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家(上)
這月份,大學差不多都放假了,常常穿過附近的大學,看見裏麵不少剛領了學位證的博士或碩士到處拍照留戀母校。他們一個個都看來斯斯文文的,帶副眼睛,加上方帽和長袍子,頗有文化人的風範。他們一步步走過來,學到這個境地也很辛苦吧,他們的父母一定非常的驕傲。我常常會羨慕這些人,倒不是羨慕他們手裏的學位證和智慧的帽子、袍子,而是羨慕他們滿腦子的知識;也很佩服這些人,佩服他們一路讀過來的毅力……而至於他們的人品,我不清楚,也就不做評論了。
那時候,我們都渾渾噩噩的過著,未來和前途也曾在腦海裏出現過,不過也僅僅轉瞬既逝,不想去思考,因為我們有時候很累,和那些疲於學習的優等生不同,讓我們累的不是那些湊來湊去的數字,而是我們那不知該往何處延伸的生活。
錢是好東西,郝誠說過,出來混的,圖個什麼?要權麼?要名麼?全都是不可靠的東西,錢才是最實際的。我們也一樣,反正也沒有前途,隻能寄希望於現在了。現在能有多好就過多好吧。
我們經過前幾次的事情後,有了經驗,隨後又做了好幾筆,著實也撈了不少的錢,也不管給國家帶來了多少經濟損失。
有錢了,當然要用,但這一次,我們更加的睿智,不再揮霍,不能一次性的用完了又過窮日子。比如要去的地方確實太遠了,就別坐出租車了,乘公共汽車去;比如喝水也不去買那些碳酸飲料了,喝喝礦泉水,又解渴又便宜;比如玩電腦的時候也盡量不再把電腦桌當成枕頭睡覺了,要睡覺回家再睡。
有了錢,名也會慢慢的不請自來。那時候收了第一個小弟,他有一個明星的名字——李連傑。
他比我們小,當時隻有十四歲,人也長的不高,但卻很有脾氣的。就因為他的脾氣,加上打架厲害,所以常在我們常去的那家遊戲室裏惹出大大小小的麻煩,也因為這樣,我們對他也算早就耳聞目染。
有了錢的我們常常去泡又便宜又能打發時間的遊戲室,一買就是厚厚的一疊硬幣,不斷的往遊戲機裏塞,不停的gameover,但也沒覺得有多心疼,也就幾塊錢的事兒。
但平時為了那一兩個硬幣就能大動幹戈的李連傑可不同,看著成堆成堆的硬幣,那腦子裏就忍不住蹦出些想法來。
那天,他走上來拍了拍李朝的肩。
“哪個?”玩遊戲玩得正興奮無比的李朝大叫著轉過頭去。
“朝哥,我跟你商量個事兒。”李連傑的眼睛盯著那堆硬幣沒移過。
“什麼事兒,說。”李朝回過頭來,繼續在遊戲機裏火拚。
“朝哥……借我幾個硬幣玩玩?”借,隻是為了騙得對方許可的客套說法,其實借了是不會還的。他頓了頓,繼續道:“以後我就認你做大哥了,有用得著小弟的,不管什麼事,隻要你叫一聲,就算擋刀子我也給你擋第一刀,怎樣?”
