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的“蒙古浩騰”人族群———對阿拉善地區蒙古族穆斯林群體的初步田野調查報告(2 / 3)

8.少量漢族加入“蒙古浩騰”隊伍

甘肅民勤縣與阿拉善毗鄰,民勤位於甘肅河西走廊,當地人貧地瘠,十年九災,所以民勤的漢族人因逃荒打食多就近來到阿拉善草原者屢見不鮮。他們中有的受雇於當地蒙古族穆斯林,有的幹脆招贅為婿,如敖龍布拉格鎮查汗德日斯嘎查的毛代就是原來的甘肅省民勤縣漢族人,先是給“蒙古浩騰”人當了女婿,後又跟著嶽父入了教,再後來又上清真寺念經當了“海裏凡”,變成了一個伊斯蘭教信仰十分虔誠的“蒙古浩騰”人,現在他雖然年紀大了,但卻經常鑽研《古蘭經》教義思想。

二、自稱與他稱

一個族群的自稱與他稱很重要。有時通過自稱、他稱,可以折射出它的族源及其民族曆史問題上大量的信息。

自稱———包括“纏頭”“纏頭回回”“纏回”“浩騰”“蒙古浩騰”。

據原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庭長安迪紮·孟和吉爾嘎拉稱:“過去我們一直不承認自己是蒙古族,自稱、他稱都是蒙古回回。”

更有的老人如布拜,則自稱“纏頭”“纏頭回回”,而明確否認自己是“蒙古族”。也有的人自稱是“新疆人”“維族人”。

他稱———包括“蒙古回回”“蒙古族穆斯林”。

眾所周知,“纏頭”“纏頭回回”“纏回”等,是過去對新疆地區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民族(如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的一種稱呼,帶有某種民族歧視性含義。20世紀40年代末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頒布政令,明令廢止使用上述稱謂。在新疆,“纏頭”之類稱呼是明顯的蔑稱,一般情況下忌諱在公開場合言說,人們多有影響民族關係的顧忌。然而我們在阿拉善左旗卻觀察到:當地“蒙古浩騰”人並不反感“纏頭”或“纏頭回回”的稱謂,甚至於對此稱呼津津樂道。

西北民族學院研究生王玉霞的論文最早也是稱“蒙古回回”。2001年,當王玉霞的論文即將在《回族研究》刊出前,作為《回族研究》的副主編,筆者與編輯部的責任編輯商議,並征得作者同意後,將“蒙古回回”改為“蒙古族穆斯林”,是基於規範學術用語的考慮。

很長一個時期,一直在思考一係列的問題:無論蒙古回回,抑或蒙古族穆斯林,不簡單是一個稱呼問題。他們的民族認同是什麼———回族?蒙古族?他們的宗教認同是什麼———伊斯蘭教?藏傳佛教(喇嘛教)?對於這一族群,其族源如何?發展演變如何?例如,他們是如何信奉伊斯蘭教的?是穆斯林加入蒙古族,還是蒙古族改宗了伊斯蘭教?通過本次考察,對這些問題都有了比較清晰的結論。

三、民族認同與文化自覺

20世紀50年代進行民族識別時,“蒙古浩騰”人曾經希望劃分為單一民族,他們甚至於在中央民族慰問團到訪時正式表達了這樣一種意願,但卻沒有成功。他們被告知他們的“語言、服飾、生活習俗等都與蒙古族無異,隻是宗教信仰略有不同,所以最終隻能劃為蒙古族”。

當年“蒙古浩騰”人的民族意願、自主訴求沒有得到采納,我們以為有三個原因:

一是,當時的民族識別標準,是基於斯大林的民族四素即“民族是人們在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的民族文化特點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四個基本特征的穩定的共同體”。而據後來的國家民委對民族識別工作提出的標準,早期我國的民族識別工作大體依據這樣四個標準來最終確定是否可以劃分為單一民族:“第一,將構成一個民族的諸因素聯係起來考慮,而不以其中的某一因素作為唯一標準;第二,從現狀出發,以現實特點為主,參酌曆史,分析民族曆史、族源、政治製度的民族關係;第三,對於民族的名稱,要‘名從主人’,尊重本民族的意願;第四,從有利於民族團結和民族自身發展出發,對於相互近似的民族集團,即其語言基本相同,民族特點相近,地域相連,而且形成密切聯係的,盡可能相互合為一體,認定為同一民族。”

考慮到“蒙古浩騰”人的具體情況,除了宗教信仰外,其他特征幾乎是一樣的,所以就沒有采納“蒙古浩騰”人要求劃為單一民族的自主訴求(而其中生活習俗、禁忌方麵存在的較大差異,則被當時的人們有意無意地“忽略不計”了)。

二是,新中國成立初期,由於教育的低下,少數民族的文化自覺意識相對薄弱,再加上當時沒有後來對少數民族那樣明顯物質化的優惠與照顧,人們的民族訴求心態相對比較平和,確定為何種民族並不是太重要的事情。

