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這惱人的事暫且放下,還是說我們的樣板戲——隨著文化愈來愈豐富和多元(多到讓人應接不暇乃至生厭的地步),也隨著時間的拉開(論起來樣板戲都是快半個世紀以前的老古董了)和我們這代人漸漸老掉,那種因為是“樣板戲的一代”而自以為“奇貨可居”的感覺日益強烈了。說實話,對於居然在那麼苛刻的文化環境中長大這一點,我覺得這代人稱得上稀世“珍品”,或曰“文化恐龍”;除非中國再搞一次“文革”,否則,想要再體驗一下我們那種經曆,我看是不可能了。
出於“敝帚自珍”,幾年前我便告訴自己,應該回過頭去把樣板戲琢磨一番。我知道最近幾年“樣板戲研究”呈興起狀,拿這題目做博士、碩士論文的頗不少見,也留心過人們是怎麼研究的。印象是,觀點和方法非常新,運用了最新的理論,以至於時髦並且高深,令我懷疑被論述的是不是我熟悉到幾乎能把整出戲唱下來的那個樣板戲。我意識到,這些研究者多為年齡小上十幾歲乃至二十歲的年輕人,他們沒有經曆過樣板戲,現在,他們把它當成案頭的東西,當成一種“學術”對象,用同樣來自案頭的各種時髦學說,正兒八經地鋪排成高頭講章。這當然屬於“學問”。我們當年寶貴到唯一地步的娛樂,如今居然也“學術化”了。這無疑是中國的進步以及中國學術的進步,雖然我清楚這種進步從何而來。不過,就我而言,樣板戲越來越學術化越是一種刺激和提醒。跟“文革”後出生者不同,樣板戲對於我不可能像學術那樣枯燥、理論,我經驗過它,我會唱、會演、倒背如流以至於刁德一唱腔拐幾個彎都清清楚楚。然而,我們這些與樣板戲如此“親近”的人,不去談論樣板戲,反而是我們的有貝多芬可聽、有《天鵝湖》可看的晚輩在那裏解釋,樣板戲是怎麼一回事。
我對自己說,這不行。我們是個達觀、向前看的民族,對事情容易抱“過去的就過去了”的好心態。因之我們總能遠離煩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使得我們哪怕並不如意,幸福指數看起來卻相當高。可生命的意義非止“幸福”一端,也有其他的價值,比如“認真”。“過去的就過去了”,大概會改善我們的幸福指數,但也將把我們變得不認真。人也好,社會也好,固不必事事認真,但如果事事都不認真,也很堪憂。所以關於樣板戲,雖然我們用“流行文化”的說法將其輕處理,以至於隨口唱唱還頗為快意,但它畢竟曾經是我們精神上一座冰山,我們不能讓它就這樣娛樂化地成為“過去”。
借一句“尋根派”的話,身為“樣板戲的一代”,某種意義上樣板戲是我們的“根”。如果一個人九歲的時候,就在街頭手執紅燈扮演李玉和,而四十年之後他卻從未就樣板戲寫過一篇文字,這肯定是不對的。應該寫一寫,用既有別於前輩亦不同於後輩的體驗、角度和觀點,寫下我自己所認知的樣板戲,“理一理我們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