應盡量做到少而精。動作、手勢、眼神都必須經過嚴格選擇,有內在的依據,能準確、優美地充分表達出演講內容。對於那些詞語意義不強的習慣性動作和毫無意義的下意識動作應盡量剔除,正如演講者必須剔除口語中的“那個、那個”之類的口語一樣。
手勢頻繁,動作重複單調,令人眼花繚亂,無形中分散了聽眾的注意力,引起聽眾反感。例如,演講者在台上盲目地反複走動,手拿報紙卷個不停,或者不停地舞拳揮手,不斷地抓耳撓腮,摳鼻揉眼等,都是演講的“敗相”。這些機械乏味的動作,不僅不能發揮體態語言的作用,反而會破壞演講的整體效果。
精煉適宜的體態語言,把理性、情感和言辭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做到生動形象,簡潔明快,疏密有致,宛如演奏樂曲時的鼓點那樣,準確而醒目,給人美感,引人回味。
二、準確、適時
所謂準確,是指體態語言的表達與口語表達協調默契,符合演講者的思想情感,能正確地表達出演講的內容。準確、適時正是體態語言的價值所在。
我們呼口號時,常常同時用舉拳的動作相配合。但如果我們把口語表達與體態語言的表達割裂開來,或者先呼喊後舉拳,或者先舉拳後呼喊,中間形成一個較大的時間空隙,那顯然會“漫畫化”成為笑柄。同樣,在演講時,每個體態動作都必須密切與口語表達相配合,而要達到這種境界,主要靠感情投入。隻有當演講者把全身的熱情和精神都投入到思想的表現中去時,才能打破拘束和生硬,動作與口語便自然協調默契,渾然一體。
正因為體態語言的詞彙含義和感情色彩是人們約定俗成的,所以它的使用有一定的時空範圍。同樣一個體態動作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國度、不同的時代,有著不同的含義。例如,同樣是點頭搖頭,我國是“搖頭不是點頭是”,搖頭表否定,點頭表肯定;而有的民族就恰恰相反,“點頭不是搖頭是”,點頭表示否定,而搖頭卻表示肯定。又如,當我們伸開食指和中指時,一般是表示數目二。自從英國前首相丘吉爾首創用這個手勢表示“Victory”(勝利)後,幾乎全世界都用這個手勢表示“勝利”及“和平”。所以,準確地運用體態語言,就必須既根據內容表達的需要,又注意時代特征和一定的社會習慣。
可是態勢語畢竟不像口頭詞語那樣意義明確,而是具有象征性和虛擬性的特點。況且,在表示具體概念和事物的時候,體態語言和其表達的含義也並非一一對應,所以體態語言必然要為口語表達所製約。而不能像聾啞人那樣單純使用動作。隻有當體態語言動作與口頭表達緊密配合,協調默契時,才能真正顯示出其準確的表意功能。
由於體態語言具有象征性和虛擬性的特點,所以演講者運用它時,常常是發揮著“模糊語言”的效用。所謂準確運用體態語言,從某種意義上講,它所追求的正是與口頭語言相和諧的意境,而不可能過多過細,過於煩瑣地去具體模擬。例如,我們可以用一隻手托在胸前表示“我”或“我們”。其實同樣的動作,也可以用來表示“由衷感謝”和“心領神會”,又何嚐不可以用這個動作表示“心有餘悸”和“心情激動”呢?如果我們在演講時硬要把“我們”“由衷感謝”和“我們”“心情激動”設計成幾個不同的體態動作來作“準確”、“具體”的表示,那就是欲“精”不達,適得其反了。
受口語所製約的體態語言,應該與口語表達配合協調默契,也就是說應該適時。如果體態語言的表達與口語表達相互錯位,出示得太早或太遲,那將會是滑稽可笑的。
三、優美、適度
運用體態語言、動作要做到端正、高雅,符合生活美學的要求。人們聽演講,除了獲得信息、受到啟迪之外,也需要獲得美的享受。演講者的體態動作,不可能像戲劇舞台動作那樣一招一式地要求,那樣會過分誇張,喧賓奪主,與演講的風格很不協調;也不應該縮手縮腳,動作生硬呆板。演講的體態動作要做到姿態優美,恰如其分,符合人們的審美習慣。
