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的《物種起源》是另一個好例子,可以幫我們看到科學類理論作品的整體性。這本書可以這麼說:
這本書所敘述的是,生物在數不清世代中所產生的變化,以及新種類的動物或植物如何從其中演變出來。本書討論了動物在畜養狀態下的變化,也討論了動物在自然狀態下的變化,進而說明“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之類的原理,如何形成並維持一個個族群。此外,本書也主張,物種並不是固定、永恒不變的族群,而是在世代交替中,由比較小的轉變成比較明顯的、固定的特征。有一些地層中的絕種動物,以及胚胎學與解剖學的比較證據,可以支持這些論點。
這段說明看來好像很難一口消化,但是對許多19世紀的讀者來說,那本書的本身才更難消化—部分原因,是他們懶得花精神去找出書中真正的意旨。
最後,讓我們以洛克的《論人類悟性》當作哲學類理論性作品的例子。你大概還記得我們談到洛克自己說他的作品是“探討人類知識的起源、真理與極限,並同時討論信仰、觀點與核準的立場與程度”。作者對自己作品的規劃說明得這麼精彩,我們當然不會和他爭辯什麼,不過,我們想要再加兩點附帶的補充說明,以便把這篇論文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精神也表達清楚。我們會這麼加一段話:本書顯示出人類沒有與生俱來的觀念,人類所有的知識都是由經驗而來的。本書並論及語言是一個傳遞思想的媒介—適當的使用方法與最常出現的濫用,在本書中都有指證。
在繼續討論之前,我們要提醒你兩件事。首先,一位作者,特別是好的作者,會經常想要幫助你整理出他書中的重點。盡管如此,當你要求讀者擇要說出一本書的重點時,大多數人都會一臉茫然。一個原因是今天的人們普遍不會用簡明的語言表達自己,另一個原因,則是他們忽視了閱讀的這一條規則。當然,這也說明太多讀者根本就不注意作者的前言,也不注意書名,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其次,是要小心,不要把我們提供給你的那些書的重點摘要,當作是它們絕對又惟一的說明。一本書的整體精神可以有各種不同的詮釋,沒有哪一種一定對。當然,某些詮釋因為夠精簡、準確、容易理解,就是比另一些詮釋好。不過,也有些南轅北轍的詮釋,不是高明得不相上下,就是爛得不相上下。
我們在這裏談的一些書的整體重點,跟作者的解釋大不一樣,但並不覺得需要道歉。你的摘要也可以跟我們的大不一樣。畢竟,雖然是同一本書,但對每個閱讀者來說都是不同的。如果這種不同透過讀者的詮釋來表達,毫不足為奇。但,這也不是說就可以愛怎麼說就怎麼說。雖然讀者不同,書的本身還是一樣的,不論是誰作摘要,還是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來檢驗其正確與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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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來談另一個結構的規則,這個規則要求我們將一本書最重要的部分照秩序與關係,列舉出來。這是第三個規則,與第二個規則關係很密切。一份說明清楚的摘要會指出全書最重要的構成部分。你看不清楚這些構成部分,就沒法理解全書。同樣的,除非你能掌握全書各個部分之間的組織架構,否則你也無法理解全書。
那麼,為什麼要弄兩個規則,而不是一個?主要是為了方便。用兩個步驟來掌握一個複雜又未劃分的架構,要比一個步驟容易得多。第二個規則在指導你注意一本書的整體性,第三個則在強調一本書的複雜度。要這樣區分還有另一個理由。當你掌握住一本書的整體性時,便會立刻抓住其中一些重要的部分。但是這每個部分的本身通常是很複雜,各有各的內在結構需要你去透視。因此第三個規則所談的,不隻是將各個部分排列出來,而且要列出各個部分的綱要,就像是各個部分自成一個整體,各有各的整體性與複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