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決定要建立哪一種親子關係(2 / 3)

中國經書裏,包含著十分寶貴的道理,由於種種限製,未能在自己國家廣為傳播,卻於十三世紀時,借由中西交通的開辟而傳入歐洲。1275年,意大利人馬可·波羅(Marbsp;Polo)來華,元世祖授以官職,馬可·波羅在華居留二十年才返回羅馬。他的著作《東方見聞錄》,對西方文化產生很大的影響。明神宗時,意大利人利瑪竇(Matteo Ricci)於1587年來到南京,1601年在北京建立教堂。明熹宗時,德國人湯若望(Joanne Adam Schall Von Bell)入仕為翰林,後來擔任清朝的欽天監,並向歐洲介紹中國的儒家哲學,引起非常熱烈的討論。歐洲人把它稱為“思想上的中國事件”,對中國哲學開創之早,倫理道德體係之完美,表示十分驚訝。1707年英法兩國的教會開始流傳中華思想,備受社會各界的重視。德國哲學界對宇宙論、人生論的觀點也深受儒家的啟示。十七世紀末葉,鑒於中國倫理道德哲學的特殊表現,西方人譽其為“其他民族所不及”,一度掀起崇拜中國思想的狂潮。法國哲學家笛卡爾(Descartes)曾說:“法國有聰明人,中國有許多聰明人。”哲學家福爾德(Fuld)更明白指出“歐洲對中國應該讚美、慚愧,尤其應該模仿”,他供奉孔子,天天敬拜,感歎“我們不像中國人一樣,這真是大不幸”。近代歐洲哲學的實證論、實驗論以及道德哲學,無不直接、間接受到儒家實踐哲學、倫理精神的重大影響。

反觀我們自己,長久以來,由於考試領導教學,致使教的人“食古不化”,不敢有所變動,而學的人又“不求甚解”,隻求考得高分。各種用意良善的道理,不是被扭曲,便是遭誤解。以訛傳訛的結果,就是弄得這些道理十分僵化,並喪失了原有的彈性。這麼好的三代同堂構想,卻被搞得藏汙納垢,不堪入目。譬如有《孝經》而沒有《慈經》,被解釋為重孝輕慈;祖先崇拜被指認為多屬迷信;而夫妻有別,也被曲解為夫權至上,重男輕女。

二十世紀是美國人的世紀,由於國力強盛,導致許多國家盲目跟著美國走。學術界人士,經常以美國標準來評鑒各地的文化。最不可思議的便是認定美國為個人主義社會,中國則為集體主義社會,並且推定中國社會的必然趨勢是由集體主義走向個人主義。其實,中國社會既不是個人主義社會,也不是集體主義社會,卻是十分獨特的交互主義社會。何況中國社會,到目前為止,凡是個人主義濃厚的,大多人際關係不好,時常存在溝通不良的遺憾。二十一世紀應該是中國人的世紀,有待於我們的反省和努力。當然,我們不可能複古,因為中國人善變,不可能恢複從前的模樣。而食古不化與不求甚解,也不是什麼好心態,必須加以揚棄,才能夠辭舊迎新。

請問:您喜歡您的子女沒大沒小,直接喊叫您的名字嗎?您喜歡您的子女,到了十八歲,就要獨立自主,不是到遠地求學,便是自己搬出去過自己的生活嗎?您喜歡將來兒子結婚時,不發請帖給您,將您氣得要到法院控告他嗎?您喜歡子女一直等到結婚前夕才告知這個訊息給您嗎?您喜歡孤零零地出生又孤零零地離開人世嗎?您喜歡親子之間講求權利義務,像朋友一樣各自獨立嗎?您喜歡子女長大成人以後,各自東西,不回頭奉養年老的父母嗎?

相信有些人看到這裏,會十分無奈地回答:喜歡又怎樣?不喜歡又如何?一副潮流如此誰能抵抗的無助感,令人傷心。社會上隻要有一位好人,通常就會出現九十九個壞人。這位好人,隻要堅定信心,力道夠大,一定可以勝過那九十九個壞人,產生中流砥柱的宏大力量。少數服從多數,在這裏可以獲得相反的證明。可惜大多數人不明此理,還沒有盡力,就宣布放棄了。

最根本的原因,是“二分法”思維在作祟。很多人一聽到上麵的問題,便掉入二分法的陷阱。他們會理直氣壯地反問:為什麼人和人之間一定要分大小?當今網絡時代,網絡上人人平等,怎麼分大小?子女不獨立,難道要一輩子依賴父母,永遠長不大?兒子結婚,為什麼一定要由父母主持?現在結婚典禮中,兒子說的話,有的比父親還要多,讓兒子當主角,有什麼不好?哪一位仁兄大姐,不是孤零零地出生,又孤單寂寞地走掉?為什麼要講排場,虛華浪費?父子像朋友,有什麼不好?權利義務講清楚,總比大家和稀泥,在那裏亂混,要少生氣。

二分法思想果真害人,非A即B,是非分明,卻又走向極端,非常不切實際。沒大沒小,並不一定時時刻刻都要分大小。有時候分大小,有時候不分大小,不是很好嗎?隻要不分大小的時候,心裏明白:這是權宜之計。表麵上不分大小,心裏頭還是有大有小。換句話說,站在分大小的立場來不分大小,不是十分藝術嗎?何況網絡倫理,一直是大家重視的問題,不會因為現在還沒有辦法,便放手不管。子女不獨立,根本不可能。這是遲早的問題,並不是能不能、要不要所能夠避免的。中國人擅長三分法思維,不獨立包含獨立。站在不獨立的立場來獨立,才不致獨立到傷害父母的感情,不是很好嗎?兒子結婚,當然是兒子的事情。這種道理,古聖先賢豈能不知?隻是兒子的事情,父母不管,那就是兒子的個人參與,父母出麵,就變成家庭參與。兒子在這種場合,最聰明的表現,其實是隻笑不說話,給大家留下良好的印象,日後可以獲得很多好處。一開口,有人歡喜,也就有人不高興,為什麼要找自己的麻煩?

人當然是孤零零地出生,就算雙胞胎、多胞胎,也是各人顧自己,各奔前程,誰也顧不了誰。人當然免不了孤單寂寞地走,當年劉關張桃園三結義,對天發重誓,要同年同月同日死,結果還不是有先有後?但是,即使如此,中國人的花樣很多,照樣可以弄得熱熱鬧鬧、風風光光。誕生時就和父母睡在一起,死亡時也有很多儀式。隻要不打腫臉充胖子,借債鋪張,也不過分奢華,有什麼不好?三分法的思維,答案其實隻有一個,那就是:合理就好。親子關係也不例外,真的是合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