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部門管理力量薄弱,工作力度不夠
1.工作任務繁重,管理力量薄弱
本市民間組織管理工作力量的薄弱,已嚴重製約了本市民間組織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民間組織行政管理力量不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登記管理機關管理力量在區縣機構改革中被大幅削弱。1999年8月市社團局成立後,本市區縣社團管理局在1999年11月到2001年上半年期間陸續正式掛牌成立;但一直被經費缺乏和人員不足這兩大問題所困擾,為了加強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的機構和隊伍建設,市民政局和市社團局於2001年8月2日向各區縣印發了《關於加強區縣社團登記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建立完善機構隊伍建設和規範化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但是,經過2002年以來的區縣政府機構改革,區縣社團局的原定編製被削減,目前真正從事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的人員較之社團局成立之前幾乎沒有增加,大多依舊維持在2、3個人左右的水平;而且原先熟悉業務的幹部被大批調換、科室設置規模又過小等等,這與加入WTO後工作領域逐步拓展、業務量日益增加、力度不斷加大的全市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相比極不相稱,造成區縣工作人員工作繁重、壓力巨大、士氣低落。特別是民間組織執法監督的力量遠遠跟不上,監督執法體製不健全,情況令人堪憂。二是業務主管單位管理力量嚴重不足。業務主管單位對民間組織的人事、財務、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對召開研討會、對外交往和接受境內外捐贈、資助等重大活動等,都負有領導和監督管理責任。在具體操作中,民間組織管理工作經常被業務主管單位有意或無意地忽略,處在不受重視的配角地位。許多委、辦、局將這些任務落實到某個具體業務處室,由該處室確定一名聯絡員兼職做這項工作。因此,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管理力量亟待加強。
2.協同管理欠缺,工作力度不夠
近年來,本市有關部門盡管在民間組織發展與管理方麵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新形勢對民間組織工作的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宣傳力度不夠。由於對民間組織特別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宣傳大多局限於登記管理機關,即單個政府部門的組織發動,缺乏政府各個部門的統一動員,導致宣傳力度不夠,造成在社會上,尤其是在街道、鎮社區層麵上,支持力度缺乏,影響了民間組織的發展。二是部門協作不夠。主體準人方麵存在的問題比較突出,一些組織未經登記注冊非法開展活動的無照活動現象比較嚴重,這一點在涉外民間組織尤為普遍。目前具有前置審批職能的業務主管部門數量眾多,一些組織在辦理了前置審批後,未到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注冊就在社會上開展活動,這說明對民間組織的監督管理有漏洞。究其原因,除了這些組織法律意識不強,缺乏登記注冊意識外,主要是各個管理部門工作缺位。具體表現為;業務主管單位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時督促這些組織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甚至有些業務主管單位隻講服務,不講原則,繞過登記管理機關,違規幫助未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協調解決銀行賬號、稅務登記等;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聯係不夠緊密,未能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形成合力,難以及時對這些未依法登記的組織進行查處。同時,由於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不夠主動,對製訂與完善民間組織的配套政策和優惠政策的推進力度也尚顯不足,影響了民間組織發展與管理工作。
(三)民間組織自身建設不足,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
1.法製意識薄弱
部分民間組織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了解不夠,法製意識相當薄弱。具體表現為:其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開辦資金等事項發生變更,卻往往不會主動辦理變更登記;甚至個別單位事實上已經停止開展業務活動,也沒有主動辦理注銷登記。
2.自律機製不健全
(1)章程製定和修改方麵。由於法製意識薄弱以及對章程的作用和意義認識不夠,部分民間組織未能按照規範程序製定和修改章程。如未經最高權力機構通過,就由理事會修改了章程。
