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出道(下)(3 / 3)

正當他要走上樓去的時候,我把肚子一捧,說肚子痛,要上廁所,然後死皮賴臉的跟著李朝上了樓去,讓崔餘一個人等著。

門開了,李朝的奶奶畢竟老了,雖然李朝幾天沒有回來,但也沒多說什麼。而我,一進門,一臉被肚痛折磨出來的鬼哭神嚎像立刻被一臉的嚴肅所代替。

“怎麼了?”李朝詫異的看著我,恐怕還以為我把原本該在廁所裏解決的事情解決在褲襠裏了。

“你的生日還能過。”時間不多,我用最快速度把事情給李朝說了一遍。“待會兒我帶崔餘去洗澡,你去我給你說的地方取東西,然後我們學校大門見,到時候再打發崔餘走。”我突然很佩服自己,因為在此關鍵時刻我的腦瓜信息處理頻率提高了不少,從簡述事情的來龍去脈到安排出計劃,我隻用了兩分鍾的時間,我早說過崔餘很有背著我獨吞東西的可能性,而這點時間也不夠他去轉移那些東西再回來,一切都在我的計算之內。李朝迅速的答應了,我們下樓去,什麼都還不知道的崔餘當然還等在那兒。

計劃很成功,幾天沒洗澡的我和崔餘一起去洗澡,一路上他還暢想著有了那筆錢要怎麼怎麼樣,而我隻得在一旁苦笑。哎,如果可以,如果值得,如果他受得起,我還真想對他說聲對不起……

後來在學校大門口,李朝用二十塊錢打發了崔餘,而我因為要參加李朝的生日為理由,跟李朝一起走了。

大約脫離了崔餘的視野範圍,我才慢慢轉過頭去:“發財了。”這財也發得夠坎坷的。

李朝,拍拍我的肩,笑著說:“好兄弟!”

親兄弟,明算賬,才能保證友誼的長久。其他人總這麼說,而要我說呢?錢真就這麼重要嗎?做兄弟要的就是那種互相扶持的默契,不光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更多的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為對方打算……如果接觸對方隻是為了自己的目的,那就不是兄弟,那頂多算個夥伴,那才應該真正的分清你我。

兩樣東西拿去一賣,總共一千一百塊錢。那時候的錢可比現在值錢,一千一可不少了。

李朝把錢拿著走了出來,我當即覺得自己的身價也漲了不少,走路時頭仰向天的角度也稍稍提升。我是“有錢人”。

錢並沒有均分,但放李朝那兒了。因為比起丟三落四的我,錢放在精明的他那裏更合適一點。

人靠衣裝嘛,還有兩天就是李朝的生日,我也得買身像樣的行頭。陪我去名牌店裏買了些牌子貨,我一穿上,果然不同凡響。

然後,我們在網吧裏包了兩台電腦,要麼睡覺,要麼玩遊戲,打發了兩天時間,熬到了生日那天。

那天,秦賀和齊哮來了,牧盈也來了。一看我滿麵春風,油光水滑的樣子,頓時在腦門上冒出一大問號:“才放假幾天啊?就大變樣了!”

原本李朝隻打算吃頓飯了事,但現在為了撐足自己的麵子,臨時改變了行程安排。

我們五人乘了半個多小時的出租車去了動物園,在那裏瘋顛顛的從上午玩到下午,從偷老虎食物的老鼠到被孔雀啄成碎片的毛毛蟲都被我們看了個遍,才決定回來吃飯,而飯店還要上檔次的。

當然,過生日蛋糕是不能少的,但現在是有錢人了嘛,吃蛋糕也要吃出風範。別人用嘴吃,我們用臉吃,開頭的是秦賀那小子,趁人不注意,抓著一把奶油就向李朝臉上拍去,李朝臉上一片慘白,弄得像沒修胡子的聖誕老人。我狂笑不止的時候也慘糟毒手,奶油甚至滑進了我的眼睛,我在次看見這個世界時,感覺是在霧裏看花,有些朦朦朧朧的,但也絲毫沒有削弱我報複的決心……

那天我們都很高興,當然,讓我們高興的並不是錢,而是那錢所換不來的東西。今天以後,大家就有各自的路了,考去不同的高中繼續“深造”。再次見麵也指不定要等到何年何月,他們代表了我的一段時光,代表了我大部分的初中生活,以至於一直到現在,如果有人問我最希望回到哪段日子,我一定會回答初中。

一天很快就結束了,李朝也從此滿了十六歲。根據新的法律,他已經有了負刑事責任的能力,但那時候卻還是老法律,要負刑事責任還要等到本世紀十八歲。

我們在昏暗的路燈下告了別,秦賀、齊哮、牧盈各自分路向各自不同的方向走去,留下背影。我看看李朝,他笑著。

“去玩玩?”

