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2.火勢蔓延(1 / 3)

第二十一章 2.火勢蔓延

我們已經了解,“拒不轉載”子虛烏有,這個罪名看起來更像“栽贓”。不過,北京方麵有沒有不馴服的表示呢?《大事記》列舉了幾條:

彭真同誌還在許多場合,責備上海市委發表姚文元同誌文章不打招呼,“黨性到哪裏去了”。

二十四日上海新華書店急電全國新華書店征求訂購數字,大多數地方都有複電。北京新華書店奉命不複,電話詢問也不表示意見,直到二十九日,才複電同意。

不滿情緒是有的。但是,連《大事記》都不能否認,這種不滿,僅僅針對上海市委。上海方麵先後兩次——在報上發表文章和出單行本——事先都不跟北京方麵“打招呼”,而其行動所針對的,卻是北京市的一個副市長。這且不說,北京方麵主動打聽事情原因,上海還讓對方吃“閉門羹”。所謂來而不往非禮也,當“上海新華書店”為單行本征訂時,北京新華書店便“奉命不複”,回敬了一個“電話詢問也不表示意見”。

陳丕顯對京、滬兩地間的這番不愉快,使用了“頂牛”一詞,比較合乎實際。這種不同地方之間,因某一問題利益不同,彼此負氣、互不買帳的情形,曆來都有。另外,1962年以來,柯慶施在很多事情上搶足風頭,蓋過首都,應亦早就為人側目。

事情的焦點,正像陳丕顯點到的那樣,“中宣部、北京市委都對上海直接點名批北京市的一個副市長感到驚愕、不解和氣憤。”這個舉動,既是無禮的,也破壞了“規矩”。我們可以用變換條件的辦法,來看事情的關鍵所在——如果吳晗不是北京市副市長,隻是一個劇作家和學者,那麼,姚文元文章就不會引起任何問題。北京所關心的,實際上不是“吳晗”被批,而是自己一個副市長被批;而且這種批判,還事先不打招呼,事後不加解釋。

這真叫作“豈有此理”。對此,北京方麵確實有氣,直到“十九天”之後氣仍未消。這可以通過11月28日彭真召集討論姚文轉載問題會議時的表現看出來;《大事記》說:

彭真同誌一到,就問“吳晗現在怎樣?”北京市委書記鄧拓說,“吳晗很緊張,因為他知道這次批判有來頭。”彭真同誌大聲說:“什麼來頭不來頭,不用管,隻問真理如何,真理麵前人人平等。”這是狂妄地露骨地反對毛主席。

起草人荒唐,認為“真理麵前人人平等”,怎可等同於“反對毛主席”呢?難道反對“真理麵前人人平等”才是擁護毛主席嗎?這且不去管它——從彭真話語來看,他的不平主要在於不“平等”。一碗水沒有端平,上海市委憑什麼不通氣就批北京市領導?

由於負氣,北京方麵雖然已經知道姚文得到毛澤東的支持,仍舊設法將其“有所保留”的態度反映出來。一是在轉載的安排上使各報稍微錯開時間,“不能同時轉載,以免震動太大”(《大事記》),二是在轉載時所加按語裏對吳晗給予保護。

時任《人民日報》總編輯、親自處理姚文在該報轉載事宜的吳冷西,在《從學術討論到“文化大革命”》一文中證實,編者按經過了“彭真同誌和周總理的審改”。他說:“編者按語措辭比較緩和,基本傾向仍然是作為學術問題而不是政治問題處理。”

這個編者按將《海瑞罷官》引起的問題,概括為“如何對待曆史人物和曆史劇的問題,用什麼樣的觀點來研究曆史和怎樣用藝術形式來反映曆史人物和曆史事件的問題”,並強調,這些問題多年來“還沒有係統地進行辯論”,然後立即引用了1956年毛澤東著名的宣傳工作會議講話中對“雙百方針”的論述,從而引出對《海瑞罷官》事件的基本立場:

我們希望,通過這次辯論,能夠進一步發展各種意見之間的相互爭論和相互批評。我們的方針是:既容許批評的自由,也容許反批評的自由;對於錯誤的意見,我們也采取說理的方法,實事求是,以理服人。正如毛澤東同誌所指出,“我們一定要學會通過辯論的方法、說理的方法,來克服各種錯誤思想。”

從思想、理論的正確性上,編者按已盡到最大努力,深思熟慮,滴水不漏。兩處引用毛澤東語錄,立於不敗之地的同時,暗中藏鋒。尤其“我們一定要學會通過辯論的方法、說理的方法,來克服各種錯誤思想”這一句,從不同角度讀來,自有不同意會。

除此之外,正如薄一波所概述的:“與此同時,彭真同誌還讓鄧拓以向陽生的筆名寫了一篇《從〈海瑞罷官〉到道德繼承論》的文章,讓吳晗同誌寫了一篇自我批評,分別發表在12月12日、27日的《北京日報》上,力圖把對《海瑞罷官》的政治批判拉回到學術討論的範圍之內,並保吳晗同誌過關。這更激起了毛主席的不滿。”(《若幹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