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是另外一個例子,也是很短的例子。我們已經將亞裏士多德的《倫理學》做過重點摘要,現在讓我們首次試著將全書的結構作一個近似的說明。全書可以區分為以下的幾個重要部分:一,把快樂當作是生命的終極目標,討論快樂與其他善行的關係。二,討論天生自然的行為,與養成好習慣、壞習慣的關係。三,討論倫理與智性中各種不同的善行與惡行。四,討論非善非惡的道德狀態。五,討論友誼。六,也是最後一個,討論喜悅,並完成一開始所談有關人類快樂的主題。

這個大綱顯然與《倫理學》的十卷內容並不完全相符合。因為第一部分是第一卷中所談論的內容。第二部分包含了第二卷及第三卷的前半部內容。第三部分則從第三卷後半部一直延伸到第六卷。討論享樂的最後一部分則是包含了第七卷的結尾與第十卷的開頭。

我們要舉出這個例子,是要讓你明白,你用不著跟著書上所出現的章節來歸納一本書的架構。當然,原來的結構可能比你區分的綱要好,但也很可能比不上你的綱要。無論如何,你得自己擬綱要就對了。作者擬定了綱要,以寫出一本好書。而你則要擬定你的綱要,才能讀得明白。如果他是個完美的作家,而你是個完美的讀者,那你們兩個人所列的綱要應該是相同的。如果你們兩人之中有人偏離了朝向完美的努力,那結果就免不了產生許多出人。

這並不是說你可以忽略作者所設定的章節與段落的標題,我們在做美國憲法的綱要時,並沒有忽略這些東西,但我們也沒有盲從。那些章節是想要幫助你,就跟書名與前言一樣。不過你應該將這些標題當作是你自己活動的指南,而不是完全被動地仰賴它們。能照自己所列的綱要執行得很完美的作者,寥寥無幾。但是在一本好書裏,經常有許多作者的規劃是你一眼看不出來的。表象可能會騙人的。你一定要深人其間,才能發現真正的架構。

找出真正的架構到底有多重要呢?我們認為非常重要。用另一種方法來說,就是除非你遵循規則三—要求你說明組成整體的各個部分—否則就沒有辦法有效地運用規則二—要求你作全書的重點摘要。你可能有辦法粗略地瞄一本書,就用一兩個句子說出全書的重點摘要,而且還挺得體。但是你卻無法真的知道到底得體在哪裏。另一個比你仔細讀過這本書的人,就可能知道得體在哪裏,因而對你的說法給予很高的評價。但是對你來說,那隻能算是你猜對了,運氣很好罷了。因此說,要完成第二個規則,第三個規則是絕對必要的。

我們會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向你說明我們的想法。一個兩歲的孩子,剛開始說話,可能會說出:“二加二等於四”這樣的句子。的確,這句話是千真萬確的,但我們可能會因此誤下結論,認為這個孩子懂數學。事實上,這個孩子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因此,雖然這句話是正確的,這個孩子還是需要接受這方麵的訓練。同樣的,你可能猜對了一本書的主題重點,但你還是需要自我訓練,證明你是“如何”,又“為什麼”這麼說。因此,要求你將書中的重要部分列出綱要,並說明這些部分如何印證、發展出全書的主題,就有助於你掌握全書的重點摘要。の思の兔の網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