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緊要,因為那些隻是毫無理解的批評而已。隻有當你發現某個人像你自己一般真的知道你在說什麼的時候,你才需要為他的同意而歡喜,或者為他的反對而苦惱。

這麼多年來教學生閱讀各種書籍的經驗中,我們發現遵守規則的人少,違反規則的人很多。學生經常完全不知道作者在說些什麼,卻毫不遲疑地批評起作者來。他們不但對自己不懂的東西表示反對意見,更糟的是,就算他們同意作者的觀點,也無法用自己的話說出個道理來。他們的討論,跟他們的閱讀一樣,都隻是些文字遊戲而已。由於他們缺乏理解,無論肯定或否定的意見就都毫無意義,而且無知。就算是暫緩評論,如果對自己暫緩評論的內容是些什麼並不明所以的話,這種暫緩的立場也不見得有什麼高明。

關於這個規則,下麵還有幾點是要注意的。如果你在讀一本好書,在你說出“我懂了”之前,最好遲疑一下。在你誠實又自信地說出這句話之前,你有一堆的工作要做呢!當然,在這一點上,你要先評斷自己的能力,而這會讓你的責任更加艱巨。

當然,說出“我不懂”也是個很重要的評斷,但這隻能在你盡過最大努力之後,因為書而不是你自己的理由才能說這樣的話。如果你已經盡力,卻仍然無法理解,可能是這本書真的不能理解。對一本書,尤其是一本好書來說,這樣的假設是有利的。在閱讀一本好書時,無法理解這本書通常是讀者的錯。因此,在分析閱讀中,要進人第三階段之前,必須花很多時間準備前麵兩個階段的工作。所以當你說“我不懂”時,要特別注意其中並沒有錯在你自己身上的可能。

在以下的兩種狀況中,你要特別注意閱讀的規則。如果一本書你隻讀了一部分,就更難確定自己是不是了解了這本書,在這時候你的批評也就要更小心。還有時候,一本書跟作者其他的書有關,必須看了那本書之後才能完全理解。在這種情況中,你要更小心說出“我懂了”這句話,也要更慢慢地舉起你評論的長矛。

對於這種自以為是的狀況,有一個很好的例子。許多文學評論家任意讚成或反對亞裏士多德的《詩學》,卻並不了解他在分析詩的主要論點,其實立足於他其他有關心理學、邏輯與形上學的一些著作之上。他們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讚成或反對的是什麼。

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其他作者身上,像柏拉圖、康德、亞當·斯密與馬克思等人—這些人不可能在一本書中將自己所有的思想與知識全部寫出來。而那些評論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卻根本沒看過他《實踐理性批判》的人;批評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卻沒看過他《道德情操論》(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的人;或是談論《共產黨宣言》,卻沒有看過馬克思《資本論》的人,他們都是在讚成或反對一些自己並不了解的東西。

※ 避免爭強好辯的重要性

評論式閱讀的第二個規則的道理,與第一個一樣清楚,但需要更詳盡的說明與解釋。這是規則十:當你不同意作者的觀點時,要理性地表達自己的意見,不要無理地辯駁或爭論。如果你知道或懷疑自己是錯的,就沒有必要去贏得那場爭辯。事實上,你贏得爭辯可能真的會在世上名噪一時,但長程來說,誠實才是更好的策略。

我們先從柏拉圖與亞裏士多德的例子來談這個規則。在柏拉圖的《會飲篇》(Symposium)中,有一段對話:

“我不能反駁你,蘇格拉底,”阿加頓說:“讓我們假設你說的都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