(2)日常活動報告方麵。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通過建立重大事項報告製度及時掌握民間組織動態,對一些可能出現的不安定因素防患於來然。但部分民間組織預報的重大事項隻涉及到一些日常組織活動,而對於國內外研討會、跨省市的交流會等業務活動,一般是在事後以工作總結的形式上報主管單位,這樣,登記管理機關就不能及時掌握動態,影響了管理力度。
(3)財務管理方麵。財務管理涉及民間組織資金的收入和使用,是民間組織賴於生存和發展的一項重要管理製度。但由於一些民間組織對財務管理的不重視,也出現了以下問題。近三分之一的社會團體沒有專職的財會人員;四分之三的社會團體沒有建立考核獎懲製度等。部分民辦非企業單位沒有專職財務人員,收支與其他單位混合核算,有的以收抵支,甚至使用白條。個別民辦非企業單位財務受到舉辦單位的控製,出現不合理的資金往來現象等。
3.人員結構老化
民間組織工作人員年齡偏大,沒有達到專職人員專業化、年輕化、知識化的要求。如158家行業協會中,50周歲以上的人員占到了50%以上,而30周歲以下的專業人才僅占lO%左右;又如外經貿係統的15家社會團體中,50周歲以上的人員占到了44%,35周歲以下的專業人才僅占30%等。
4.從業人員觀念陳舊
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民聞組織從業人員普遍不看好民間組織的發展前景,並不把工作作為一份事業去開展,而是當作積累社會經驗,尋求更好工作的“跳板”。正是由於民間組織從業人員這種觀念的局限,影響了民間組織的人才引進和其自身的發展。
五、推進上海民間組織發展與管理的對策構想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是進一步深化經濟體製改革,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麵發展的綱領性文件,也對拓展本市民間組織工作新思路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我們要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商度出發,思考民間組織發展與管理方麵的對策。
(一)正確定位,提高對民間組織工作的重視程度
周太彤副市長於2003年10月赴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聽取本市民間組織工作彙報時明確指出:十六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是黨中央對全黨提出深化、完善市場經濟體製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有許多新提法、新要求。我們要根據十六屆三中全會的精神和要求,在政府職能轉變、國有企業轉製和社會轉型的宏觀背景下,對本市民間組織工作定位進行調整,就是要進一步找準工作定位。這一點很重要。目前,市社團局在開展工作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難,歸根到底是全社會對民間組織工作的認識問題,主要還是在民間組織工作定位上沒有形成共識。這也包括領導層麵對這個問題的重視和認知程度,涉及政策導向、社會取向等諸多方麵。
要解決民間組織發展與管理的諸多問題,必須提高壘社會對民間組織工作的認知程度,這也包括政府部門的重視程度和正確定位。政府要加大宣傳力度,使全社會解放思想,改變過去所謂公辦是高級、民辦是低級的錯位觀念,摒棄所有製“唯成分論”;要讓社會各界了解到民間組織是並列於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重要的法人主體;要從其承接政府職能轉變、企業轉製和社會轉型過程中轉移出來的大量社會事務的角度出發,讓全社會認識到民間組織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地位。政府部門要切實轉變觀念,加快職能轉變,對於明文規定應該轉移的管理職能,要加快轉移步伐,給民間組織提供發展空間,並通過培育發展民間組織等社會組織提供直接服務。
(二)清理修訂現有法律政策,消除民間組織發展的法律政策障礙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要保障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要盡快梳理阻礙民間資本進入相關行業和領域的法規政策,使民間組織與同行業和領域的其他社會組織享受同等待遇,取得平等的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要將各部門的優惠政策上升為政府的公共政策,即所有從事這些項目的組織包括民間組織都能享受優惠政策。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規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管理的若幹意見》和《關於進一步規範勞務用工和勞務型公司的意見》實施辦法的通知,以及《財政部、勞動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及其他相關政策的補充通知》。具體而言:
1.將《關於規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管理的若幹意見》上升為公共政策
