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2.“三突出”(1 / 2)

第十九章 2.“三突出”

新秩序的重要表征,是提出“三突出”創作原則。

“三突出”首次麵世,見於1968年5月23日《文彙報》於會泳文章《讓文藝舞台永遠成為宣傳毛澤東思想的陣地》:

我們根據江青同誌的指示精神,歸納為“三個突出”,作為塑造人物的重要原則,即: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麵人物來;在正麵人物中突出主要英雄人物來;在主要人物中突出最主要的即中心人物來。

此文內容,主要是總結《智取威虎山》、《海港》兩劇的創作經驗。一年後,同樣是總結《智取威虎山》經驗並以該劇劇組名義(姚文元與寫作過程有很深關係)發表的《努力塑造無產階級英雄人物的光輝形象——對塑造楊子榮等英雄形象的一些體會》(《紅旗》雜誌1969年第11期),把“三個突出”簡化為“三突出”,並將具體表述進一步修正:

我們的經驗是需要注意“三突出”: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麵人物;在正麵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在英雄人物中突出主要英雄人物。

至此,“三突出”的標準表述定型。

“三突出”提出,證實“文藝革命”意識到需要尋求它自己的規則。對此,於會泳文章這樣表述:需要“以毛澤東思想為武器,對文學藝術創作規律的科學總結”。這個問題,被提到“文藝革命”成敗的高度,“它可以保證我們社會主義革命文藝永遠立於不敗之地,可以使我們的革命文藝舞台永遠閃耀著毛澤東思想的光芒。”這反映了“文藝革命”的某些最新思想動向:光批判無所建立不行;光實踐沒有理論不行;光搞出幾個樣板而不能找到一套規則,行之有效地催生更多創作也不行。

“三突出”的發明,令人如獲至寶。始作俑者於會泳受到一係列嘉獎。1969年在中共九大進入主席團,1973年在中共十大成為中央委員,1975年出任文化部部長。這固然與他在樣板戲創作上的功勞有關,但提出“三突出”理論,也許是一塊更重的法碼,使他在諸多有功之臣中間脫穎而出。

“三突出”理論的重要性,與日俱增。1977年5月18日,《人民日報》發表的文化部批判組撰寫的《評“三突出”》一文,簡明地評價了這個過程:

最初,“三突出”是作為“塑造人物的重要原則”。隨著“四人幫”竊取的權力越來越大,這個理論的“級別”也就越升越高。一九六九年,北京的一家雜誌刊登姚文元親自修改的一篇文章(亦即發表於《紅旗》雜誌的《努力塑造無產階級英雄人物的光輝形象——對塑造楊子榮等英雄形象的一些體會》——引注),公然將“三突出”尊為“無產階級文藝創作必須遵循的一條原則”。一九七二年,“四人幫”操縱炮製的一個文件,進而將“三突出”奉為“無產階級文藝創作的根本原則”。

文化部批判組這篇文章還說:“‘三突出’並不是什麼新鮮的東西,它不過是幾千年剝削階級思想沉渣的泛起,不過是林彪的天才論和英雄史觀在文藝中的應用和發展。”

這樣的批判,未免簡單。應該說,“三突出”具有獨創性。古今中外人類文藝史上,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類似的東西。雖然從個人到組織,將文藝當作某種工具的現象都曾經出現過,可如此完全、徹底把文藝定義為政治工具的情形,卻屬首次。“三突出”之能被構想和提出,前提就是政治對文藝擁有絕對權威,可以任意驅策它為自己效勞。這樣的條件,在“文革”以前都不具備,即便看起來相當接近,終歸還不能真正達到。“文革”就不一樣了,“文革”真正實現了政治對文藝的充分統治,不打一點折扣。所以,“文革”確實開創了人類文藝的新紀元,或者說將人類文藝帶入前所未有的新形態。幾千年看不到的想法、做法,在“文革”中看到了。像“三突出”,每句話,還有它用以如此這般說話的邏輯,過去根本是無從想象的。它的獨霸性,它與行政命令難分軒輊的簡單明快和不容置疑,都絕非一般文藝立場、觀點表達所能比擬。換言之,普通情況下,不在於人們能否想出“三突出”這種點子,而在於即便想到也沒有任何人可以這樣去定義文藝。它首先是權力的表達,而非思想的表達。因此,盡管“三突出”是於會泳提出來的,我們卻不會把它看作於會泳個人的理論;實際上,是於會泳化身為至高權力,或至高權力借於會泳之口,下達了這一有關文藝的死規定、死命令。

其次還要承認,從全球無產階級文藝史的角度看,“三突出”也稱得上真正屬於中國自己的創造。中國無產階級文藝自上世紀二十年代後期正式興起以來,四十年間,迅速發展壯大。但有一點,確係“原創”的東西很少或幾乎沒有。從三十年代初追隨“拉普”到以後遵奉社會主義現實主義體係,中國都是世界無產階級文藝思潮的接受者,包括在“大躍進”中形成的“兩結合”創作方法,也很難說絕對是“原創”,更多屬於已有提法的改裝或組裝。然而,“三突出”截然不同。無論查考馬恩列斯經典論述,還是各國無產階級文藝的理論與實踐,都無法找到“三突出”的任何出處或似曾相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