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叔叔的孩子長大,對爺爺也是一樣的好,有一次我見陶然正跑著玩呢,見到爺爺,什麼也不說,就把他口袋裏的零食一把一把地放在爺爺手心,轉身又和小朋友玩去了,他當時也就三四歲,我在旁邊看著好感動。
常聽身邊的人慨歎“不養兒不知父母恩”。可是,我們也見過養了兒還不知父母恩的,我想,孝順這件事,需要在生活的細節中教會孩子。
一、賦權給孩子。其實,我的很多教育方法是從老爸那裏學來的,比如說賦權。很顯然,如果他每次都吩咐我去請爺爺,我未必樂意,如果正玩得熱火朝天,才不想中斷手中的遊戲,說不定還不耐煩。但老爸把這個權力完全交給我就不一樣了,一個小屁孩,忽然覺得自己無比重要,仿佛大權在握——爺爺吃得好不好,全看我的啦!這也間接培養了我的觀察能力,爺爺不吃什麼,不愛吃什麼,最愛吃什麼,我都特清楚。後來我總結了一點:如果合理地給小孩一點權力,他絕對不會把它糟蹋了。
二、間接讚賞的力量。說實話,老爸在親戚朋友麵前誇獎我們孝順,真是特別受用,那感覺可以用一個成語來形容:如沐春風!這些讚賞像長了腿一樣,在親戚中間流傳,我們常常在不經意間“遭到”誇獎,於是更賣力地對爺爺好,如此形成了一個讚賞的循環。
三、身教勝於言傳。身教如何重要,已經是老生常談,這裏略過。我關心的是,身教是怎麼發生和延續的,孩子從父母身上學到了什麼?以孝順這件事來說,如果老爸僅僅是賦權給我們,或者買點東西給爺爺,我們未必會對爺爺有那樣深厚的感情。聽說爸爸十八歲就挑起了家裏的大梁,許多的困難都是他獨自麵對。那時候爺爺才四十二歲,就此退休,當了三十年甩手掌櫃的。在我看來,爸爸承擔起了家庭的重任,爺爺不再費心勞神,這是最大的孝順。是父親的行動感染了我們。
四、不拒絕孩子的付出。爺爺就是個老實巴交的老頭,但他有個無人能及的優點:孩子對他的好,他照單全收!我們請他吃飯,他從來不說不去,如果哪天沒請他,他也不介意。就算三歲的孩子給他零食,他也樂於接受,安心享用。我讀書的時候,也沒多少零用錢,但我給他買東西,他從來都是特開心,珍惜得不得了。當然,他也囑咐我下次別買,我才不聽呢。我曾經和好多老人說起爺爺的做法,他們都說做不到,因為不忍心。我就反問:你忍心拒絕孩子嗎?就算以愛的名義,那也是拒絕,孩子也會有挫敗感。三番五次之後,孩子也就不再事事想著父母老人。說句很殘忍的話,孩子不孝順,父母也要反思,是否教過孩子怎樣孝順老人,是否給了孩子孝順自己的機會。
五、愛人的能力。表麵上看,受惠於孝順的是長輩,其實,這也在發展孩子愛人的能力。我們對爺爺好,爺爺那種發自內心的滿足,是對我們最好的獎勵,我們忍不住對他更好。那種美好的感覺,讓我們共同體驗了人性中溫暖的力量,這些體驗告訴我,對別人好,自己不一定損失什麼,相反,還能創造一個溫情脈脈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