“好啊……”我不想回家,家對我來講沒多大的意義。

二人走在大街上,已經被夜幕籠罩的城市被霓虹燈盡染。

之前的努力一直就為了今天,而今天結束了。

“吃不吃點什麼?”李朝問我。

“隨便。”

天比較熱,我們先去買了可樂。這玩意以前可是不敢多喝的,偶爾慶祝踢球勝利,或者過節的時候,才會來買,而現在我們隨隨便便就一人提著一瓶灌了起來。但卻越喝越覺得沒什麼滋味,最終,我們還是喜歡那路邊五角錢一根的甘蔗。

草坪上歪歪斜斜的插著“亂扔瓜皮果屑罰款二十元”的牌子,而我卻一口把甘蔗嚼剩的纖維束吐到上麵,但這一點點雜物卻也並沒有過多的影響原本就被垃圾覆蓋的草坪。然後,李朝也跟著吐到上麵,我再吐,他再吐,甘蔗被啃完了再去買兩根來繼續。漸漸的,我們開始比賽誰吐得更遠。然後,我們發現了我們一個共同的愛好,吃甘蔗。

最後,被掃馬路的大嬸抓住,死皮賴臉的要罰我們款,我們交了錢,然後繼續吐。

今後的幾天,我們都在俾晝作夜中度過。

出門一律用出租車代步,吃飯也一律去有檔次的店,玩遊戲機也開始瀟灑的買一大堆零食去邊吃邊玩,而讓我們花錢最多的還應該是玩電腦。

那時候網吧正在興盛,我們也追趕著潮流,一天大多數時間都混在裏麵。

在網吧老板的教導下,我們學會了上網聊天,並有了自己的ID,但由於看著那些陌生而又肉麻的呢稱我就沒話說,我還是退化去玩電腦遊戲,而李朝很快適應了聊天的氛圍,開始津津有味的和那些饑渴的美女扯談。

有一次,他在成功的“騙”到一個“老婆”時,向我大肆炫耀,並輕狂提出騎自行車去湖南看她,一路可以靠些歪門邪道維生。原本我也覺得刺激,也很同意,這麼瘋狂的事情不做做,一輩子枉活了。但後來計劃還是取消,因為那女的第二天上線的時候居然問李朝“你是誰?”

吃一塹長一智,李朝也對上網也失去了原本的熱情,隻是偶爾去光顧光顧光顧。

就在渾渾噩噩之中,剩餘的錢被我們消耗待盡,我們再次恢複到了以往的貧民生活。

而同時,中考的成績也下來了。我們沒有去看,因為我能猜得到。隻要往最壞的方麵想,那就能得出我的下場。

耳邊回想起秋姚的一句話“……你的物理和化學這麼厲害,一定能考個好的學校。”我說過,那是天方夜談。

過慣了有錢的日子,突然就窮了下來,一時半會兒也習慣不了。原本上網吧玩遊戲的時間,我們隻能坐在操場的單杠上瞎混了;天氣很熱,原本提著可樂暴灌的手也隻能擰著一隻小冰棍小心翼翼,一絲不漏的舔;無論要到什麼遠點的地方,我們現在也隻能靠步行,頂多乘公共汽車;飯也隻能回家去吃。

窮人和有錢人就是不一樣,無論那一方麵,都是截然不同的待遇。

“媽的,以後我要做有錢人。”李朝忿忿的說著。

後來得知,譚夏考去了市一中,本市最好的中學。我媽明知故問的在我耳邊嘮叨,說別人的孩子怎麼就這麼聰明。我心理氣憤的回應,別人老媽每個月都要拿幾千塊錢去讓他上補習班,而他們在我身上花的錢比起來能占百分之多少?但我也知道,那隻是次要的外因,也隻是我氣話,我也並沒有因為這個原因而覺得我從他們身上少得到了什麼。而真正的內因是,在潛移默化中不斷滋長的對學習的厭倦,對學校的厭倦,對家的厭倦。

譚夏叫我出來玩。他是個好學生,卻似乎沒什麼朋友,能叫出來的玩的也隻有我一個人。可是總感覺和他走在一起,我是那麼的不倫不類。人家是人才,我是人渣,人家是社會的棟梁,我是社會的絆腳石……

那些日子,我每天固定下午都要和他一起去打打籃球,我媽也極力讚同,或許是希望我能進朱者赤吧,但我卻絲毫沒有受到他的影響,他也保持著他自己的風格,對於學習啊什麼的,我們都之字不提,因為在那方麵,我們是兩個完全不同世界的人。

而李朝,我們也經常在一起,而隻要我們在一起,也做不出什麼好事情來。

記得有一次,李朝慌慌張張的把我叫了出來。

當我來到碰麵地點的時候,問他怎麼了,他說他捅人了。

我當即頭腦一蒙,連忙問他把人家捅成什麼樣兒了,那被捅的人呢?他才說隻是刺穿了那人的手,然後轉身跑掉了。起因是他無意中將嚼剩的甘蔗吐到了一個大學生的身上。

“那是你不對嘛,幹嘛要去捅人!”我不屑的說著。

“我道歉了,他媽的仗著他比我大個幾歲,在那裏不依不繞的。說什麼長了雙狗眼,盯著地上不盯人。我當然怒了,說他是吃狗屎長大的。”

“然後就打起來了?”

