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宗教的發展曆史表明,一部宗教史,就是一部宗教與中國社會相協調、與中華文化相適應的曆史,也是各個宗教不斷中國化、本土化、時代化的曆史。
(二)中國化既是宗教順應曆史的選擇,也是宗教麵向未來的必由之路。任何一種事物或社會現象的產生與發展,都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曆史階段的產物,都是適應人類社會特定曆史條件和社會背景的結果。我國各大宗教要在中國社會繼續生存和發展,就必然要遵循這一規律。
第一,這是總結人類社會曆史作出的必然選擇。回顧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我們可以清楚地發現,宗教在其產生以後,總是隨著社會形態的變化而不斷改變著自己的形式,不斷地協調著自己與社會的關係,以確保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從宗教的演變過程來看,宗教總是能夠適應當時的社會環境,服從和服務於社會的統治者;從某一種宗教的發展曆史來看,它不僅能適應某一特定的社會環境,而且能夠適應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從宗教傳播到某一國家的過程來看,也是適應這個國家國情的過程。曆史的經驗告訴我們,任何一個社會,決定其基本特征和性質的,最根本的是經濟基礎,即與一定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經濟製度;其次是政治上層建築,即政治製度,尤其是國家政權。宗教作為思想上層建築的一個部分,是被經濟和政治決定的,是服從於一定社會的經濟和政治的。這是社會發展的一個規律。正是這個規律,決定著任何一個社會的宗教都要適應它所處的社會。一個國家的本土宗教有個社會化的過程,這一過程實際上就是該宗教形成、成長的過程;外來宗教的進入與傳播有個再社會化的過程,這一過程實際上就是該宗教接受新的社會環境改造,實現新生的過程。不管是本土宗教還是外來宗教,都要主動或被動、自覺或強製地經曆社會化、本土化的過程,從而達到社會認同、民族認同、國家認同,這是宗教融入所在社會、與所在社會相適應,被社會認可、接納的前提。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宗教將會長期存在。這就要求宗教必須繼續不斷地改變和消除舊時代的烙印,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而在宗教觀念、宗教製度和禮儀、宗教組織活動等方麵進行調整,不斷實現自身的本土化、中國化。
第二,這是分析現實狀況得出的基本判斷。當前,中國已經成為一個開放、文明、全球化國家,中國社會正在發生深刻變革。這種變革,不僅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動力,也為宗教的中國化提供了新的曆史條件。首先,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符合包括信教群眾在內的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奠定了中國化的政治基礎。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在信仰上的差異是次要的,在政治上、經濟上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廣大信教群眾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積極力量,愛國宗教界人士堅持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是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正是這種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決定著宗教能夠服務和服從於國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體利益,自覺地適應中國社會的發展。其次,黨和國家全麵正確地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調動了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這是宗教中國化的基本保證。我們黨自成立以來,就堅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新中國成立後又將其作為國家的一項長期基本政策,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寫入憲法。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我們黨的宗教政策和理論進一步豐富和發展,有力地保護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加強了廣大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之間的團結,增強了黨在廣大信教群眾中的凝聚力、吸引力,為宗教更好地實現中國化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再次,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推進,各宗教通過自身的改革和進步,政治麵貌發生了根本變化,這是宗教中國化的重要條件。長期以來,各個宗教出現了一大批愛國愛教的宗教界人士,他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按照社會主義的要求,不斷改進宗教自身的思想、文化、禮儀,積極引導信教群眾服務社會。各級愛國宗教團體作為聯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黨和政府的指導支持下,自身的思想、組織和製度建設得到不斷加強,這些都為宗教的中國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第三,這是中國共產黨對宗教問題認識逐步深化的基本結論。我們黨在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各個時期,始終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同中國國情相結合,提出宗教工作的方針、原則和政策,謹慎而穩妥地處理宗教問題。1931年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和1945年的《論聯合政府》,就已經明確提出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觀點。新中國成立初期,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確立為黨的宗教工作的一項原則,並提出了宗教要適應新中國、服務新中國的觀點和認識。周恩來同誌在同基督教界愛國民主人士談話中提出:“研究怎樣服務於中國人民,使基督教有益於新民主主義社會。”我們黨還鼓勵支持宗教界開展轟轟烈烈的反帝愛國運動和宗教製度民主改革運動,使宗教擺脫了帝國主義和反動勢力的控製,廢除了封建特權,從政治上解決了我國各宗教何去何從的重大問題,使宗教真正成為我國宗教徒自辦的事業,為我國各大宗教更好地實現中國化奠定了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總結新中國建立以來正反兩方麵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指出,處理我國社會主義時期一切宗教問題,以及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使全體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聯合起來,把他們的意誌和力量集中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個共同目標上來。1990年,《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引導愛國宗教團體和人士把愛教與愛國結合起來,把宗教活動納入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同社會主義製度相適應。”1993年,江澤民同誌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關於宗教問題強調了“三句話”的工作方針。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結合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實踐,進一步提出了關於宗教問題的一係列新政策、新觀點,形成了符合我國實際的“四句話”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即全麵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的和諧,對於增進團結、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麵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並將其寫入黨章。2007年,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學習時強調:“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關鍵是要把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貫徹好、落實好。”這些論述,標誌著我們黨對宗教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處理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的關係進入了更高階段,是我們黨對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的新發展,為宗教走中國化的道路,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三)宗教要不斷實現中國化,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宗教界責無旁貸。宗教的中國化,既是一個具有戰略性、長期性、政策性和實踐性的重大社會問題,也是一個不斷破解難題、循序漸進的曆史過程,要做的事情很多,要破解的難題也很多,需要黨和政府、宗教界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對於宗教界而言,應著重在五個方麵加以努力。
一要始終把熱愛祖國放在首位。這是宗教與國家的關係決定的。熱愛祖國,是人類社會普遍認同和遵守的道德規範,也是中國傳統文化和傳統道德的第一要求。愛國,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曆史長河中積澱起來的情感,是中國人民對自己祖國最深厚、最純潔、最高尚、最神聖的感情,是中華民族精神的核心。在宗教界人士中講愛國,首先,是要強化對偉大祖國的認同,始終承認自己是祖國大家庭中的一分子,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擁護社會主義製度。其次,就是要守法。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每個信教群眾,既是教民,但同時也是國家公民,在享受公民基本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公民應盡的義務。要把憲法和法律法規作為行為準則,堅持國法高於教法,教法服從國法。信教群眾要進一步強化公民意識,增進對國家主體地位的認同,對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認同,堅持公民身份是第一位的,宗教身份才是第二位的,自覺服從政府對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堅決維護國家法律權威和社會正常秩序。第三,就是要維護民族團結。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中華民族是中國各民族在形成統一國家的長期曆史中,形成的一個血脈相連的民族共同體,是一個溫暖的大家庭。愛國就要維護民族團結,堅持宗教利益、本民族利益、個人利益服從中華民族和國家的利益;牢固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推進民族互助、互學、融合、進步。第四,就是要維護中國宗教的形象。我國各大宗教,不管是土生土長的道教,還是外來的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對於中華民族的形成、中華文化的繁榮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在曆史的長河中,我國宗教界為維護國家的統一和主權、民族團結和社會進步,作出了積極貢獻,在國際、國內樹立了中國宗教的良好形象。宗教界要倍加珍惜,通過弘揚優良傳統,挖掘自身積極因素,更好地服務國家、服務社會,促進社會和諧,以實際行動維護中國宗教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