三是由於當時新中國剛建立,人民群眾對中國共產黨及人民政府的崇高威望的仰慕,很容易被說服,很容易地放棄了自己的民族意願。所以今天在一部分“蒙古浩騰”人尤其是知識分子中,對當年未能經民族識別劃成一個單一民族依然耿耿於懷不已。

學術界眾說紛紜,有一種觀點認為“蒙古浩騰”是一種“異化”了的蒙古族,或是“異化”了的穆斯林,無論如何“蒙古浩騰”與回族似乎相距較遠;也有一種觀點認為,蒙古回回似乎是“邊緣性蒙古族,而非是邊緣性回族”

。從蒙古族角度考量,他們堪稱是“邊緣化的蒙古族”,因為他們與蒙古族相互認同時仍有一定的差異或障礙。而從穆斯林角度考量,他們又堪稱是“邊緣化的穆斯林”了,因為他們在與穆斯林認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差異與障礙———如信仰的淡薄、語言的不同(穆斯林慣常使用的阿拉伯語、波斯語等在當地穆斯林中使用極為有限)、宗教教律的鬆懈、某些生活禁忌的廢弛。

“蒙古浩騰”人這一獨特族群的情形,大體是一種“異源同流”的現象,即“若幹民族成分,由於相互交往,相互影響,重新組合成一個非甲非乙的新民族,即‘異源同流’。這種民族就是在民族共同體的形成中所說的‘次生民族’”

。我們認為,從“蒙古浩騰”人的發展軌跡去考量,“次生民族”的概念在學術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在民族感情上卻容易產生不必要的誤解,恐生民族歧視之意。至於學術概念如何規範,還可以再深入討論。

數十年來,盡管“蒙古浩騰”人當年的努力沒有成功,但是後來他們“並非被動接受超國家所加給的條件,而是積極地造就自己的認同身份、社會關係和經濟活動方式”

。長期以來,他們在蒙古族及蒙古文化、藏傳佛教文化的汪洋大海中,仍然保持著自己許多獨特的族群文化、宗教信仰、禮儀習俗、生活禁忌方麵的特色。在他們身上,至今仍然還顯示著較為強烈的民族自覺和民族自識意識。

當然,“蒙古浩騰”人對蒙古族文化———包括曆史傳統、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禮儀禮節、民間藝術、節日習俗等的認同是顯而易見的,具有親切感。例如,對蒙古族的民族英雄———包括成吉思汗的尊崇。但隻是在一部分人中較為明顯,在一部分人中則不盡明顯。我們僅在一戶牧民———巴圖家中發現一塊有成吉思汗圖案的掛毯。經了解知道這並不是主人自己買來的,而是參加阿拉善盟的那達慕大會賽駱駝運動,爭到名次獲取的一件獎品。

“蒙古浩騰”人的宗教信仰問題是一個較為敏感的問題。一方麵可以確定他們主要信仰伊斯蘭教;但另一方麵,也可以確定其宗教信仰發生某種程度的變遷。至於有學者認為蒙古回回是“多元信仰”“複合信仰”,我們認為應分析是總體如此,還是一部分人的情況,切不可以偏概全,以局部代表全局。

可以肯定地說,“蒙古浩騰”這一獨特於蒙古民族,又獨特於其他穆斯林民族的族群,其所以獨特,可以歸結為伊斯蘭宗教文化的深遠影響。長期以來,在“蒙古浩騰”中有宗教教職人員,有較為連續的經堂教育,據一些老年人介紹,他們幼年時候大都被家人送進“莫其德”(阿拉伯語“麥斯吉德”的諧音,即清真寺之意)裏學經當“海裏凡”(阿拉伯音譯,即經學生之意)。所以目前在這一部分中老年人中,對伊斯蘭教的宗教信仰十分穩固,如布拜老人已經80多歲了,堅持每周“主麻”的聚禮,雖然他的住處距離最近的巴音毛道清真寺有30多公裏之遙,但是老人依然每次乘坐長途班車往返奔赴,當天不能返家,須在鎮上過一夜。“蒙古浩騰”人對阿勒蘇的集體上墳儀式也非常重視,通常甘寧青地區的回族等民族穆斯林一家人上墳,阿洪念一次經即可,但“蒙古浩騰”人卻堅持每個子女都要請阿洪念一遍———如家中有五六個子女,則要念五六遍經,一遍也不能少,還聲稱這是祖輩定下的規矩,任何人都不能擅改。此外,“蒙古浩騰”人對宰牲特別講究,不是阿洪宰的羊不吃。阿拉善牧區交通不便,牧民點之間相距甚遠,有時“蒙古浩騰”人騎著摩托車捎著羊跑了幾十公裏到阿洪家,如果不巧阿洪不在家,久等不來,隻好再捎回去。在當地,“蒙古浩騰”人守著一群羊卻很多天無肉吃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蒙古浩騰”人家中隻要有老人歸真,則一定要送至清真寺,將亡人交予阿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