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五輛單車是粉紅色的淑女車。小時候那些男孩子性格被埋在身體裏很深很深的地方,我想我永遠也不能像七月那樣帥得不得了地在自己的世界裏天馬行空。頭發已經有蓋過背那麼長了,高三鋪天蓋地地襲來。
我和同桌阿糖成為了親密無間的戰友。在課堂上,我們一起背曆史,背政治,做數學題。下了夜自習,我們一起進行每天半小時的瘋狂飆車。
我和阿糖家住得很近。從學校回家不過兩公裏的路程,而我們總是繞道回家。我們騎著單車,到那些不夠熟悉的街區繞一個矩形,回到原點,再飛快地往家裏趕。浮光掠影地看過那些街區陌生的夜店,各式各樣的街燈,來來往往的行人。我們騎得很快,風聲在耳邊呼嘯而過。這樣,就好像逃避了黑夜的追捕。
說起高三,它並不像傳說中那樣暗無天日。反而我覺得它充實,簡單,是段難得的日子。忙起來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好像隻是一轉眼,就結束了高考,又到了炎熱的盛夏。
不必上學放學,可我仍舊喜歡騎單車,於是常常騎著它毫無目的地瞎跑。那些陣雨過後的下午是出行的好時光。空氣潮濕,漫天彌漫的都是雨水和青草的味道。我記得那天我正騎著車路過市中心廣場,視覺就突然被擊中了。那麼久以來,我並沒有形成在人群中搜尋美少年的花癡習慣,可我就是一眼看見了那個男孩子。他穿白底泛藍的襯衣,牛仔褲,白色網球鞋,挺拔地站在那裏。我騎車繞到正麵去,偷偷回頭看他的臉,發現居然是藍。
實際上,高中那些年,我並沒有刻意想起過藍。從前我也隻是覺得他長得好看而已,連喜歡都不曾有過。可是這麼多年了,我還是從人群中一眼認出了他,這令我唏噓不已。
現在的我遠離了家鄉,在另一個陌生的城市念書。有的人覺得這個城市妙不可言,但我整日晃蕩在市郊的那個高校區,極少踏進城區的光怪陸離。我懶得出學校的門,懶得出寢室的門。每個周末,我不換睡衣,不梳頭,下床後就把電腦打開,研習各種有意思或者沒意思的軟件,看電影,逛論壇,和人扯淡,寫小說,弄博客。餓了就叫外賣,困了就爬上床睡覺。沒有時間概念,顛倒黑白。
可是每當我要離開這座城市回家時,我就會在夜間搭乘汽車趕往火車站。此刻我便透過汽車的車窗看見了這個城市的夜,看見了那些閃爍的霓虹。而我不屬於這裏。當我目睹它們時,我已呼嘯著遠去。
很早以前,這是一個我夢想中的城市。我把它的名字寫在日記本上,然後告訴自己,以後我要去那裏。我在電視上看見這個城市的夜景,很多的霓虹燈都是紅色,那些穿梭在城市中間的人們臉上掛著笑容。移動長鏡頭漸漸模糊,所有的燈連成一片。我設想未來的某天我也在這個鏡頭所及的某處,騎著新的單車穿梭,像一個外鄉人那樣對著這座城市讚歎。
結果事實是,學校到市區有一個小時的車程——汽車程。對於方向感極為不強的我來說,要想騎自行車到達市區並在燈火輝煌的夜晚轉悠無異於自殘。而且宿舍會在晚上十點半準時關閉。所以我完全沒有機會像以前夢想的那樣,在燈火輝煌的夜晚穿行於那些我夢想的角落。
更為關鍵的是,我念的學校不算大,所以我連單車都沒有買。
隻是每當我看見有學生模樣的孩子背著書包騎著單車,從我身邊嗖地掠過,我就會感歎,真的已經過去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