李朝又轉過頭去,看看他,不高的個子,瘦不啦嘰的,可是打架厲害是有目共睹,還算有用。
“怎麼樣?朝哥,就你一句話。”
這朝哥長朝哥短的叫得李朝像吃了蜜一樣,能不答應嗎?他笑嗬嗬的又把頭轉回了遊戲機屏幕,才慢慢說道:“拿幾個去玩吧,以後都是兄弟。”
那李連傑才興高采烈的抓了幾個硬幣走開了,臨走前還不忘帶一句:“謝了,朝哥。”
李連傑的父母也長期在外打工,家裏隻有年歲已高的外婆,哪裏管得了他,所以他常常就往遊戲室裏跑,有錢就玩,沒錢就看,原本看的時間比玩的時間多,但認了李朝做大哥後,玩的時間大大提升,和看的時間幾乎持平。
有一次,我們去他家找他,才發現,原來他家裏簡直可以叫做貧窮,家具隻有簡單的床,櫃子,桌子,和凳子,全屋就隻有一個四十瓦的燈泡在耗電,被掛在客廳裏。當我們被他的外婆當作他的同學留在家裏吃飯時,桌上隻有兩個菜,一碗空心菜,是拿來“款待”我們的;一碗鹹菜,是他們平時的主糧。我頓時聯想到父母口中那缺衣少糧的三年自然災害……
後來才隱約知道,他的父母雖說在外打工,但卻從來沒有寄過錢回來,李連傑上學,吃飯,平時的開銷都是他外婆的退休工資在支持,會潦倒到這個地步也難怪。
這世界就是沒有公平,隻有命運。有些人擁有良好的家庭,在老師的注視中成長,有些人則擁有失敗的家庭,在老師的責備中墮落;前者被社會培養成有用的人才,過著正常的生活;後者被社會放棄,從小到大乃至終身也會過著稀裏糊塗的生活……
收了這第一個小弟之後,李朝也遲遲沒有收第二個了,因為我們辛辛苦苦賺的錢那去養小弟,思來想去確實不劃算;當然不圖錢的小弟也有,那就圖個名,而我們並沒什麼名可讓別人圖,所以這樣的小弟弟往往也不可能跟我們,而是都跟在諸如郝誠一類的船舵子、瓢把子身後去了,比如那恭仲華。
不過呢,這李連傑也還是起了不大不小的一些作用:
李朝因為收了他的緣故,在百沙街一代名氣響了許多。這李連傑可是出了名的脾氣暴躁,這百沙街沒和他打過架的人並不多,就憑這,也能讓李朝威風不少。而又因為收了小弟的緣故,李朝在郝誠等人麵前也稍微有了麵子,再怎麼說,也是百沙街的一匹有頭有臉有小弟的大哥了。
而且,我們還多了個跑腿的。
而我們最猶豫不決的是,做事的時候要不要帶上他。我們雖然隻是些人人喊打的小賊,但這做賊也確實有那麼一點點技術含量的。比如如何翹開窗戶,如何開鎖,如何爬上高一點的樓,如果帶了他去,到他什麼都學會的時候,就會是他翅膀長硬要脫離我們的時候了。
我在考慮了無數個因素之後,最終還是建議帶上他。多個人多份力量,與其白養他還不如讓他做點事情。
果然不出所料,帶上他做了幾次後,他就學成一身本領光榮“出師”。拿著跟我們學的東西,自己去做了好幾起案子,當然不是一個人,還帶了幾個和他年齡差不多的小子。
大約一星期後,在那家常去的遊戲機室裏,李連傑是這樣教那群他帶出來的小子的。“叫朝哥。”
“朝哥。”那群小子傻愣愣的叫著。
李朝笑嗬嗬的向那些小子點頭示意。
這些小子最大的和李連傑差不多,最小恐怕也隻有十二來歲吧。有的還是幹幹淨淨,像模像樣,那應該是有錢人家的孩子,被嬌寵得課不上,家不回,專門學人鬼混;另外一些則穿得亂七八糟,粗黑的皮膚一看就讓人聯想到“貧困”二字,恐怕家裏也沒人願意多管這麼一個沒有勞動力的包袱,任其墮落。管他呢,大家站在這裏就是一條船上的人。
“以後大家都是兄弟,相互照料。有錢一起賺,出了事一起抗。”李朝拍著李連傑的肩,慢慢的說著。
“朝哥,是你把我帶出路的,以後我們當然聽你的。”
“是啊,朝哥,我們都聽你的。”其他人也跟著應和。那些尚還帶有稚氣的臉說話的時候都是認真和嚴肅的表情。大概也隻有他們這種幼稚的年紀才會黑道看成一個有情有義的世界。
這些應和也把同在遊戲室裏的恭仲華引了來。
“喲,收了這麼多人。”恭仲華笑著拍了拍李朝的肩。“出道才幾天就帶小弟了。”
“哎呀,就大家給的點麵子。”收了小弟的李朝說話也添了不少底氣。
“今天晚上百沙街恐怕會出點事,你最好先別回去。”恭仲華看了看那些小子,繼續道:“你也帶點人,就呆在這裏,方便馬眼哥找你。”
“什麼事兒?”