目前,上海已擁有非正規勞動組織1.9萬個,吸納從業人員20萬人。今年四季度上海又推出一批“萬人就業項目”,重點扶持就業困難人員,這批“萬人崗位”項目首批推出13個,有居家養老服務、林業養護、助殘員、協稅員、慈善捐贈杜區服務隊伍、農貿市場監管員、交通協管員、租房協管與房屋維護、市容環衛協管員、環境監督、河道傈潔員、消毒保潔,以及郊區青年技能培訓項目。發展壯大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應到民政部門進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按照這13個項目分類,其中可成立居家養老服務杜(中心)、慈善捐贈社區服務社、租房協管與房屋維護服務社、市容環衛協管服務社等可以進行民非登記。同時,從事與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類似項目的民辦非企業單位也應享受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的優惠政策。如減免所有地方稅費、社會保險繳費優惠和從業人員參加政府補貼的從業風險綜合保險等。並由市和區給予一定的費用補貼,包括開辦費補貼、培訓費補貼、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費補貼、交通費誤餐費補貼等。
2.將《關於進一步規範勞務用工和勞務型公司的意見》上升為公共政策
對於民政部門舉辦的居家生活料理、慈善救助、捐贈服務、賑災幫困、促進就業、社區服務等貼近決策、貼近社會、貼近百姓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享受免稅優惠政策。
3.將《財政部、勞動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及其他相關政策的補充通知》上升為公共政策
對失業、協保、高校畢業生等人員創辦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從注冊起3年內應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所得稅,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所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民辦非企業單位吸納本市失業、協保等人員,凡是當年新招用失業、協保等人員達到職工總數一定比例的,應享受國家和本市發布實施的關於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等方麵的優惠政策。
4.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華健康快車基盒會等5家單位曲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上升為公共政策
參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等公益性、服務性社團的捐贈準予稅前全額扣除的做法,請市政府明確,本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本市的公益性、服務性社團的捐贈,同樣實行稅前全額扣除,以營造全社會為社會公益事業做貢獻的良好氛圍。
(三)根據民組織織特點,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民聞組織法律政策體係
民間組織作為民辦的非營利組織,具有其自身特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民間組織,也有其特殊的發展規律。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針對不同類型民間組織的不同特點,研究製定政策法規,完善相關管理製度,逐步形成以登記管理條例為主體,各種規章製度、政策文件相配套的較為完備的民間組織政策法規體係。在此過程中,政府部門、立法部門、學術界和相關社會各界要注重相互合作,共同製定完善法律政策,並通過法律政策的規範,引導民間組織,挖掘其發展潛力,使之成為和政府合作、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的力量,共同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而努力。值得注意的是,民間組織政策法規必須有別於行政事業單位和一般企業,要形成與民間組織實際情況相適應的模式。
1.要根據民間組織的特點,形成與民間組織相適應的社會保障模式
民間組織專職工作人員在養老保險待遇上應與公辦事業單位相銜接。考慮到勞動保障部正在研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接軌、統一標準問題,從本市實際工作出發,建議如下:一是在不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總量的基礎上,不擴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支付總金額的前提下,民間組織采取“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政策;二是“老人老辦法”是指對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轉到民間組織工作,如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工齡已滿25年的,按機關、事業單位待遇處理;三是“中人中辦法”是指對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轉到民間組織工作,如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不滿25年的,可采用分段計算的方式,即前半段按照機關事業單位標準計算,後半段按照民間組織標準計算,兩段合並計發養老金處理;四是“新人新辦法”是指新進人員,按民聞組織養老政策執行。此外,建議有關部門,針對民間組織的特點,研究製定適合本市市情、有別於企事業單位的獨立的民間組織養老政策體係。
