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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魏旭之中風了。經過搶救雖然又活轉來,但已左側麻痹。行動自然不方便,連說話也不清楚了。沈玉敏每天推著輪椅,讓老人散心,還常常扶著他,幫他練習走路。

沈玉敏陷入痛苦和矛盾之中。

吳國華已經畢業,分配在農業科學院工作。他常常下鄉,幫助農民科學種田。他還在研究新的小麥品種,工作自然是繁忙的。他需要有個家庭,有個溫暖、舒適的家,一個溫存、熱情、愛他的妻子。他雖然沒有催玉敏“結婚”,但每次見到她,那目光裏流露出來的期待與詢問,也都使玉敏心焦。國華一直格守著誓言,雖然和玉敏已經領了結婚證,卻一直住在單身宿舍裏。即使到魏家來探望名義上的妻子,也隻坐到晚上十點,便登車回到機關。

他在事實上依舊是光棍一條。

玉敏覺得對不起他。但她又不能甩開生病的舅舅。不用說搬出這個家去同國華另辟新巢,就是把國華引入魏家,她自己也難於照應兩個大孩子。舅舅無疑是個老孩子了,生活上的事情是自己根本不能料理的。她必須睡在舅舅的屋裏,以便隨時起床照料他。國華呢,唉,年近三十的大小夥子,哪一個會料理生活?光是洗衣服,就是他的一大難事。常常是脫下這件,換那件,一直到所有的衣服都穿過一遍,再選取其中肮髒程度較輕者,換穿第二輪。非到了不洗便散出濃鬱的汗氣之時,才不得不下決心抽出個把小時把所有積存的衣服一齊洗上一遍。可那叫洗衣服嗎?泡上過多的洗衣粉,自己又去看書。待到忽然想起還泡著一盆髒衣,才手忙腳亂地搓洗起來。上衣,搓九下。洗法是:將濕透的衣服擰成一條,左邊搓三下,掉過來,右邊搓三下,再於中部搓三下。三三見九,上衣洗完。褲子呢?於褲腳、膝蓋、褲檔處,又各搓四下,共十二下,便放入清水。背心更簡單了,揉巴一下即可。隻要清水中洗衣粉的泡體變得稀少,那就算洗完,抖一抖便晾在鐵條上。所以,洗過的衣服,與未洗前相差無幾,碰上陰天,還不如不洗。因為陰幹的衣服上常常發出臭味,比未洗者有過之而無不及。唉,沒有妻子的光棍漢,過的什麼日子喲。

玉敏一身難以兩全。她必須作出決定,是實踐她許下的諾言,侍養舅舅的天年,還是把老人扔給一位請來的女幫工,自己同國華享受年輕夫妻的恩愛?

她痛苦,她矛盾。這個從大巴山來的姑娘,盡管已經受到大城市文明的熏陶,但本質依舊是大巴山的女兒。誠實和自我犧牲是她的信條,對於這樣一個其實並不複雜的問題,她竟想不出更兩全的辦法。於是決定,犧牲掉自己的愛情。

她決定了在舅舅去世之前不結婚。那也許是三年,五年,甚或十年。她一想到自己競盤算開了舅舅的死期就被自己的思想嚇壞了。唉,自己竟這樣自私、狠心,盤算著老人何時歸天。莫不是自己急於出嫁,視舅舅為累贅?這是不貞、不孝哇。人而不孝,作女子的不貞,活著有什麼勁?是大城市的開明之風汙染了自己啊!不,自己應當下定決心,舅舅健在一日便守身服侍他一天。

國華呢?假如他真愛,他就應當等著。應當尊重一個女人的心。

可是,那不是讓人家空擔著丈夫的名分,而白白犧牲嗎?他快三十了呀。媽媽說過,人活一世,應當讓別人快活,不應當讓別人因為自己增添痛苦。媽媽也是上過學的呀!她念過小學。這在舊社會,對於一個人,尤其是一個女人,是很不容易的事。可是她依舊尊從了父親的意誌,從鎮子上下嫁到鄉下,並且老老實實、心甘情願地服侍了丈夫一生。她是個自我獻身的模範呀。母親這樣,她的女兒又該如何呢?

犧牲了自己吧,也解除了把國華和自己拴在一起的那條紅繩繩吧。讓他去另找一個姑娘吧,讓他去和另外的女人作一對真正的夫妻吧。那張紙既然不符合生活的實際,還不如把它撕掉,把它燒光,讓它化為紙灰,在一陣風中吹散呢。可是,天呐,沒有了國華,生活還有什麼味道。她不知道,在沒有遇到國華之前,她怎麼竟能生活了二十幾年。那時候她一定很傻,把沒有國華的虛假的歡樂,當成了真正的幸福。不,沒有國華便沒有幸福。從前她小,不懂;就算長大了,她也是傻姑娘,一個從山溝裏來的傻姑娘。隻有走出了夔門,來到了北京,遇見了國華,她才真正知道生活是那麼有滋有味,多姿多采。離開了國華,便是離開了歡樂,離開了色彩。笑,是傻笑;哭,是真哭。一個隻有哀愁、隻有昏暗的日子可該怎麼過?

然而,不丟掉他,便不能背起舅舅生活的擔子。人,原應該自己吞下苦果而讓別人快樂的呀。有的花結果,有的花不結果。讓自己青春的花默默地凋謝吧,何必非要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