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白天明因為結婚,獲得了十五天婚假。
這些天,他沉醉在幻夢裏,有時竟忘了吳珍是病人。可惡的白血病啊,它也的確常常使人們,甚至使病人自己,一忽略了它的存在。白血病人除了異常的疲乏感之外,平時簡直難以同健康的人相區別。而按照中國舊文人的美學觀來看,柔弱還是女子美的標誌之一。所謂“弱不禁風”,連懨懨的喘息,也被形容為“嬌喘”,成了可愛的東西。林黛玉便是最令人傾心的標杆。白天明自然不服膺這種美學觀,但是吳珍的疲乏感和她極度的興奮攪拌在一起,還是增加了她動人的光彩,常常使天明陷入迷惘,以為她因為愛情上的滿足而獲得了奇跡,正一天天從死神的懷抱裏掙脫出來,重新踏上青春的路。愛情創造奇跡,並非是善良的虛構。英國著名的女詩人勃朗寧夫人(伊麗莎白?芭蕾特?勃朗寧,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正是由於獲得了羅伯特?勃朗寧先生的愛,才掙開十幾年癱瘓的枷鎖,雙腳重新踏在地麵上。她和丈夫在亞平寧山下度過了最美好的時光,最後在丈夫的懷抱中長睡不起。他們的愛情照亮了漫長的歲月。隻要人類還存在,還用手寫的、口說的文字歌煩生活,就會把他們純潔的愛,他們動人的愛情故事連同那女詩人優美的詩章,一起傳誦。想到這位詩人,天明就幻想吳珍是她的化身。而自己,便是用愛情支撐起兩個生命的丈夫。
愛情,沉睡了二十幾年的對吳珍的愛複活了,並且注滿了天明的心。吳珍剛回來的時候,他的心還在辯解,自己的婚姻,更多地是為了滿足吳珍的渴求——他不能讓吳珍帶著痛苦和憾恨離開人世。但是,婚後幾天,他就明白了,這婚姻不是犧牲而是滿足。他對吳珍的愛,以光子的速度每秒鍾都飛速前進。新婚之夜,當吳珍溫馨的身體擁抱著他,那一雙美麗的眼,癡迷地望著他,在淚花中閃耀出對愛、對生命、對幸福的渴求時,他的心一點點地熔化了。是的,這幸福是苦澀的,是以二十年坎坷的歲月,焦灼的思念和生命的縮短為代價的。但兩顆心的碰撞是那樣令人難忘,正如“天上人間”,隻這一刻,便可以把死亡忽略不計。
然而,白天明畢竟是醫生。醫院送來的氧氣瓶、急救藥,都在提醒他,你美麗的妻子是個病人。小心,不要讓激情的愛奪走她。
吳珍可不管這些。對她來說,她願意以一生來換取這幾天。如今,她得到了這時日,生命對她來說還有什麼意義?也許,歌頌她的愛是不恰當的,但是,連林子午這位老黨員也欽佩這個女人的精神。不要過高地要求這位從大洋彼岸飛回來的病人吧,她對丈夫的愛,就是她對故土的全部深情。這就不易,這就足夠了。
她象小孩子一樣地執拗、但是溫柔地乞求天明帶她出去。她要去北海,她要去天壇,她要去頤和園,她還要去花園路。那裏雖然沒有花園,卻有高高的楊樹,和撒滿黃葉的路。她要在那裏靠在丈夫肩上,一同踏著落葉漫步。可惜,她已經丟掉了那件紫色的薄呢大衣,正象她在生活中丟掉了很多東西,包括她的青春也白白丟掉了一樣。她願和天明重過少年時,重溫那舊夢,揀起那歎息,那淚珠,那無言的激情和那黃金般的歲月。天明起初堅決不答應,說她經不起那勞累。但看見她那麼焦慮地從小窗口望著院落,他明白了,吳珍是大自然的女兒,是祖國山河的精秀所凝聚的。不讓她看見故鄉的田園,正如不讓她看見母親。最後,達成了折衷的方案:她隻能在每個地方呆半小時,然後就進入汽車,送她回來。她答應了。為了這個,童先生包了一輛出租汽車,每天停在她們門口,隨時聽候調遣。
童先生隻是每天下午二時至四時同他要聯係的單位(多半是大學和研究機構)作必要的聯係,其餘的時間都陪著這對夫婦。每次外出,都提溜著攝影機,把吳珍他們蜜月的生活拍成家庭影片,好象是私家雇傭的攝影師。吳珍不喜歡那軋軋作響的機器,常常調皮地想出些主意把童先生打發走。她一刻不能離開的是她的丈夫。她要挽著他的臂,靠著他的肩,這總是不大願意讓旁人瞧見的。但童建中象一個忠於職守的保鏢,不為任何花言巧語所動,時時不離他們左右。這大約是吳珍最後一段生活中唯一遺憾的事。
她站在北海五龍亭邊,眺望晚霞映照的湖水,把那泛著點點彩光的碧波收入眼底;她坐在頤和園的長廊裏,讓家鄉的風輕拂她的圍巾和發絲,把高遠藍天上的白雲一片片地溶進心裏;她靠在天明身上,踏著落葉在花園路漫步,再次輕聲地哼起那支歌:“還記得在那年早春時節……”嗬,早春時節,她生命的早春消逝了,可又降臨了,如今正是,正是又一個早春。
她還和天明攜手站在圜丘台上仰望蒼彎,祈求在飄渺的雲端巡行的諸神們,讓她的心再裝滿一些愛(那地方小汽車可以直通壇下,她可以多站一會兒)。她還和天明一道又去拜謁了姑母的陵墓,說死後就睡在她的身旁。這話,一半被天明熱熱的手堵回去了。多熱的手哇,再多多地焐焐我,我的手,我的腳,還有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