“他當然想來打我,我當然就摸了刀,誰知道他硬不信這邪,硬要來推我一把,我也不知道怎麼用刀一檔,就把他的手掌捅穿了。”

“那刀呢?”

“我還不是被嚇著了,那還管什麼刀,轉頭就跑。”

“哦……”我稍微鬆了口氣。“我還以為你殺人了呢。”

那是他第一次拿刀子捅人,雖然有些後怕,但後來想想,也沒什麼。現在的人,都他媽的欺軟怕硬,遇見老實一點的或弱小一點的,就擺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譜,可隻要真的跟他狠起來,他一樣嚇得屁滾尿流。所以做人不能太老實,否則吃虧的總會是自己。

後來,李朝開始漸漸的留長了頭發,不再保持上學時剃的學生頭造型,也因為這樣,他雖然還是帶著副黑框眼鏡,但看起來已經遠沒那麼斯文,能對那些欺軟怕硬的人起著一定的威懾作用。

而夜裏,我們碰到了唐卿。他拖著一雙拖鞋出現在我們麵前,而見我們的第一的反應就是試探性的問起前幾天“發財”的事。說我們賺了錢也不通知一聲,說得我們不仁不義似的。一定是崔餘漏的風聲,他小子嘴巴最大。而唐卿是個明白人,或許也能從事情的蛛絲馬跡中察覺到是我賣了崔餘,但為了不被抓到把柄,我們連忙裝傻說什麼也沒賺到,那些垃圾貨色賣了才剛好收回本錢。話又說回來,我們賺了錢又憑什麼要通知他!看來這唐卿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吃著自己鍋裏的還盯著別人的碗。

不過,現在他窮了,被警察到處盯著,什麼事也做不了。

聽說前幾天他拿著我給他的乙醚去做了什麼案子,鬧大了點,警察到處找他呢。所以這幾天他白天都呆在屋子裏不敢出門,晚上才出來溜達。

“以前的事算了,現在朝元門那兒有個點,我們去做一筆。我也正好賺點路錢去成都避避風。”他誘惑著我和李朝。

剛做慣有錢人的我們手早也癢了起來,現在機會一來,立刻同意。

於是,那天晚上我們一車坐到了朝元門。

網吧的通宵時間是十一點到次日早晨九點,時間還不到,我們在朝元門碼頭下烏漆麻黑的江邊蹲著,河風吹在身上,涼涼的。百無聊賴,唐卿給我們講了一些關於朝元門的雜事:比如,那天我們才得知,這裏的地頭是個叫羅平的人,和百沙街的人也有些接觸;又比如,羅平的弟弟就是那個砍死胡庭桑三個哥哥之一的“民族英雄”。

那些閑得無事的老頭老太太也愛帶著孫子孫女來河邊走走,孩子們興高采烈,老人們也安詳的笑著。也有些情侶到這裏來體味花前月下、詩情畫意,唐卿說他們都是窮鬼,男人沒錢帶女人去消費,才一起到這裏來吹風。

身邊不斷有人來來去去,我們三人蹲在那裏始終沒有動過,唐卿的煙一支又一支的點著,時間就這樣一點一點的磨著。

最後,身邊的陌生人越來越少了,月亮也越升越高了,時間也打發得差不多了。我們三人並肩站開,在河灘上灑下一泡尿,作為到此一遊的證據,才開始向目的地進發。

那是一個小網吧,二十幾台機器,夜裏除了我們以外,沒有其他上通宵的人,這正是唐卿選這個地方作案的原因。老手法,淩晨兩點半行動,我盯著熟睡的老板,他們開始拆機器零件。而唐卿畢竟是老手,做起事來也不像我們畏首畏尾,三下五除二就拆了六台,李朝也拆了三台,然後若無其事的等到早晨,老板起床來給我們開了大門。

那天,出貨的時候,唐卿沒要我們跟他一起去電腦公司,隻叫我們在電腦公司的樓下等著。而這也是我們的一大疏忽。

媽的,九台機器的內存條加芯片,就算再垃圾,也不止三百吧,可他硬說隻賣了三百,而分錢的時候就拿了五十塊給我們。媽的,打發叫花子都不夠。

我們當然不同意,而他卻立刻翻臉不認人,對我們理也不理,上了一輛出租車就走了。

那天之後,我們算了解他了,我們從此就沒跟他合作過!但再怎麼說也是百沙街有頭有臉的人物,這口氣也隻能吞了。

坐了車回來,在李朝家裏睡了一覺。當我們醒來時,已經又是晚上,這一天已經又快結束了,可這一天,我們什麼也沒幹,甚至連飯也沒吃,沒有任何的有關記憶留在腦中,感覺就像是遺失了時間一般,令人迷惘。

來到已經燈火輝煌的大街上,俾晝作夜的人們又出來娛樂了,喝酒劃拳的,卿卿我我的,重複著各自的生活。我們買了一盒香噴噴的螺絲肉,來到那學校的小山坡上,一邊吃著,一邊看著這個用昏暗的燈光抵禦著黑暗的城市。

第一章-出道(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