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當飛機載著安適之直上重霄九的時候,白天明正在萬安公墓對著一抔黃土沉思默哀。
已經傾斜的墓碑上刻著幾個失去了顏色的字:“吳蘊芳之墓”。
她能在這裏存放自己的骨灰匣,並且立上一塊讓人識別的標記,已經是很不錯的事了。她的生命之火是在“史無前例”的歲月裏熄滅的。照她生前的身份和經曆,她當時最有可能被焚屍揚灰。可是,托福她的學生,一位在火葬場工作的殯鹼工還記得自己這位心慈麵善的老師。他給她的遺體美容,又親自送她進入去往另一個世界的海關——焚屍爐,然後把她的遺骨裝入一個青瓷壇裏,悄悄叫上白天明,在一個深秋的早晨,把她埋在萬安公墓,還豎了一根石柱,刻上她的名字。人們生前的功德,還能潤澤死後的形骸,並且給那飄浮的靈魂一個棲居之所——倘若真有靈魂的話。所以,勸人生前廣結善緣,在宗教眼裏是為了求來世之福,在世俗人的眼裏卻是為了求死後肉體的不受侮辱。而對於曆史,死的儀式與遺體的處理方式,卻是死者對於人民、民族和時代貢獻大小的總結。但無論如何,要人生前多做好事,不做壞事,總是不錯的。那位殯鹼工以大無畏的氣概,用自己的行動,給吳蘊芳這個隻懂音樂的中學教師做了一生的總結,為她洗去死前硬栽給她的種種罪名。所以,當時很令白天明感功,曾緊抓他的手,含淚向他道謝。
“別價,別這樣兒。咱們好歹同過學。”那位老實的殯鹼工說,“吳老師一輩子可真不易。咱們都受過人家教育,雖說咱倆現在身份不同,可再怎麼著也得受恩知報。其實呢,咱倆的工作也差不到哪兒去,隻是個上下手兒。您呐,上一道工序,我呐,下一道工序。您治不了的,歸我。咱倆一個場子,是這話兒不?”
醫院和火葬場屬於一個行業的兩道工序,白天明在理論上,感情上都接受不了。可是在事實上,他又不能不承認人家的話是真理。真理是必須尊重的。何況,人家的話裏還有自豪的因素,醫院管人生前的身體,火葬場管人死後的身體,這職業同醫學是同樣崇高的。這種自豪感也是應當尊重的。兩個尊重加在一起,使白天明和那舊日的同學成了朋友。
那同學對於吳蘊芳的墓也算盡心,每年清明都來添一鍬土,拔幾棵草,灑掃一番。所以,至今依舊可以辨認得出她那一丘小小的國界。“國”土很小,但畢竟是獨立的。這就不易。
那位在美國布法羅學院教書的童建中先生,去了一趟四川,原說七天便歸,誰知叔叔和嬸子的淚眼,侄兒侄女們的親情拉住了他的心,竟把這七天之數膨脹了三倍,二十多天之後,才趕回北京。這一來,他就不能再同白天明深談了,因為假期已完,囊中也顯出慚愧的顏色。就算是美國的教授比中國的教授多掙了幾個大子兒,也禁不住成天價飛機、汽車地來回折騰,飯店、旅館裏窮泡。一天的房租就五十塊人民幣呐,夠買好多袋富強粉呢。童建中要回去了。白天明得送給那邊兒的吳珍一些足以讓她想念故國的禮物。白天明也有些詩人氣質——當醫生的大凡都有那麼一點兒詩人氣。從醫生改當文藝家的名人不老少,魯迅、郭沫若就是明證。——他想起要給吳珍四樣東西:吳蘊芳墳頭的一撮黃土;北海裏的幾滴湖水(要貼明標簽,不要喝下去);一片微黃的白楊樹葉;再附上一首自己的小詩。這一切,大約都不必上稅,可以減輕童先生的負擔。
他在吳蘊芳墓前沉默良久,捏了一撮土,放在一個小小的景泰藍盒裏,這大約是用來放印泥的吧。他又去尋找自己父母的墳丘。可惜,一來年月太久,自己記不起方位,二來也因為父母沒有學生在火葬場工作,隻有一個草率從事的女兒,臨出國時把二老的骨灰匆匆埋掉,所以那一塊屬於他們的國土,已被荒草和新墳淹沒,以致於無從查考了。白天明悵惘地在墓地裏徘徊了一刻,隻好在父母墳墓的大致方向行了一個深深的鞠躬禮,算是對他們亡靈的祭奠,順手也向一切應該紀念的死者,一並致哀。
他回到家裏,把那從北海取來的一小試管湖水,同一片白楊的落葉,都包在一個塑料袋裏,同那一小盒黃土,一起放入一個小木匣裏。他鋪開一方白紙,想了想,用細細的鋼筆字寫了一首詩:《我願》——
我願我的門前
有排高高的楊樹,
我願它的黃葉
飄滿門前的小路。
我願你從遠方歸來,
和我踏著落葉行走;
我願你溫馨的氣息,
總在我的耳邊吹拂。
我願我們永不衰老,
並肩走這漫長的小路……。
他看了看,自己並不滿意這首詩,覺得似乎有些纏綿,怕引起吳珍的誤解。但是,要是寫得過於冷冰冰,一來不是事實,因為自己畢竟熱愛過她,至今也不能說一點也不再愛她,而詩沒有了真情實意,也就算不上詩;二來,不表示出自己還思念她,記著當年同她踏著落葉行走的情景,並且願意“安排重過少年時”,也太不近情理,不能安慰離國寄居異鄉的吳珍的心。歡迎她回來看看少年時的朋友,總還是應當的。血肉之軀,孰能無情?況乎對一個曾經和自己初戀過的姑娘?縱使是遙遠的夢吧,稍稍沉浸在夢中,也算不上不正派。白天明至今也還是單身男兒,男兒念情,算不上罪過的。