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太子,順宗審時度勢終登皇帝之位,而楊暕卻到處炫耀,處處表現自我,功高蓋主,後被廢黜,可見鋒芒能否適時顯露,事關一人的前途命運。
在人的本性中都有喜歡張揚的因子,因為張揚能滿足人的虛榮心。這一點在聰明人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但是,有句老話叫做“槍打出頭鳥”,喜歡張揚的人總會給自己帶來麻煩。所以,在這個變幻莫測的世俗中,做人不能太高調,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善於掩藏自己的長處,不要總是夜郎自大,而應當謙虛,否則容易暴露自己的弱點或短處,也容易引起別人的忌妒。要懂得“真人不露相”的做人道理。
楊芊是個精明能幹的女人,年紀輕輕便受到老板的重用,每次開會,老板都會問楊芊對某個問題怎麼看。楊芊的風頭如此之勁,公司裏資格比她老、職級比她高的員工多少有些看不下去。
楊芊觀念前衛,雖然結婚幾年了,但打定主意不要孩子。這本來隻是件私事,但卻有好事者到老板那裏吹風,說楊芊官欲太強,為了往上爬,連孩子都不生了。這個說法一時間傳遍了整個公司,楊芊在一夜之間變成了“當官狂”。此後,楊芊發覺,同事看她的眼神都怪怪的,和她說話也盡量“速戰速決”,一道無形的牆隔在了她和同事之間。楊芊很委屈,她並不是大家所想的那麼功利呀,為什麼大家看她都那麼不屑?
在職場中鋒芒太露,又不注意平衡周圍人的心態,有這樣的結果並不奇怪。楊芊並非是目中無人,隻是做人做事一味高調,不善於適時隱藏自己的鋒芒。
真正聰明的人,不會自以為是,他們為人處世以謙虛好學為榮。常以自己的不足或不如人而謙遜,希望能夠得到更多的學習機會向別人求教,豐富和完善自我是他們的目的。即使自己確有才智,也不會四處去出風頭,不去刻意地炫耀或展示自己。
其實,真正決定員工的升遷和命運的,是他所做出的業績。業績是實實在在的東西,做了多少、做得如何,別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到處顯擺自己的成績,和同事們搶功勞,喜歡出風頭,也許可以爭取到短期的利益,但是從長期來看,實在是不明智的舉動。
孔子告誡世人:“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足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誇者無長。”而如果一個人不懂得夾起“尾巴”,一味不遺餘力地表現自己,一定會遭到別人的嫉恨和非議。所以,即使在個性得以張揚的現代社會,我們的聰明才智也有了發揮的天地,但是“夾著尾巴做人”的生存規則依然不可放棄。
■ 掂量好自己的輕重,不被虛名所誤
我國古代詩人屈原說:“善不由外來兮,名不可虛假。”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是正常的,但這種尊重的前提是自己有所作為,而並非無所作為、弄虛作假,否則,即使眼下得到尊重,終有一天也會露出麒麟皮下的馬腳來。
中國古籍中有這樣一則故事:齊國有一位窮漢,娶了一妻一妾,他祖上可能發達過,現在落魄了,而他的麵子可低不下來,在自己的妻妾麵前也忘不了打腫臉充胖子,對她們說經常有貴客宴請他,每次回來都裝出酒足飯飽的模樣,實則是跑到東門外的墓地裏去乞討上墳人的祭品,他就是這樣“赴宴”的,回來還趾高氣揚地對著妻妾發威,擺足豪門子弟的架勢,生怕別人瞧不起,絲毫也不感覺慚愧、可恥,在他看來這樣才算有麵子。
虛榮心過分的人,總是從某種個人動機出發,追求一種暫時的、表麵的、虛假的效果,甚至弄虛作假、欺詐騙取,完全失去了從行為的社會價值來評價自己行為的能力,其行為目的僅僅在於取得榮譽和引起普遍注意,得到周圍人的讚賞和羨慕。
心理學上認為,虛榮心是自尊心的過分表現,是為了取得榮譽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現出來的一種不正常的社會情感。有的人在虛榮心的驅使下,往往隻追求麵子上的好看,不顧現實的條件,最後害了自己。
其實,愛麵子本是一件正常的事,起碼表明人們還有自尊心和自己的人格。問題在於,人們用愛麵子的心態去維護自尊的目的往往發生了偏離。從深層考慮,人們“愛麵子”的行為表現通常是為了在別人的眼前炫耀,是為了把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評分”提高一些而已,而這些行為表現也不一定合乎社會、他人和自身的利益。說到底,很多人的“要麵子”就是要博得別人羨慕的眼光、讚賞的語言和自己那種高人一等的飄飄然的感覺而已。
有位女士叫馮豔,曾是一位擁有數處豪宅、開著淩誌車出入的款姐兒,她一擲千金的豪爽大方引得眾人驚羨,也為她自己贏得了“富貴俠女”的美譽。然而,幾乎是在一夜之間,馮豔突然銷聲匿跡,她的豪宅和名車也都易主。一個千萬富姐緣何突然一貧如洗呢?
馮豔與丈夫李剛結婚時,李剛還隻是一個被人瞧不起的某化工廠的臨時工。為了與李剛結婚,父母都與她斷絕了關係。為此,馮豔發誓一定要掙回麵子。幾年之後,馮豔終於等來了豔陽天。李剛果然大發了,成了房地產老板,身價過億。
丈夫有出息了,馮豔覺得應該掙回麵子。她對丈夫說:“咱們結婚的時候,婚禮辦得太寒酸了,我一直在人麵前抬不起頭。你要是真想給我掙回麵子,就給我補辦一場風風光光的婚禮!”丈夫二話沒說,一口答應了。馮豔在一家豪華大酒店補辦了一場隆重氣派的婚禮。那天的酒席一共擺了46桌,迎親車隊是清一色的高檔豪華進口轎車,省電視台一位主持人為他們主持了婚禮。馮豔的父母終於放棄成見,滿麵春風地出席了女兒的婚禮。
愛慕虛榮撐起了馮豔越來越大的胃,她要求當了房地產開發商的丈夫每蓋一片樓,都要留下一套自住宅。短短四五年的時間,他們就擁有了11套住宅。每次和朋友一起聚會時,馮豔都慷慨埋單,給服務員的小費一出手就是四五百。
有一次聚會,馮豔的一位好朋友被小偷割了包,丟失了20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沮喪得沒有心思唱歌。馮豔聽說後,當即打開包甩給她一杳錢說:“不就是兩三千塊錢嗎?我補償你的損失!”馮豔的豪爽、大方和仗義,使她在圈子裏贏得了“富貴俠女”的美譽。然而,在丈夫眼裏,妻子變得越來越讓他不可理解,越來越讓他反感。昔日純真的馮豔,仿佛變成了童話故事中的那個不斷向小金魚索要財寶、貪得無厭、俗不可耐的漁婆。終於,兩人的婚姻走到了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