2.要根據本市不同類型民間組織的不同情況;完善與民間組織相適應的稅收政策體係
民間組織應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針對不同類型和情況,分別在營業稅、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稅種方麵給予免稅、減稅、稅收抵扣等政策。具體而言,對公益性、福利性、社會保障性等服務事業應實行零稅收政策。這類服務開展重在獲得社會效益,幫助社會弱勢群體。收費通常是象征性的,或根本是免費的,一般少有收入、利潤更無從談起。
傳統體製下,這類社會事業由政府辦,民間組織在這一領域的介入,推進了社會事業社會辦的發展,減輕了政府負擔。因而,無論從這類事業的自身的經濟性還是從社會效益來考察,都應該予以充分的稅收優惠,體現國家扶持和社會公正,這種做法在國外亦是相當普遍的。對介乎市場與社會的民閽組織,應該區別具體性質、類別,按照其實際的經濟效益,實行準稅收優惠政策。通過采取征一部分稅收、免一部分稅收的方式,具體到位地起到既調節市場,又體現社會扶持的作用。對於完全進入市場領域的活動,則應按照其經營行為,依法納稅。社會事業的發展麵向壘社會,不僅包括弱勢群體,還有一般人群和富裕人群。對於以一般人群和富裕人群為對象的服務事業來說,完金具有充分的經濟能力,實現自負盈虧,市場中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願意投入其中,並獲得高額回報。對於這類民辦事業,則應采取完全稅收政策,起到市場調節的作用。
3.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設立民間組織發展專項基金
民間組織作為公益性、非營利性、民間性的社會組織,其活動經費僅僅依靠會費、有償服務收入、社會讚助等收入,很難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可惜鑒國外成功做法,通過市、區(縣)兩級財政每年安排~定的預算資金、接受社會捐贈等多種途徑,設立市、區(縣)兩級民間組織發展專項基金,專門用於扶持本市政府導向性的民間組織的培育發展。與此匹配,要建立起切實可行的財政補貼政策。對於從事社會事業的各類組織,無論是國辦的、民辦的,都應該以實施財政補貼政策為主。除個別國家包攬的基礎性社會事業,由財政全額撥款,其餘的都應該以其社會效益的大小為依據,確定相應的補貼比例和補貼指標,使財政支出通過補貼的形式,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要建立起切實可行的政府采購服務政策。政府采購服務,是國際上一種通行的做法和製度,即政府按照社會需求、市民需要的原則設計資金流向,並通過向社會招標的方式,采購服務。政府采購製度下,可以實現政府對社會事業發展和民間組織發展進行宏觀調控,使各類民間組織按照滿足社會需求進行運作;可以充分體現政府資金的投入和流動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可以把市場機製引入社會事業發展領域,充分體現效率優先的原則,調動各類民間組織的積極性,進行公平競爭,政府擇優錄取;可以改變過去在發展社會事業的過程中,政府包攬投資、養機構產生的人浮於事、效率低下、投資大、負擔重等一係列弊端。
此外,要充分靈活運用已有的相關法律法規。民間組織類型多樣,活動領域廣泛,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麵,因而,在依法管理的過程中,一定要注重靈活運用相關法律,這不僅將大大充實執法依據,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也將有效推動建立一個相互銜接、統一規範的社會管理體係。
(四)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適當強化民間組織執法監督力量
1.要剝離事務性工作,注重政策研究
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要加強理論知識、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勤政為民能力。要努力擺脫事務性工作,深入基層加強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增強工作的前瞻性。要針對民間組織發展與管理的瓶頸伺題,實施專題攻關,以點帶麵,有效指導各項工作的開展。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研究擬定民間組織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要強化調查研究,密切合作、共同商議,整體規劃民間組織的發展戰略,尤其要注重引導民間組織主動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拓展發展空間,並將民間組織的發展納入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提升民間組織發展規劃的層次和水平。
2.要發展電子政務,提高服務和管理水平
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科技手段,提高服務和管理水平。電子政務是利用信息和網絡技術加強政府內部協調性和為民服務互動性的重要工具,也是促進民間組織發展和管理的強大推動力。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要發展電子政務,相互及時溝通信息,盡快實現民間組織服務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及時、準確地掌握民間組織全方位的信息。
