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3)

白天明寫好了詩,也裝在木匣裏,然後釘好,寫上:“吳珍姐收,弟天明敬贈。”

他辦完了這些事,依舊坐在桌邊,望著窗外出神。呆了片刻,從抽屜裏取出童先生捎來的吳珍贈送的她的照片冊。翻開,頭一頁是吳珍在楓樹前的一張大照片。她的容貌依舊那樣年輕,好象歲月的刻刀不曾在她臉上停留。她的黑發依舊那樣濃密,身材依舊那樣窈窕。如果說生活也留給了她印痕,那便是她的眼睛。那雙美麗的大眼,流泄著無盡的哀怨,還有一絲頑強的期待,透過那哀怨的光束射向遠方。假如沒有了這點希望,她也許早已離開了人世。她的身體一定不很好。看她的臉,那麼白,白得好象晶瑩的碧玉。大理石雕像般的容顏,寫在文字上好象很美,俗語也說:“一白遮百醜。”然而,放到活人身上,那就必定是不健康的標誌。如果一位皮膚有如雪花膏一樣細膩的姑娘,臉上投有一點點嫣紅,又常常香汗淋漓,嬌喘可愛,為她去做次體檢吧。她八成兒肺部有病,或者心髒不好,心跳過於自由,想跳就跳,不想跳就歇會兒;再不就是二尖瓣閉鎖不全,心血管先天梗阻或者血液本身有病,血液老是不能帶足了氧氣奔流全身,而是陰死陽活地慢慢流動,所有的毛細血管都老處於半饑餓狀態,那皮呀,肉哇,能結實嗎?漢白玉似的美女,隻可以當成塑像擺置在案頭,在現實中絕對是病秧子。吳珍是有病的,也許是過度地思慮和哀愁損傷了她的健康。思慮傷神,失眠喪元氣。精、氣、血三虧,她處於虛弱之中,應當給她寄些人參健脾丸去。脾胃和,吐納好,百病皆消。十全大補,鹿茸人參,火太大,吃多了無益。整天價嚼人參玩兒,並無好處。對,西洋參性溫和,寫信告訴她,買一點泡茶喝吧。但是最重要的,她要去檢查身體,心情開朗。假如她思念故國,她想要什麼都可以給她。願意回來,就回來吧!祖國,故鄉,少年時的朋友,或者說友情,對,隻是友情,不過更濃,更深,更久長,這一切,都在向你招手。愉快些吧,你是應該得到愉快的,因為烏雲已經消散,祖國的天空更湛藍,更高遠,更晴和了。

於是,照片裏的吳珍活動起來,穿著黑白相間的格條薄呢大衣,踏著如火的楓葉,用悠長的,歎息般的聲音呼喚著:“天明,我愛你,愛你!”

假如她真的歸來,真的來尋找她失落的愛情,怎麼辦?讓她失望?讓她更加愁苦?

然而,人不能在謊言中生活,不能在兩重道德的邊界上徘徊,天明愛的是靜雅。現在,是啊,現在愛她,愛得那麼真摯,那麼苦澀。去同她說吧。明天,明天,勇敢點,幸福不能等待,明天必定會到來。

對於孫大勇來說,他的明天正在到來。

他如今已經是骨科的按摩師。盡管他的經驗還不夠豐富,手法也有待提高,但是,第一步已經邁出去了,第二步、第三步難道還遠嗎?他已經治愈子好幾個病人,其中一位還和他建立了遠超過友誼的關係。自然,那病人是個姑娘。

他的變化始於那次在病房區草坪上的柔道比賽。

那次比賽,在體力上他勝了,但從精神上他輸了,而且輸得極慘。先前,不管他怎樣被醫院領導批評、警告、處分,也不管他怎樣吊兒郎當地對待工作,他在一班青年職工中都威信不減。用他們的話說是:“大勇哥們兒夠份,誰都不怕呀!”孫大勇戰勝了那位化驗員,本應更高地樹立起自己的光輝形象,但是,他在失敗者按照規則以手擊地表示認輸之後,還一勁兒用背心使勁絞勒人家的脖子,差點兒把人家憋死,這就完全喪失了英雄氣概,而一下子由英雄淪為不齒於新華醫院青年職工的“狗屎”。

“孫大勇這小子,不仗義,明兒不理他。”

“這孫子,人事不懂。晾著他,咱們!”

“誰要是再搭理他,誰是小狗子。”

“幹脆,找個岔兒,咱們花了他,怎麼樣?”

“用不著,我怕髒了手。”

“啐他呀,咱們!見麵兒一人一口。”

這沸沸揚揚的義憤之詞築成了一道銅壁鐵牆,當間兒孤零零地站著一位膀大腰圓的孫大勇,左右一看,隻剩下自己和影子,真正是載載孑立,形影相吊,不由得也傷心落淚,淒惶起來。誰都怕孤立。能在孤立中堅信自己理想的正確,忍辱負重,依舊昂然向前並且終於贏得群眾信任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這種勇者並不多見。翻翻浩如煙海的史籍,便會知道,這種真正的勇士,可謂寡矣。哪位不服,哪位就讓人孤立一回試試。孫大勇不是勇士,不過還算得上聰明,他立即悟到自己是犯了眾怒。眾人之怒猶如洪水烈火,避之唯恐不及,孫大勇竟以個人之身相犯,豈不是自找倒黴嗎?在這種情況下,鄭柏年能伸出手來,把他從孤立的圈子中拉過來,怎麼能不讓孫大勇感激呢!

那次柔道表演之後,孫大勇費了一整天功夫,吭哧吭哧寫了一篇五百字的檢討送給鄭柏年。鄭柏年給他改了九十四個錯字,讓他重抄一遍。然後,由他領著大勇向那位化驗員當麵賠禮道歉,並且提出倡議,來一次整理醫院環境的義務勞動。

人有臉,樹有皮。鄭柏年這樣寬待自己,自己再不好好兒爭氣,那,活著也實在沒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