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失地與奪地 1.罕見的“圈地運動”。新的土地占有者(2 / 2)

當時的情況非常奇特,據大荔縣委書記回憶,“文革”中,大荔縣政府癱瘓,以縣武裝部長為首成立了“大荔縣革命第一線指揮部”,當四麵八方的部隊伸手要庫區土地(撤銷的朝邑縣也並人了大荔縣)的時候,這位叫丁XX的武裝部長一一慨然應諾,開上輛吉普車,以車軲轆輾過的履痕算作地界。

但這件事,在那個光怪陸離的年月裏,應當說,根本不算什麼。

1975年,蘭州軍區一位副軍長驅車來到陝西三門峽庫區,此行他辦了一件事:當時農建六師在庫區占了一大片土地,六師屬部隊序列,副軍長來,讓其讓出一部分土地,這片土地就是現在的“雨林農場”,這件事的起因,是有關部門批準新成立的雨林農場在陝西合陽縣一帶的新民灘圍墾,新民灘地處黃河灘鹽堿地,自然不能令人滿意,由是副軍長稍稍動動唇舌,新民灘的鹽堿地“掉包”成了原屬大荔縣雨林鄉的上好肥田。(以後移民多少知道了點“內幕”,指責部隊農場說:“國家讓你圍墾屯荒,你跑到我這裏來開墾?你就應該到國家的西伯利亞去農墾!”“再說,你是人民的子弟兵,我們人民管你吃管你穿,你要地幹什麼?”)

據陝西省1984年一份調查報告中《關於庫區土地的劃撥手續問題》寫道:

當時很多單位劃撥使用庫區土地時,有的是原省革委會個別領導圈定的;有的是部隊首長召集軍隊有關單位和在地方“支左”的軍隊領導開會確定的;有的是用地單位和沒有批準土地權的基層單位(如農場、潼關灘管會等)互相協商轉讓的;還有的是單方麵劃定的地界(如第三十一基地華陰靶場);有的是借用的,而且少借多占(如蘭空農場等)……

占地的方式,確實有點五花八門。

陝西省的百萬畝土地(其中七—卜五萬畝耕地)在未進行任何經濟補償的情況下如此發生了利益轉移。土地所有權的國有化吞沒了土地使用權的集體性質。幾十萬農民至此喪失了他們祖祖輩輩耕種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