“我也不很清楚,不過看來很嚴重。”
直到最後,我也都一直受著一種特殊的待遇,每當有要見血的事,李朝從來都不讓我去,隻叫上李連傑和下邊那幫小弟;而有賺錢的勾當,他才會叫我幫他出出注意,想想辦法。
我確實也該回去,打架什麼的確實不是我的特長,瘦得跟杆子似的我去了也是送死。加上我也不希望父母知道我在外麵的事。而李朝不同,他的父母常年不在家,他的爺爺奶奶想管他的話,也是有心無力。
我回去後,李朝帶著包括李連傑在內的六個人,一直在遊戲室裏等到十一點多鍾,恭仲華才終於傳了話來。
那次的事情確實搞得夠大的。我很遺憾沒能親眼目睹,以後在別人麵前誇耀也少了個不錯的題材;而我也慶幸沒去目睹,以我這身子骨,怕是要被搞個什麼半身不隨,生活不能自理出來。
城運公交公司和迅捷公交公司為了一條線路的營運權,發生了爭執,積壓多年的矛盾才爆發了出來,雙方在場的司機,在百沙街的主幹道上,初則動口,再則動手。可是那迅捷公司和派出所的所長有那麼一些私下的關係,所以警察也來了,以鎮壓為名,卻是幫著迅捷公司跟城運公司的人打成一團。城運公司也當然知道早有所料,別人叫白道,他們就請黑道,這才請到了郝誠的頭上。
除了李朝的六個人,郝誠那邊又叫了好幾十個,向那邊浩浩蕩蕩的壓過去。事情夠大了,現場還有警察,不敢再過多張揚,多生事端,所以都沒有帶刀,而隻是一人提一根什麼鐵棒木棍的作家夥。
當他們到達的時候,早就一片混亂,隻知道和那幫警察製服打成一團的就是城運的人,而這時候,又來了兩輛迅捷的公交車,下了好幾十個人來,郝誠立刻帶人就撲了上去。
馬路早就被占完了,過路的汽車非常自覺的吊頭繞道,行人早就不見蹤影。
李朝給我形容著當時的情形。警察跟城運的人打著,而他們就跟迅捷的人打,到處都有人衣服上沾著血,也不知道是他自己的還是別人的,最倒黴的就是被打倒在地上的人,被對方的人在身上像捯蒜一樣的踩,一個個打得暈頭暈腦,昏天黑地,分不清個東西南北,隻知道撿起東西往別人身上的軟處狠命的砸,也不管自己撿起來的是磚頭、是棍子、還是根本沒殺傷力的礦泉水瓶子……耳邊隻聽著那救護車的聲音,來了又走,走了又來……
最後結果,兩敗俱傷。
郝誠的人三三兩兩的攙扶著跑了,警察也象征性的抓了幾個城運的人走,那迅捷派來的人卻基本上全被送了醫院。
李朝全身隻有些小傷,因為致始致終一直是李連傑幫他頂著,那些什麼銅管鐵管全砸在了李連傑的身上,把他打了個多處軟組織挫傷,加右手脫臼,住了醫院。
城運的人送來了這場架的“出場費”。郝誠象征性的分了一點點出來,卻連李連傑的醫藥費都不夠,再大家一起吃了一頓飯,就算完事。
而我們在這一場架中撈到了什麼好處呢?關係!絕對是關係!要在這世界上活著,有關係就萬事大吉。在這一場架,一頓飯中,我們和郝誠又增近了些許關係,對李朝在百沙街一帶的名號有百利而無一害,損失一點醫藥費又何妨。
直到後來,李朝這名字也終於傳到了那胡庭桑的耳中。
自從那天被他媽提出學校以後,胡庭桑逃出了家,再也沒有回去,靠著他幾個哥哥的麵子,在邯雨路那邊倒粉,那天來百沙街找到了郝誠,想要合作,正巧李朝當時也在場。
“喲,朝哥!”雖然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見過了,但胡庭桑還是老樣子,說話語氣永遠那麼囂張,無論是對誰,連郝誠都不例外,因為那已經是他的習慣。他把“朝哥”兩個字故意拖得老長,這句尊稱立刻變成了諷刺。
李朝一看是胡庭桑,先是稍稍驚訝,再而想起那筆舊帳,才一臉笑容的笑道:“你小子還敢來百沙街啊?就不怕被踩死?”