3.要完善預警機製,寓管理於服務之中
本市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正在構建集“服務、協調、管理、預警”功能於一體的民間組織四級預警網絡,其中最關鍵、最重要的是第三級,即街道或者是社區一級的民間組織服務中心。蔓通過培育社區民間組織服務中心,為社區中各級各類民間組織進行服務和管理,並引導它們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同時,要通過四級預警網絡,覆蓋社會方方麵麵,通過民間組織管理民間組織,通過民間組織發現社會隱患,從麗及時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保證全市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此外,要強化執法監督力量,加大基層管理力度。各醫縣應建立民間組織執法監督大隊,各街道、鎮層麵的民闋組織執法監督人員編製應確保2-3人。
(五)優化“雙重管理”,強化“分級管理”
1.優化“雙重管理”,明確職責分工
在落實雙重管理體製的過程中,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與業務主管單位要相互溝通協調,形成聯動管理機製。同時,要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形成合理分工。登記管理機關在注重規範性管理的過程中,要重點強化以下幾個環節:一是要把好準人關。要嚴格審定民間組織章程和宗旨,使之成為全麵規範民間組織各項活動有效依據。二是要健全動態管理環節。隨著市場化、社會化程度的提高,民間組織發揮作用盼空間將越來越大,社會影響也會越來越大,因而要特別注重加強經常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製度,特別是要嚴格執行重大活動申報製度,實現動態管理。三是強化監督管理環節。要加強對民間組織年檢、審計、財務、社會捐贈使用等方麵的監督,嚴格審定民間組織的收入分配。業務主管單位作為民間組織管理的重要相關業務職責部門,要注重以幾個方麵管理:一是強化預先審查,嚴格審定業務資質,確保民間組織有能力開展工作。二是加強業務指導和溝通,包括對相關業務政策的谘詢、業務活動的指導等,並在轉變職能的過程中,逐步理順政府與民間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分工,引導行業協會等民間組織在政策製定和相互協調等方麵充分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良好的互動。三是建立健全業務評估管理製度。業務主管單位可以通過自身或借助社會機構力量,對民間組織業務工作情況,特別是非營利性、公益性宗旨的體現,進行評估,促進業務管理專業化、規範化發展。
2.強化“分級管理”,有效加強監管
隨著社會轉型的加快,民間組織呈現出新的發展態勢,而且範圍廣泛、類型多樣、層次不一。針對民間組織量大麵廣、雨且迅速發展的特點,建立分級管理體製,有效加強監管,是一個重要的議題。首先,要按照民間組織分類分層的特點,建立健全市、區、街道三級管理體製。針對不同民間組織功能作用不一、活動層次不一,覆蓋影響麵不一等特點,實行不同層麵管理。例如,行業協會管理要按照一地一會的原則,強化市級管理機構的作用和權威,對社會影響大的民辦非企業單位,也要在市級層麵上加強管理。對於區域性、特別是在社區裏發揮作用的民間組織,要在區和街道層麵實施管理,充分發揮靈活管理和就近管理的優勢。其次,要逐步增強民闖組織管理力量,把三級管理落實到位。隨著民間組織的廣泛發展和逐步成為與政府、企韭相並稱的第三部門,要適當健全管理機構,充實管理力量,提高管理人員素質,特別是要適應當前信息化發展要求,加強民間組織管理機構的信息化建設和現代化管理水平,提高服務效率,強化管理能力,形成有效的快速應變機製。
(六)加強民間組織能力建設,確保民間組織可持續發展
1.形成社會化運作模式,提高市場化運作能力
民間組織要生存發展,必須形成社會化運作模式,提高市場化運作能力。要注重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培育發展順應社會需求和市場需求的民間組織,從源頭上保證民間組織自身發展能力。對於那些已經成立的民間組織,要分“兩步”走,穩步實施改革調整。第一步,民間組織的發展要逐步由“政府主導,民間組織依附”過渡到“政府扶持,民間組織自主活動”,在這一過程,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既要防止強調政府主導,管得太死,民間組織淪為“二政府”,又要避免政府放手不管,民間組織發育不良。同時,要逐步引入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培育發展民間組織。第二步,民間組織的發展要逐步由“政府扶持,民間組織自主活動”過渡到“政府引導,民間組織市場遙作”,民間組織在社會各界力量的大力支持和參與下,通過滿足社會和市場發展的需求,形成社會化的運作模式,提高市場化運作能力,以自身行動求得生存和發展。同時,政府要通過製訂政策法規的製訂,為民間組織的發展創造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宏觀環境,通過政策引導,保證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方向。
2.加快建立以誠信為目的的民間組織自律和他律機製
