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頓,你該說你不能反駁真理,因為蘇格拉底是很容易被反駁的。”亞裏士多德的《詩學》中也提到了這一段。他說:
“其實這就是我們的責任。為了追求真理,要毀掉一些我們內心最親近的事物,尤其像我們這樣的哲學家或熱愛智慧的人更是如此。因為,縱使雙方是摯友,我們對真理的虔誠卻是超越友誼的。”
柏拉圖與亞裏士多德給了我們一個大多數人忽略的忠告。大多數人會以贏得辯論為目標,卻沒想到要學習的是真理。
把談話當作是戰爭的人,要贏得戰爭就得為反對而反對,不論自己對錯,都要反對成功。抱持著這種心態來閱讀的人,隻是想在書中找出反對的地方而已。這些好辯的人專門愛在雞蛋裏挑骨頭,對自己的心態是否偏差,則完全置之不顧。
讀者在自己書房和一本書進行對話的時候,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他去贏得這場爭辯。他可以掌控全局。作者也不在現場為自己辯護。如果他想要作者現身一下的虛榮,他可以很容易就做到這一點。他幾乎不必讀完全書就能做到。他隻要翻一下前麵幾頁就夠了。
但是,如果他了解到,在與作者—活著或死了的老師—對話中,真正的好處是他能從中學到什麼;如果他知道所謂的贏隻在於增進知識,而不是將對方打敗,他就會明白爭強好辯是毫無益處的。我們並不是說讀者不可以極端反對或專門挑作者的毛病,我們要說的隻是:就像他反對一樣,他也要有同意的心理準備。不論要同意還是反對,他該顧慮的都隻有一點—事實,關於這件事的真理是什麼。
這裏要求的不隻是誠實。讀者看到什麼應該承認是不必說的。當必須同意作者的觀點,而不是反對的,也不要有難過的感覺。如果有這樣的感覺,他就是個積習已深的好辯者。就這第二個規則而言,這樣的讀者是情緒化的,而不是理性的。
※ 化解爭議
第三個規則與第二個很接近。所敘述的是在提出批評之前的另一個條件。這是建議你把不同的觀點當作是有可能解決的問題。第二個規則是敦促你不要爭強好辯,這一個規則是提醒你不要絕望地與不同的意見對抗。一個人如果看不出所有理性的人都可能達成一致的意見,那他就會對波濤洶湧的討論過程感到絕望。注意我們說的是“可能達成一致的意見”,而不是說每個有理性的人都會達成一致的意見。就算他們現在不同意,過一陣子他們也可能變成同意。我們要強調的重點是,除非我們認為某個不同的意見終究有助於解決某個問題,否則就會徒亂心意。
人們確實會同意、也會不同意的兩個事實,來自人類複雜的天性。人是理性的動物。理性是人類表達同意的力量泉源。人類的獸性與理性中不完美的部分,則是造成許多不同意的原因。人是情緒與偏見的動物。他們必須用來溝通的語言是不完美的媒介,被情緒遮蓋著,被個人的喜好渲染著,被不恰當的思想穿梭著。不過在人是理性的程度之內,這些理解上的困難是可以克服的。從誤解而產生的不同意見隻是外表的,是可以更正的。⌒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當然,還有另一種不同意是來自知識的不相當。比較無知的人和超越自己的人爭論時,經常會錯誤地表示反對的意見。然而,學識比較高的人,有權指正比較無知的人所犯的錯誤。這種不同意見所造成的爭論也是可以更正的。知識的不相當永遠可以用教導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