“嗬,一些日子不見,脾氣也培養起來了。前幾月都還隻是個靠別人出頭的傻小子。”
“你他媽的……”
“好了,李朝,以後都是自己人了。”郝誠似乎看出了二人的矛盾。“大家都一條船上的。”
雖然很生氣,但看了郝誠的麵子,李朝也隻好點點頭,收了嘴,不方便再多說什麼。這世界上確實也沒什麼永遠的敵人,隻要在利益的驅使下,敵人也能化敵為友,合作夥伴也可能針鋒相對。
再則,李朝才有意無意的聽到他們在說K粉的事,還被他們告知這K粉的事不要拿出去講。在此之前,李朝都不知道這郝誠到底在發什麼財,可見他這口風守得有多緊。
有錢的日子就是好,那兩、三個星期,我們隨隨便便也就用掉了兩、三千塊錢吧,全身上下神采奕奕,臉上貼金,人人也都給麵子,風風光光。可是幹我們這行也有職業病,就是見到那警察製服就心裏發毛。做賊心虛嘛,警察在我們眼中,暫時還保持著他剛正不移、正大光明的形象,而我們就像老鼠一樣,是見不得光的。
“怕什麼,他捉得到我們,我們就是賊,捉不到,我們還是合法公民。”郝誠曾這樣說過。
是的,他們過著他們吃皇糧的生活,我們走著我們漆黑的歧途,在路上,我們就是敵人,就像競爭對手一樣,要麼魔高一丈,要麼道高一尺,如果什麼都還沒發生,就先怕了三分,那這就已經輸掉了一半。
不過聽說壞人是要得到懲罰的,為什麼懲罰遲遲沒有到來?我倒想看看這世界的正義。
漸漸的,李連傑的傷已經基本上痊愈,他又開始帶著那幫小弟到處頂風作案。雖然不用再靠我們養,但遇到李朝卻都還恭恭敬敬的喊聲“朝哥”,看來我之前帶他一起做事的決定是沒錯了。
而李連傑自立門戶以後,我們又收了第二個小弟。
他叫陳昆,是同樣是遊戲室裏認識的小子。這小子看起來傻呼呼的,說起謊倒是很聰明,最大的好處在於,他比起那李連傑,更容易滿足。
他媽早就跟別人跑了,他爸成天在外打麻將,喝酒,所以他常常連吃飯的地方都沒有,我們隻需要偶爾請他吃幾頓飯,玩遊戲的時候偶爾送他幾個硬幣,他就屁顛屁顛的跟在我們後麵任勞任怨。
後來幾次的案子我們也帶上他。總的說來,他的傻相,讓別人對他少些戒心;他說謊聰明,確實也幫了我們不少忙;他的容易滿足,讓他對我們更加忠誠。
享福的日子一天一天的混,我提前的理解到無業遊民的清閑和自在,但更確切的說,是那種天昏地暗的空虛。
冤家路窄,幾天後,我又見到了我最不希望見到的人。是崔餘,看到他,我總會或多或少的感覺愧疚。
而崔餘也是無事不登三寶殿,這一次來,是因為他落魄了。
“落魄”兩個字應該算用得恰到好處,他一臉的汙穢,黃色的球衣比臉幹淨不了多少,也不知道是在外麵打了幾天幾夜的滾沒洗過澡了,就像個沒家的流浪兒。
遇到他,他也並沒有提起上次我吭他的事兒,但我知道,他一定很恨我的,但絲毫也不表現出來,那一定是有求於我……
事情要從幾天前說起。那時候,他也和我們差不了多少,所謂有第一次必有第二次,他也開始繼續從事盜竊的行當,起初也確實相安無事,因為警察叔叔們每天都領著俸祿豐衣足食,沒什麼多的追求,而後來,他卻做了件傻事。
複二火,是道上的專業術語,顧名思義:點完第一把火,嫌燒得不夠幹淨,再回頭去點第二把火。此乃作賊大忌。崔餘當然也懂,所以他不會這樣做,但他帶的那十二歲毛頭小子就不一樣了,屁事不懂,和崔餘做了一個點後,背著崔餘又去掃蕩了一遍,誰料就這樣讓前來勘查現場的瞎貓撞到個死耗子,順便帶回局裏了。那小子也態度也很好,威逼利誘的手段一項都還沒使出來,就把那崔餘給供了。
於是,崔餘成了通緝犯,然後就來找到了我們。
“朝哥,幫個忙。”在那烏煙瘴氣的遊戲室裏,崔餘一邊說話,眼睛一邊稀奇古怪的轉。
“媽的,你闖了禍就來找我們,是不是想把我們也拖下水?”李朝當然很不高興,一個曾經賣過他的人今天居然還厚著臉皮來要他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