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要難多了。畢竟,一本書的重點摘要可以用一兩個句子,或是幾段話就說明清楚了。但是對一本又長又難讀的書,要寫出仔細又適當的綱要,將各部分,以及各部分中不同的段落,各段落中不同的小節,一路細分到最小的結構單位都寫清楚,可是要花上好幾張紙才能完成的工作。
理論上來說,這份大綱可以比原著還要長。中世紀有些對亞裏士多德作品的注釋,都比原著還長。當然,他們所含的是比大綱還要多的東西,因為他們是一句一句地解釋作者的想法。有些現代的注釋也是如此,像一些對康德《純粹理性批判》一書所作的注釋便是一個例子。莎士比亞的注釋劇本集也是如此,其中包括了詳盡無比的綱要與其他的論述,往往有原著的好幾倍長—甚或十倍之長。如果你想要知道照這條規則可以做到多詳盡的地步,不妨找一些這類的注釋來看看。阿奎那(Aquinas)在注解亞裏士多德的書時,每個注釋的起頭都要針對亞裏士多德在他作品中表達的某個重點,擬一份漂亮的綱要,然後不厭其煩地說明這個重點如何與亞裏士多德的全書融為一體,這個重點和前後文又有多麼密切的關係。
讓我們找一些比亞裏士多德的論述要簡單一點的例子。亞裏士多德的文章是最緊湊簡潔的,要拿他的作品來擬大綱,必然費時又困難。為了要舉一個適當的例子,讓我們都同意一點:就算我們有很長的篇幅可以用,我們還是放棄把這個例子舉到盡善盡美程度的想法吧。
美國聯邦憲法是很有趣又實用的文獻,也是組織整齊的文字。如果你檢驗一下,會很容易找出其中的重要部分來。這些重要部分本來就標示得很清楚,不過你還是得下點功夫作些歸納。以下是這份大綱的建議寫法:第一:前言,聲明憲法的目的。第二:第一條,關於政府立法部門的問題。第三:第二條,關於政府行政部門的問題。第四:第三條,關於政府司法部門的問題。第五:第四條,關於州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的關係。第六:第五、六、七條,關於憲法修正案的問題,憲法有超越所有法律、提供認可之地位。第七:憲法修正案的前十條,構成人權宣言。第八:其他持續累積到今天的修正案。
這些是主要的歸納。現在就用其中的第二項,也就是憲法第一條為例,再列一些綱要。就跟其他的條一樣,這一條(Article)也區分為幾個款(Section)。以下是我們建議的綱要寫法:
二之一:第一款,製定美國國會的立法權,國會分成兩個部分,參議院與眾議院。
二之二:第二、三款,個別說明參議院與眾議院的組成架構,與成員的條件。此外,惟有眾議院有彈劾的權力,唯有參議院有審理彈劾的權力。
二之三:第四、五款,關於國會兩院的選舉,內部的組織與事務。
二之四:第六款,關於兩院所有成員的津貼與薪金的規定,並設定成員使用公民權的限製。
二之五:第七款,設定政府立法與行政部門之間的關係,說明總統的否決權。
二之六:第八款,說明國會的權力。
二之七:第九款,說明第八款國會權力的限製。
二之八:第十款,說明各州的權力限製,以及他們必須要把某些權力交給國會的情況。
然後,我們可以將其他要項也都寫出類似的綱要。都完成之後,再回頭寫每一個小款的綱要。其中有些小款,像是第一條的第八款,需要再用許多不同的主題與次主題來確認。
當然,這隻是其中一種方法。還有很多其他擬定綱要的方法。譬如前三項可以合並歸納為一個題目,或者,不要將憲法修正案區分為兩項來談,而是根據所處理問題的性質,將修正案劃分為更多項來談。我們建議你自己動手,用你的觀點將憲法區分為幾個主要的部分,列出大綱。你可以做得比我們更詳細,在小款中再區分出小點來。你可能讀過憲法很多次了,但是以前可能沒用過這種方法來讀,現在你會發現用這樣的方法來閱讀一份文獻,會看到許多以前你沒看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