社會信用體係是現代市場體係的基礎,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轉的基礎條件。政府要在社會信用體係建設中發揮積極主動的作用,擔當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的倡導者和組織者。民間組織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從基本建設、組織建設、製度建設、業務建設、黨韻建設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麵著手,加強民間組織規範化建設,使本市民間組織成為具備誠信條件的社會組織;要建立評估製度,通過培育評估類專業機構,收集、整理、評估民間組織運作情況,並向社會各界公布評估結果,以增強民間組織運作的透明度;要建立重大事項社會公示製度,要求民間組織必須將重大事項向社會公示,使民間組織處於政府和社會的多重監督管理之下,促進民間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更好地為上海社會經濟發展服務。
3.加強民間組織黨建工作,發揮政治優勢
社會轉型使民間組織的功能與作用發揮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拓展空間,也使社會組織和社會力量實現了新的整合和調整。如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既充分發揮民間組織的中介等服務功能,又使民間組織成為推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兩個文明建設的健康力量和積極因素,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我們認為,加強和持續開展民間組織黨建工作,發揮黨建工作的政治優勢,確保民間組織發展的政治方向和先進性,無疑是我們發展民間組織、加強民間組織管理的重要環節。要通過加強民間組織的黨建工作,加強黨對轉型時期社會整合和社會組織結構調整的領導,發揮民間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了解人民群眾的願望和心聲,增進黨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係,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民間組織的黨建工作的重點應放在抓好民間組織黨組織的功能建設上,提高民間組織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黨的工作充滿活力。
(七)實施“引進來、走出去”戰略,全麵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1.堅持“為我所用”,開展涉外民間組織登記試點
我國入世以及上海申博成功為國外第三部門的湧人提供了可能性。上海作為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又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地區,國外民間組織必然會千方百計進入。一方麵,這會對本市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等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另一方麵,這也會帶來相應的文化和意識形態等方麵的影響。管理得好可以產生一定的積極作用,反之其消極作用也是很大的。依法管理涉外民間組織的活動,促使其健康有序發展,這已成為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進一步改善上海投資環境和提升上海政府形象的迫切需要。為加強對涉外民間組織的監督管理,做到趨利避害、為我所用,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嚴格按照現行的法規政策,試點涉外民間組織的登記工作;必須嚴把章程關,使其真正成為管理抓手,保證涉外民間組織成立後能規範運作,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服務。
2.堅持“積極引導”,促使民間組織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
全麵提高對外開放水平,要求我們必須掌握國際規則,積極參與國際活動。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要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民間組織運行機製,要搭建國際交流平台,使本市民間組織,具有國際眼光和戰略思維,吸納先進經驗和管理水平,引入複合型人才,以利於提升本市民間組織國際競爭力。同時,要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引導民間組織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拓展發展空間。要積極創造條件,引導國內民間組織跨出國界、走向世界,使其成為我國企業對外投資、與國際接軌的載體和橋梁,“走出去”的民間組織實行本土化方式,借用當地大量的華人企業和華人民間組織,及時了解國外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麵的信息,形成內外溝通、聯動的機製,為我國政治、經濟服務,為我國海外投資企業服務。
(作者單位:上海市社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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