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被遺忘的以及被記起的曆史中的“毒”食(2 / 3)

食品安全,誰來管理?

不管是“自供運動”,還是發展到高級層次的IP模式或者FOP標簽,都需要通過消費者增加開銷來獲得“放心食品”。從社會成本來說,這是不必要的浪費。尤其是“自供模式”,本身就不是多數人能夠承擔的——即使多數人能夠承擔,也沒有那麼多的土地資源來實現。

作為社會問題出現的食品安全,很難依靠個人的“明哲保身”來保障。社會問題,最終還是要靠社會來解決。每個人都切身相關,政府部門也一再“下決心”。為什麼經過那麼多人的努力,形勢卻沒有好轉,公眾的不安甚至更加強烈呢?

食品安全事件的製造者都是食品生產者,所以他們承擔公眾的痛罵也是咎由自取。但痛罵畢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任何行業,存在的根本目標都是為了賺錢。好企業與壞企業的區別,不是誰有道德,而是誰賺錢的方式合理合法。我們可以推崇和讚賞那些“高尚”的商人,問題是把食品安全寄托於企業的“高尚”,就像是把公正廉明寄托在包青天身上一樣,完全不靠譜。

根本上說,生產者要賺的錢,掌握在消費者手中。賺錢的方式,就是提供消費者需要的產品。理論上說,消費者才是決定生產者如何生產的人。比如說,當消費者一味追求“便宜”,那麼生產者就會提供“便宜”的產品。但是保障食品安全需要相當的成本,價格便宜了就必然要在某個方麵搗鬼。肉鬆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據報道,當年某個地區的肉鬆幾乎全部采用了劣質原料。即使偶爾有試圖不隨大流的生產者,也會很快被市場淘汰。“劣幣驅逐良幣”,在中國的食品市場是如此突出。三聚氰胺席卷全行業,則是另一個典型的例子。

不過,單靠消費者自己,也解決不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在多數情況下,消費者無力分辨產品是否合格,更不清楚低價的產品是企業技術革新和“讓利”的結果,還是造假的結果。即使消費者願意為“放心食品”付出額外費用,還是需要有人來告訴他們哪個產品是物有所值的。

所以,問題又回到原點: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最終還是要靠主管部門來推動。

主管部門,為什麼隻打雷沒下雨

中國挨罵最多的政府部門,可能就是食品管理的“有關部門”了。每次有關食品安全的事件一出現,“有關部門”一定會被口水淹沒。

可能“有關部門”也很委屈——下的決心很多,幹的工作也不少,為什麼就沒有起到相應效果?

公眾和媒體最喜歡說的話是“法製不健全”,經常是每出一個事件,就呼籲“立法管管”。實際上,中國跟食品安全有關的法規並沒有大的問題,在很多具體規定上,甚至比美國、加拿大等還要保守和嚴格。過去的絕大多數食品安全事件,都可以在當時的法規框架內解決。隻是,法規隻能提供紙麵上的保護——當“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的時候,“有法可依”的結果就是“嚇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

就具體的監管體係來說,中國目前這種多個部門“分段管理”的體製問題重重。是否禁用一種食品添加劑,要由6個部委參與決策,“科學決策”就很容易被“部門利益”的扯皮邊緣化。在實際運作中,也就必然產生灰色地帶——看起來有多個部門“可以”管理,同時也就意味著每個部門都可以等著別的部門去管理。經常有這樣的報道:為了某個事件,記者向A部門詢問,被打發到B部門;向B部門詢問,被打發到C部門……繞了一圈,可能又被打發回A部門。

即使“有關部門”想管,中國的市場現實同樣使得監管困難重重。美國的大型養雞場提供了99%的雞蛋,所以隻要控製了他們,市場上就不會出現大規模的安全事故。對於那些小型的養雞場,政府反倒管得不那麼嚴。而中國的食品生產和流通是由大量小規模的從業者主導的。要對他們——實施嚴格監督,執法成本可想而知。

更麻煩的還在於,這些部門都是某級政府的下屬——也就意味著,他們要“配合”當地政府的“大局”——城市形象、財政收入、就業等。任何負麵新聞出現,都可能被“大局”所“和諧”。所以,小生產者可能受到監管處罰,但是倒下了一個,可能會站起來一群。而一個生產者如果做成了“大企業”,主管部門也就未必能夠對它進行監管。即使它們有違法行為,隻要沒有出現“人神共憤”的結果,當地政府就不希望“影響企業運作”,甚至會進行“特別關照”。“誰找某某企業的麻煩,我就找誰的麻煩”——一些地方政府官員把這樣的口號當作對轄區內大企業的支持。“有關部門”在想要查處這樣的企業之前,不得不三思是不是會被上司當作“找麻煩”。像三聚氰胺的使用,據說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至少在出口寵物食品致死動物之後,主管部門不應該不知道它的非法使用。但是,在當地政府“揮淚斬馬謖”之前,當地的“有關部門”是工作疏忽沒有發現問題,還是迫於“大局”不敢管?

三方互動,才是終極答案

消費者、生產者和主管部門,構成了食品安全問題中的三角。問題的解決不是依靠哪個方麵或者哪個部門單獨努力就能夠解決的。隻有三方形成良好的活動互信,才能夠建立規範的市場。消費者付出合理的價格獲得放心的食品,生產者通過生產合格的產品贏得利潤,而管理者,則通過嚴格一致的執法來實現“劣幣淘汰”、“良幣流通”。

當消費者願意花更多的錢去開展“自供運動”的時候,其實已經做好了“用錢投票”的準備。而生產者,看到合法生產的商機了嗎?管理者,又做好了“隻為食品安全負責,不為地方經濟保駕護航”的準備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