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政事(1 / 3)

陳祖以明經授新繁縣丞,有嫗道哭甚哀。祖問之,寡而無子,惟一孫十歲,為巨蛇所噬。祖令具狀,遂移牒城隍,期日引蛇至。已而果有群蛇蜿蜒階除,噬人者死,餘不驚而去。

秦從龍與高帝畫策,密書漆板,問答秘計,左右皆莫聞。

胡子祺按察廣西,聞宋元祐黨人碑尚在融州岩穀中,命出而碎之。

方克勤守濟寧,日具衣冠坐,召諸吏授詩書、法律,庭不陳械,惟設韋鞭而已。

姚克一守蘇州,欲見處士錢芹,不可得。因俞貞木道意,錢曰:“芹固願見,然芹民也,禮不可往見於庭。若明公弘下士之風,請俟月朔,會於學宮。”姚如期致,迎拜,請質經義。錢曰:“此士子業,公有官守,會有時務。”因袖出一簡授姚,不交一言而退。視之,皆戰守製勝之策。

周新按察浙江,初至,有蠅集馬首。使人跡之,得暴屍莽中,有木留帶間。公取視之,乃商以識布者,匿不言。及蒞事,使征布,有合記者即執。訊之,果殺商盜也。

新間微行,直觸其屬令,令收係獄,與囚語,遂得一邑疾苦。未幾,吏迓之出,一邑大驚。

方素易所在,輒著廉明。為衡州同知,民有告虎噬人者。素易齋沐為文,檄山神。明日,虎自斃於道,時人以比韓退之驅鱷。

河南新安饑,知縣陶鎔貸亟驛糧賑之,全活甚眾。乃上章自劾“民危旦夕,不及奏報,專擅亦安敢辭。”上嘉勞之,曰:“可謂能稱任使矣!”

何澦為刑曹郎,京師人語曰:“毋縱誕,避何鐵麵。”

況鍾知蘇州,初至,佯不解事。吏抱案請署,鍾顧左右問吏,吏所欲,行止輒聽。吏乃大喜,謂太守愚。閱月,集諸吏詰之曰:“某事應行,若故止我;某事不應行,若故誘我行。是皆有賄!”縛諸吏,投庭下。諸吏皆大懼,謂太守神明。

正統中彩繪宮殿,需牛膠萬餘斤,敕使督周文襄供辦。公時赴京,道遇使者,請公還給。公曰:“第行至京,自有處分。”及至京,乃言庫所貯皮,歲久且壞,請出煎給;歸撥餘米、買皮輸納。以新易陳,實為兩得。

文襄閱死獄,每使吏抱成案,讀之至數萬言。反手立聽,時忽肯首,喜曰:“幸此可生。”

英廟北狩,鹵大入寇。時壩上倉場,糧料山積,於忠肅急令縱火焚之。或以事重須待詔,公曰:“事有經權,今寇在目前,緩之適以資鹵,致持久坐困,於我非計。”

陳都憲鎰巡撫陝西,民飲其德,呼為“髯爺爺”。有疾者,誓為公舁輿以禱,出則民爭來舁,麾之不止。

黃用章[紱]參政四川,道崇慶,忽風起輿前,擁不得行。用章曰:“即有冤,吾為若理。”風遂止。既抵州,沐禱於城隍,夢中若有人曰“州西寺、州西寺”雲。密訪州西,果有寺,當孔道,倚山為巢。乃率吏兵急抵寺,盡係諸僧。一少而獰,詰之無牒。命塗醋堊額,曬洗之,有巾痕。用章叱之,盡得奸狀:夜投宿者,沉寺陰巨池中,眾分其資;有妻女,分隱窖中。於是殺僧毀寺,行旅晏然。

韓王內使李毅等,不樂府中,忽作令旨啟城,挾弓跨騎,越關詣京,奏訐王過。所司請勘,尹直曰:“毅不安王府,逃亡,罪一;詐令旨開門,罪二;越關,罪三;摭王小過當殺,罪四。豈得聽彼虛言以勘王?”遂押還府。

吳石岡守臨江,郡有僧刹道觀,並列孔廟,扁曰“三教坊”。下車,既廢而易之日“崇儒”。毀其屋,以葺官廨;汰其僧道,悉配以尼。刊說《社學辨惑啟迷》,一郡翕然。

劉文靖、李西涯、謝木齋同在政府,遭遇聖明。時人語曰:“李公謀,劉公斷,謝公尤侃侃。”

蔣恭靖守維揚時,上南巡,六師俱發。計夫役舟騎,供費不資。揚民洶洶,無以自存。恭靖惟站設二十,更番迭遣。計初議,減可什八,他亦推類遞減之。上供無缺,而民不擾。

祝某守南昌,有民犬咋寧府鶴,卒來訟雲:“鶴本禦賜,金牌可驗。”祝判雲:“鶴帶金牌,犬不識字,禽獸相傷,何與人事?”竟縱犬主。又兩家牛鬥,一至死,判雲:“兩牛相爭,一死一生,死者同享,生者同耕。”

汪應軫知泗州,武廟將南巡,中使繹絡道路,恣為求索。公率壯士百餘,列舟次,呼聲震地。中使沮喪,公麾從人速牽舟,頃刻百裏出泗境。後至者,斂戢不敢肆,公反禮遇之。於是皆咎前使而德公。

大司徒雍泰巡鹽南淮,見灶丁鰥貧者幾二千人。比及二年,具與完室。既去,淮人詠之曰:“客邊檢橐渾無物,海上遺民盡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