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癸已八月朔日

凡事奇特不足貴,惟此心平實有恒為難能也。

八甲午閏二月七日

王文正公有傲弟,不可馴。一日公歸自外,適其弟盡碎酒缸於庭,酒流滿地。公攝衣循無酒處徐步而入,竟不複言。韓忠獻公與歐曾諸公同在政府,每議事,二公至厲聲相攻,不可解。公一切不問,俟其氣定,徐以一言可否之。二公皆伏,事無不濟。此最可為處昆弟鄉族之道。若嘵嘵揭揭,辨己之是,折人之非,所謂以善服人,人未有能服者。宋景文公論治民雲,吾與之生,故能為吾死;吾與之樂,故能為吾憂。吾常謂,禦僮仆、處鄉鄰莫不皆然。四鄰皆火,不及吾家,誠可堅為善之誌,睦宗恤鄰,亦不可後矣。

十一甲午十一月十二日

府縣及鄉士夫一切慶問之禮不可廢,此非以為媚。府縣吾父母官也,鄉士夫吾斯文骨肉也,於此不用其情,惡乎用其情?但近世欲以此為幹求之資,故不事幹求者,遂並其禮而廢之。夫我不加禮於人,往往不自覺;人不加禮於我,我心若之何哉?此強恕而行之道、他人過失醜惡,一切不可形之於口,即此便是天下歸仁氣象。情愛貴厚,檢責貴薄。

十三乙未正月二十四日

聞家中與某頗有芥蒂,此大不可。凡有情於我者,當記善忘過,可以全交。或一言不合、一事不稱意,而遂相忤,此豈有忍有容之道?

十五乙未七月二十三日

民貧盜起,雖富足之家,其能獨利?吾家今歲租入,須消減時價糶之,以惠鄉族,貸者可輕其息。佛經以得遇貧乞為幸,謂舍此無由種福田,亦善喻也。凡處人處事苟以富貴為心,則全體先蔽。

十七乙未十月十六日

前書雲雲,此等事隻隨時應酬,不必營營。無百年不死之人,無數世不貧之家。但據見在盡其有事,使後人有所賴而為善耳。

十八丙申二月十七日

家業漸殷,須痛戒種種熱鬧,甘忍恬淡寂寞,非必強為於外,直從心體洗得恬淡滋味,乃能有常。不然,則自謂高賢,猶不免為俗人。古之稱聖人,必曰飯糗茹草,若將絡身;必曰遁世不見知而不悔。得此滋味,則雖衣鼓琴,榮華顯盛,有之而不與,居之而不染,亦不失其為恬淡寂寞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