優美自然的體態語言,符合演講的內容特點和人們的審美習慣,是道理、感情和體態三者的和諧統一。優美自然的體態語言也必然要符合演講者的性別、年齡、經曆、職業及性格等特征。因性別的不同而形成體態語言風格上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例如,男性演講,兩手叉腰,雙腿分開,昂首挺立,凝視前方,顯得威武雄壯,剛毅有力;如果女同誌也擺出這個架勢,人們不說她是“母夜叉”才怪哩!女性演講,步態輕盈,手勢輕柔,動作輕巧,兩目含情,顯得溫柔嫵媚;如果男性這樣,那就成了陰陽怪氣的“姨媽”了。青年血氣方剛,朝氣蓬勃,情感外露;老年人老成持重,沉著鎮靜,感情含蓄。不同性格、不同職業的人,言行舉止差別很大,表現在體態語言方麵,有的靈活輕快,有的莊重穩健,有的緩慢斯文,有的剛毅有力。總之,由於各自的思想修養和個性特征不同,各自的體態語言便自然有差異。演講者在演講時,一定要使自己的一舉一動,一招一式,都與自己演講內容相符,與自己的性別、年齡、職業以及個性特征相吻合。當然也要顧及到特定的演講環境、聽眾的接受能力和審美情趣。例如,表示自己時,宜用手掌指自己前胸,而不可用拇指或食指指自己的鼻尖,前者顯得謙虛端莊,而後者則有點盛氣淩人,不太符合我國聽眾的審美心理。
凡事“過猶不及”,優美的舉止總是自然適度的。超過一定限度,就會發生質變,優美也就變成醜陋了。體態語言一定要恰如其分。所謂適度,即身體姿態、動作幅度、眼神流露、麵部表情等,一般都要控製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以輔佐口語達到充分表情達意為度,不宜過分誇大,甚至“放肆”。否則就會當眾失態,有傷大雅,有失身份。例如:手勢動作,不可過大或過小。過大,顯得“張牙舞爪”;過小,又顯得“縮手縮腳”。
整體把握演講中的態勢語
演講作為一門藝術,最大的因素是取決於有聲語言和非有聲語言(即態勢語)的交融體現。即除了吐字清楚、聲情並茂外,還要舉止大方、態勢瀟灑。美國心理學家艾帕爾說:“人的感情表達由三個方麵組成:55%的體態,38%的聲調及7%的語氣詞。”這說明了態勢語表達的重要。
初學演講者很難取得演講最佳效果的主要原因是非語言技巧表達的生硬或根本不用。非語言是指用來配合有聲語言以表達思想、豐富感情的眼神、表情、姿態和動作,它可以彌補有聲語言的不足,把演講表達得更加生動。
心理學研究表明:人感覺印象的77%來自眼睛,14%來自耳朵,視覺印象在頭腦中保持時間超過其他器官。從這點同樣可以說明:演講中隻運用作用於聽眾聽覺器官的有聲語言是不夠的。
誠然,演講中的“演”始終處於輔助地位,態勢語的表達要受到有聲語的限製,不能“獨立成一體”,更不能喧賓奪主。
1.態勢語要自然,有過程,有過渡
態勢語要表現得得心應手,遣使自如,前後連貫,過渡完整。不能太突然,不能與整體、言語表達脫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習慣動作,在演講中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2.態勢語的表達要建立在演講內容的基礎上
符合知覺、注意、思維、情感過程的規律。例如雙手攤開分上、中、下三區,分別表示讚美、乞討、無奈三種意義。應用時要視演講有聲語言的內容而表現,不能隨意組合,錯誤表達。
3.態勢語不能表達過多,要恰如其分,適度使用
有些演講者為了迎合少數聽眾的心理而玩弄動作,胡亂表情,手舞足蹈,輕佻作態,嘩眾取寵;有些演講者從頭到尾一個勁地揮手、眨眼、抖腿,沒有信息含義。
演講者的儀表美和禮儀美
儀表和禮儀是演講者傳達給聽眾的第一個信息,直接影響著聽眾對演講的接收。人的身材、容貌、服飾、姿態等外在因素,以及由這些因素綜合體現出來的氣質和風度都屬於儀表的範疇。風度依托於儀表,可是又不同於儀表,是演講者自然體現出來的個人魅力。
