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酒吧的人越來越多。都是十幾二十歲的小男小女。經過我們的身邊,總會投來不解的目光。我極力想在人群中搜出模樣年齡與我們相似的客人。終於,在對麵的包間,看見兩個男人。再仔細看,好像是被很年輕的小女友拉來玩的。
將近十點。節奏強烈的音樂突然響起,震耳欲聾。五光十色的鐳射燈光開始旋轉和閃爍。座位上的男男女女紛紛站立起來,圍住一個小小的舞台。舞台之上,聚光燈下,一個裝束怪異的狂野女孩兒在節奏中甩頭扭腰,極盡挑逗之能事,引得台下數人舉臂搖擺應和。一時之間,排山倒海的音樂(這到底還是不是音樂?!)使我沒有辦法穩坐,來自座位上的強烈震動足夠使得頭皮發麻和引發心髒病。
瑪麗是勇敢的。她毫不猶豫就進入了搖擺的狀態。還不時鼓勵我們動起來動起來!
的的是激情的。她終於配合瑪麗的姿態搖了起來。甚至可以和年輕人一起發出驚聲尖叫。
我和伊人呆呆立在晃動的人群裏,像兩根幾近腐朽的幹棍子,無聲無息。
這裏不可能交談,音樂的分貝足夠撞碎所有的言語。當然,它最要命的地方在於突破了我聽覺能夠承受的極限。
我在瘋狂的節奏中看著自己很快虛脫,土崩瓦解。我本來就脆弱的神經越來越繃緊至將要斷裂。我好想對自己說堅持堅持呀,這點兒小小的摧殘算得了什麼?
可是最終,我還是擠出這片狂亂,留下尚且還能與之抗衡的三個好友逃之夭夭。駕車回家。熄燈睡覺。
米克斯……米克斯。那個要命的“慢搖吧”。
3 內心之亂
“……我的心好亂……”
唱這首歌的歌手叫小剛,好像還叫周傳雄。記得這是一首好聽的歌,尤其是這一句唱得好,且不說小剛處理這句歌詞的精當,就說他的嗓音唱出了一個男人被情所困的無可奈何和試圖對這些無可奈何的掙脫。不過,那應該是所有人都有著的生命體驗和內心呐喊,性別的差異不可能成為擋箭牌。
年輕的時候,每每遭遇心亂如麻,十有八九是因為戀愛所致。那些剪不斷理還亂的情絲像是在心裏瘋長的亂草,一遇狂風勁吹,就會糾結難解,頭緒不清。梳理亂麻或是亂草的方式大多是和好友傾訴,就像是每個人都擁有一塊這樣的草場,都可以介紹自己的生長經驗。
那個時候,我們的心太容易亂了,好像是今天你亂,明天我亂,後天他亂……我們有很多感受時常貼進別人的故事當中,或許是自己的故事裏麵。年輕時候的內心之亂仿佛看得見摸得著,亂得容易也解得迅速。
後來,人經曆的事情多了,內心之亂也就不那麼容易發生了。什麼樣的傷內心沒有經受過?有的時候有些次數,仿佛內心已經進入絕症的晚期,隻是等著那一刻的到來。後來……後來又漸漸地在時光的流淌中一點兒一點兒回轉,好似康複。也不知是哪一天,哪一天的哪一刻,忽然發現自己麵對風風雨雨的到來也是可以心如止水。隨著生命的流逝,內心發生的動亂越來越少,就像是一塊曾經的戰場好久沒有硝煙燃起,有可能慢慢就成了廢墟。
再後來,人到中年,被工作和生活的重力時常擠壓的內心越來越堅硬,越來越亂不起來了。我們甚至若有若無地懷念起我們年輕時候的內心戰爭,一次又一次地在記憶裏拚接那些已經隨風飄散的景象,企圖回味並咀嚼那些曾經被叫做“心痛”的滋味和“心亂如麻”的片刻。那可是年輕的味道和景象呀!很像是陳年普洱茶,年代越久回味越深,也就越是值價。的確,中年以後,人就自覺不自覺地開始了對生命的回望,這樣的梳理是有序的有理的。因此,可以看見年輕時候的內心之亂。那種亂,有著疾風暴雨般的敲擊,有著無處藏身的慌亂,有著不得要領的迷茫。隻是如小剛的歌聲:“……我的心好亂……”
可是現在,要讓內心有一場風暴一定不會是一點愛恨情仇就可以爆發的了。
不妨,把我們生命當中不同階段的內心之亂做些比較,就會發現我們已經擁有了不同形態不同色彩不同調性……以及不同餘音的內心之“亂”。發現,中年的內心之亂是不易察覺的,是那種從生命中生長出來的東西,須根和枝葉已經不像年輕時代的內心之亂,附著在生命的表層,可以嫁接和剝離。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幾乎不能在一天之內隻看一本書,內心總是有浪費時間的慌張。同時看著三五本書,半小時甚至是更短的時間就會放下這本拿起那本,這樣的讀書方式讓我以為自己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了最大的效率。每次電話鈴響,我都害怕有什麼麻煩事兒找來。每一個和工作無關的電話我都希望三言兩語就結束,擔心有什麼重要的事情會被這個電話耽誤。洗著碗就以為洗碗浪費了時間;開著車就以為開車浪費了時間;逛商店就以為逛商店浪費了時間……至於我的所謂時間要拿來做什麼用並無清晰的打算和目的,總是以為我有重要的事情要重過眼下的一切事情。工作,工作!工作成了我生活的天空。
終於,有一天我忽然明白,這就是中年的內心之亂,被生存中的重力擠壓變形出來的潦草、焦躁和零亂的景象。這是不能輕易擦洗的生命痕跡,或許說,它就是生命本身。我們之所以恐懼它,是因為,它可以毀壞我們的生命和力量,讓我們的生活漸漸破損。我們之所以恐懼它,還因為,它不容易看得見也不容易摸得著。
4 我不是一塊結婚的料
羅伯特·卡帕。知道嗎?
我搖搖頭回答:不知道。問我話的人是《中國青年報》的記者李偉中。我們同時在戰區采訪。我是文字記者,後來在很多報紙雜誌上看見我的大幅照片。在戰區,我哭。我笑。我伏在某個戰士簡易的床上奮筆疾書。我在陣地采訪和唱歌跳舞。
那是很久以前的某個冬季,我21歲。李偉中把一個偉大男人的名字和生命故事留給我之後回了北京。雖然他的故事講到了卡帕生命的最後時刻。但在以後的一個月裏,我還是在槍炮聲中一廂情願地愛上了卡帕。我愛上了他在槍林彈雨中穿梭的勇氣和用快門定格戰爭中生命特殊狀態的超人才情。於是我有了一個女人的通常想法——和他結婚,和他一起到戰地采訪。他拍照片我寫文字。天作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