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太原學記當書於先生山居之時故錄於大定丙午年
二十七年丁未三十七歲
二十八年戊申三十八歲
五鬆亭記戊申之春庭筠嚐一到其亭上
二十九年己酉三十九歲
劉祁遊林慮西山記寶岩寺南厓號五鬆亭亭亡止餘一鬆王子端碑陰刻劉治中濤詩
同上岩下舊有亭號知勝王子端作記今無餘跡
五鬆亭記李輔之丞此邑也初入寺愛之輔之燕人名弼輔之其字也
續河南通誌李輔之得鄴南城注雨瓦筒以之支琴詩
按李輔之名弼時官縣丞五鬆亭記及瓦筒詩皆先生居隆慮時作知勝亭記亦當作於山居之日故皆係於是年
元氏墓碑山居前後十年得悉力經史務為無所不窺旁及釋老家尤所精詣
元氏墓碑從之遊者如韓溫甫路元亨張晉卿李公度
中州集李澥字公度相人少從王內翰子端學詩能行書工畫山水
歸潛誌李澥公度相州人王黃華門生也號六峰居士詩及字畫皆得法於黃華
解縉書史會要王庭筠書法傳子澹遊及張天錫
按李澥相州人少從先生學詩必在山居之日韓溫甫名玉見中州集路張二氏無考張晉卿或即張天錫其何時從先生遊則不可考矣
章宗明昌元年庚戌四十歲
金史本傳明昌元年三月章宗諭旨學士院曰王庭筠所試文句太長朕不喜此亦恐四方效之又謂平章張汝霖曰王庭筠文藝頗佳然語句不健其人才高亦不難改也四月召庭筠試館職中選禦史台言庭筠在館陶嚐犯贓罪不當以館閣處之遂罷
同上是年十二月上因語及學士歎其乏才參政守貞曰王庭筠其人也
元氏墓碑明昌初用薦者以書畫局都監召
按據元遺山年譜遺山先生生於是年
二年辛亥四十一歲
三年壬子四十二歲
金史本傳三年詔為應奉翰林文字命與秘書郎張汝方品第法書名畫遂分入品者為五百五十卷
元氏墓碑俄授應奉翰林文字同知製誥
同上畫譽既高嚐被旨與舅氏宣徽公汝霖品第秘府書畫因集所見及士大夫家藏前賢墨跡古法帖所無者摹刻之號雪溪堂帖一十卷
中州集用薦者供奉翰林
六研齋筆記黃華老人刻雪溪堂法帖有李讚皇真跡
按汝霖汝方皆張浩之子先生之舅氏也先生撰香林館記稱汝方以右宣徽使出守沂州元碑之汝霖蓋為汝方之誤至汝霖於大定中為相卒於明昌元年此時不得有汝霖也
四年癸醜四十三歲
五年甲寅四十四歲
金史本傳五年八月上顧謂宰執曰應奉王庭筠朕欲以詔誥委之其人才亦豈易得近黨懷英作長白山冊文殊不工聞文士多妬庭筠者不論其文顧以行止為訾遂遷庭筠為翰林修撰
元氏墓碑遷翰林修撰
六年乙卯四十五歲
金史趙秉文傳明昌六年入為應奉翰林文字同知製誥
歸潛誌趙學士秉文少擢第詩及字畫有名王庭筠子端薦入翰林
承安元年丙辰四十六歲
金史本傳承安元年正月坐趙秉文上書事削一官杖六十解職同上趙秉文傳秉文上書論宰相胥持國當罷宗室守貞可大用章宗召問言頗差異於是命知大興府事內族囗囗囗等鞫之秉文乃曰初欲上言嚐與修撰王庭筠禦史周昂省令史潘豹鄭讚道高坦等私議庭筠等皆下獄決罰有差
歸潛誌初趙秉文由外官為王庭筠所薦入翰林既受職遽上言雲願陛下進君子退小人上召入宮使內侍問今君子小人為誰秉文對君子故相完顏守貞小人今參政胥持國也上複詰問汝何以知此二人為君子小人秉文遑迫不能對但言臣新自外來聞朝廷士大夫議論如此上聞之大怒因窮治其事故王庭筠等俱下吏翌日有旨庭筠坐舉秉文杖七十左貶外秉文狂愚為人所教止以本等外補
元氏墓碑出為言事者所累
中州集承安中為言事者所累
按元氏墓碑謂先生之於人少有可取極口稱道他日雖百負之不恨
【金史本傳略同】
即暗指秉文相攀事
又案中州集載先生獄中賦萱獄中見燕二詩當作於是時
同上被責南歸至中山詩注雲丙申春
按大定十六年丙申是年先生甫登第未聞有被責之事此當為承安元年丙辰先生正於是春被責蓋誤以辰作申耳且詩雲六年侍從小臣心先生以明昌元年膺薦至是正為六年
汾州府誌百福寺在平遙縣東南四十裏金時釋益公名誌益得法蒙山雲和尚學士王庭筠子端閑居與雲和尚友因見益公益公歸晉過庭筠庭筠贈以詩承安元年棲此
按汾州府誌載先生贈益公和尚還超山詩一首即作於是時亦即先生被責南歸時也
又按汾州府誌載先生題南山友雲亭詩一首亦當作於是時又案先生父遵古時官澄州刺史澄州者今之海城縣也
二年丁巳四十七歲
金史本傳二年降授鄭州防禦判官
中州集謫鄭州幕官
元氏墓碑出為鄭州防禦判官
續通誌金石畧過超化寺詩王庭筠撰並書行書承安二年密縣 【寰宇訪碑錄同】
同上題超化寺舍利塔詩王庭筠撰並書行書承安二年密縣
按超化寺及舍利塔二詩在密縣者刻於一石又皆著錄中州集惟舍利塔詩又刻於山東長清題曰大定二十二年豈長清亦有超化寺而先生別有題詠耶
又按河南通誌及開封府誌密縣超化寺在縣南十五裏隋開皇二年建宋元遊賞名區完碑尚有存者葢先生謫官鄭州時過此題詩
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六月戊申以澄州刺史王遵古為翰林直學士仍敕無與撰述入直則奏聞或霖雨免入直以遵古年老且嚐侍講讀也
按先生父遵古年已篤老故有是命遵古曾官太子司經故曰嚐侍講讀
元氏墓碑承安初繼丁內外艱哀毀骨立
按先生父遵古入京未久當即下世母張氏則太師南陽郡王浩之女也
又按先生應於是年春或翌年春丁艱去職
三年戊午四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