儀表和風度的重要作用
良好的儀表和風度,能產生很強的吸引力,牢牢地吸引聽眾的注意力。演講者不僅應該是真理的宣傳者,是知識的傳播者,而且應該是美的體現者。在演講現場,演講者事實上是聽眾的審美對象,聽眾不僅通過演講者生動活潑、含義深刻的演講獲得美感享受,而且也是通過對演講者的儀表、風度的欣賞,受到美的熏陶。
這些舉止和姿態正是人的思想、品德、性格、氣質等內在素質的外在反映。事實上,儀表與風度就是一種無聲的體態語言,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的內心世界。演講者一上台,聽眾首先就是通過視覺,觀察著演講者的形象。盡管演講者還未開口,聽眾已經根據演講者的儀表和風度,產生了一連串的心理活動,形成“第一印象”,直接影響著聽講效果。
演講者的儀表和風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民族特點和時代精神。這是因為一則儀表和風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內心世界,而人的內心活動與精神麵貌、時代特色緊密相關;二則人的服飾、發型以及舉止總是帶有一定的民族特色和時代印記。演講者應該自覺地意識到這點,盡量使自己的儀表和舉止符合民族特點,反映時代精神。
演講者注意儀表的修飾,講究風度,以美的姿態出現在聽眾麵前,這種行為本身就顯示出對聽眾的尊重。這種無聲的信息傳遞,很自然地縮短了演講者與聽眾的心理距離,可以贏得聽眾的關注和尊重,形成融洽和諧的氣氛。如果演講者蓬頭亂發,衣著隨便,皮鞋肮髒,舉止粗魯,以一副邋遢相出現在聽眾麵前,勢必造成隔膜,使聽眾反感。
演講者的儀表、服飾美
毋庸諱言,身材魁梧偉岸,容貌端莊英俊,五官勻稱,體魄健康,令人肅然起敬。這些光彩照人的先天因素,能為演講者帶來極為有利的條件。然而,不是每個演講者都具備這些條件的。容貌身體是先天固有的,一般難以改變。但即使身體或容貌欠佳,甚至有某些生理缺陷,仍然可以采取積極的彌補措施,以內在美去彌補外在的缺陷。即以美的心靈、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對真理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去吸引聽眾,感染聽眾。例如,美國前總統林肯,他的雄辯、幽默舉世公認,然而他的外貌很醜。有次在森林裏,他為一位騎馬的陌生婦女讓路,那婦女竟停下來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的麵孔,然後說:“我現在才知道你是我見到過的最醜的人了”,並建議他最好閉門不出。然而林肯並沒有接受那位婦女的“忠告”,以豁達大度的胸懷和博大精深的知識彌補了相貌上的不足。他的每次演講幾乎都轟動全國。再如,高位截癱的張海迪,必須坐著輪椅上講台,但是時代精神賦予她特有的內在美,使聽眾深受震動,無不對她肅然起敬!
當然,對身材容貌方麵的某些缺陷,可以采取一些積極的補救措施。例如,高跟皮鞋能稍微彌補身材矮小的缺陷。演講者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創造條件,適當地進行個人美容。諸如臉部作自然淡雅的化妝,遮掩缺陷,以突出臉部最美的部分;根據自己的頭形、膚色、體態、年齡、職業等因素,選擇適當的發型,也能給人增添風采。當今,眼鏡的裝飾作用越來越明顯,它可調節人的臉形,使人增添魅力,特別是男性,鏡架的梗直而有棱角的造型,能襯托出男性剛強、堅毅的氣質,演講者戴上適合自己臉形的眼鏡,也能有效地美化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